第99章 那個發丘印是真的!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一劍斬南天字數:3592更新時間:24/07/03 08:03:44
    在張揚和兩位專家聊得興起的時候,店門外,絡腮鬍帶着他的小弟四眼仔,來找張揚訂貨了。

    之前的發丘印和摸金符,他們的老大很滿意。

    尤其是對發丘印,幾乎到了愛不釋手的地步。

    當天晚上,老大就把印章蓋在了嫂子的背上。

    “天官賜福,百無禁忌”。

    這幾個紅色的字,配上大嫂那身豔紅色的旗袍,絡腮鬍偷看得口水都流下來了。

    可惜的是,那個摸金符,被團伙裏的老二先拿走了。

    絡腮鬍作爲老三,什麼都沒撈着。

    所以今天,他特意揣着八萬塊的現金,來找張揚定做剩下八件摸金符。

    這也是之前約好的。

    按照之前的速度,估計一個月就能完成。

    到時候他自己,也能當“摸金校尉”。

    可等到了店鋪外,絡腮鬍傻眼了。

    人,到處都是人。

    而且剛好把他想進的店子給圍起來了。

    “三哥,這什麼情況啊?”

    四眼仔拉了拉絡腮鬍的衣服問道。

    這個年輕人,就是因爲怕活人,才選擇去幹盜墓的勾當。

    看着黑壓壓的人羣,他社恐犯了。

    “估計是那個張老闆的店子,開始營業了吧。”絡腮鬍猜測道。

    他上次來拿貨的的時候,店子已經在裝修了,所以他還是能想明白的。

    “那我們怎麼辦?下次再來嗎?”

    “下次?你能等,我可等不了,別忘了,我們後天又要幹活的。”

    “對哦,那怎麼辦?”

    四眼仔沒主意,只知道看向自己的三哥。

    絡腮鬍轉了轉眼珠,馬上給小弟想了個辦法:

    讓四眼仔假裝送外賣的,硬往裏面擠,一般圍觀的人,都會給外賣小哥讓路。

    實在不行,就喊自己湯要灑了,肯定能把人驅散開。

    至於爲什麼不是絡腮鬍自己來……

    要是他自己把活都幹了,那他這個三哥,不是白當了嗎?

    所以儘管四眼仔不像能成事的樣子,絡腮鬍還是把小弟給推了過去。

    四眼仔被推向人羣,連忙大喊:

    “外賣、外賣,我是送外賣的!”

    “對不起,讓一讓啊!我湯要灑了!”

    站在他前面的大哥,機敏的轉過頭,瞪了他一眼問道:

    “你湯呢?”

    “我……”

    四眼仔雙手空空如也,根本答不上來。

    還好這個大哥非常講禮貌,按住四眼仔的肩膀,摘下了他的眼鏡,像打保齡球似的,輕輕的一拋。

    走你!

    眼鏡直接溜到了旁邊沒人的空地上。

    “下次別裝外賣小哥了啊,老子TMD五分鐘前,剛被人給騙過。”

    “知道了嗎?”

    四眼仔受驚的點點頭,趕緊去撿自己的眼鏡。

    而本來在他身後的絡腮鬍,早就已經機智的退到了一邊。

    ……

    “三哥,伱的方法好像沒什麼效果啊?”

    四眼仔一邊對眼鏡哈氣,一邊在絡腮鬍旁邊說道。

    “那是沒效果嗎?明明是有人剽竊了我的創意,先一步進去了。”

    “有區別嗎?”

    “當然有區別,有本質上的區別。這能證明,我的想法都是對的。”

    絡腮鬍嘴角翹起一個龍王同款的微笑,拍了拍自己小弟的肩膀說道:

    “現在,聽我第二個想法:我們就在這兒等着,這麼多圍觀的人,總不能和我們一樣,都是無業遊民吧。”

    “有道理啊!”

    四眼仔佩服的點了點頭。

    他們等了足足半個多小時,終於等到押送貴重物品的運輸隊來了。

    這些人把人羣分割成了兩半,接着從店子裏運出了一件件包裝好的壁畫。

    “三哥,這是什麼東西啊?”

    四眼仔看着壁畫好奇的問道:

    “是油畫嗎?”

    “油畫?你小子是不是華夏人啊?”絡腮鬍沒好氣的說道:“這TM叫壁畫!”

    “咱們老祖宗留下來的寶貝,比油畫早了上千年,你給我記住了!”

    “我,我知道了。”

    四眼仔一臉受教的點點頭,接着又問他的三哥:

    “爲什麼這些人,運個仿製的壁畫,要這麼大排場啊?有錢燒的嗎?”

    “問問問,你哪來這麼多的問題?你是十萬個爲什麼嗎?”

    “誒!你這個當哥哥的,怎麼這麼沒有耐心啊?”旁邊一個大媽忍不住出聲說道。

    她對四眼仔招了招手:

    “來,小夥子,我告訴你。

    在你們來之前,青州大學考古隊的人,剛剛進了店子,這些壁畫應該是他們要運走的。

    至於爲什麼?可能有很多原因。

    比如這些壁畫,是他們託這家店的老闆幫忙修復的;

    又或者,他們在這家店裏發現了真的文物,所以要運走……”

    “哇塞,大媽你這麼厲害嗎?”四眼仔驚訝的感慨道。

    “呵呵。”

    大媽邪魅一笑,一把撤下胳膊上的白布,底下是一個紅色的袖章,上面寫着:

    “朝陽羣衆青州分衆”。

    “神經病啊!”絡腮鬍嘟囔了一聲。

    他趕緊拉着四眼仔離大媽遠點。

    因爲他們兩個可是正經的盜墓賊,最怕這些專門幹舉報活兒的大媽了。

    等到考古隊和運輸隊先後離開,圍觀的人羣也逐漸散去。

    大家都是來看熱鬧的。

    至於張揚店子裏的青銅器?

    掛着“非遺”的牌子,一看就很貴,普通人買不起的,溜了溜了。

    看着眼前逐漸散開的人羣,絡腮鬍插着腰,得意洋洋的說:

    “怎麼樣?我的想法沒錯吧,只要一直等就可以了。”

    “三哥英明啊!”四眼仔適時的拍了下馬屁。

    兩個人並排走向門口的張揚。

    ……

    “哦?老哥你來了?”

    張揚看到回頭客,還是有點驚喜的。

    看來自己做的發丘印和摸金符還是有點效果的,絡腮鬍這麼快連小弟都收到了。

    “對啊,張老闆,我們是來訂貨的。”

    絡腮鬍非常亢奮的說道。

    “歡迎歡迎。”

    “兩位裏邊請。”

    張揚把兩位回頭客引進門,同時讓老胡去泡壺好茶。

    一個摸金符的物料成本不到50塊,卻能賣一萬,這樣的客戶去哪裏找啊?

    趕緊好茶安排上。

    四眼仔和絡腮鬍也跟着張揚進門。

    他們本來還沉浸在剛纔的喜悅之中,迎面看見滿滿一櫥窗的青銅編鐘,臉色瞬間都變了。

    兩人對視一眼,都看出了對方眼裏的驚訝。

    因爲他們等會兒,正打算去賣編鐘。

    不過他們的贓物沒有這麼多,只有一件編鐘而已。

    但是和展櫃裏的,幾乎一模一樣。

    都是楚式編鐘。

    “張老闆,你不是刻章的嗎?怎麼還有青銅器啊?”絡腮鬍疑惑的問道。

    “哦,其實我們這個店子,主要是做高仿青銅器生意的。”

    張揚簡單的解釋道:

    “發丘印,就是東漢末年的一種青銅印,只不過含錫量要比商周的青銅器低一點。”

    “其實我這裏還做陶俑呢……”

    張揚側過身,在他背後的櫥窗裏,擺着好幾件彩色的人物陶俑。

    本來打算正對着大門的,不過後來陸姥爺說,這樣有點不吉利,像迎接墓主人似的,就挪到了旁邊一點。

    彩色的人俑!

    四眼仔眼裏帶着震驚,小聲的在絡腮鬍耳邊說:

    “這種東西,老大之前不是說,國外的富商出五萬塊一個嗎?這裏豈不是有幾十萬?”

    “你小子彪啊,老大說的那是真的,他這個是仿的。”

    絡腮鬍用力的捏了下小弟的胳膊,讓他不要一驚一乍的。

    不就是彩色的人形陶俑嗎?

    弄得好像誰還沒見過似的。

    雖然他們之前挖出來的陶俑,都沒有任何顏色,但是今天不就見過了嘛!

    ……

    因爲之前已經交易過了一次,所以這次八件摸金符的訂單,雙方聊得很快。

    張揚看到對方從挎包裏掏出八萬塊的現金,雖然仍舊覺得逆天,但已經能坦然接受了。

    甚至驗鈔機都準備好了。

    他當然也懷疑過,眼前這個絡腮鬍是盜墓賊。

    但怎麼說呢,摸金符這東西,它不像洛陽鏟,對現實裏的盜墓,幾乎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幫助。

    那些賣洛陽鏟的都沒人管制,誰管他賣摸金符啊!

    不過張揚思考問題的時候,遺漏了一個盲點。

    那就是:現代的盜墓賊,也是要補充新鮮血液的。

    現在既不是幾十年前,胡八一那種,給點錢就願意幫忙去探墓的年代;

    也不是十幾年前,項把頭那種,聽說能掙錢娶媳婦,就願意跟着眼把頭幹活的年代;

    現在招新的盜墓賊,除了錢之外,你還得給人提供情緒價值。

    因爲能挖到的寶貝越來越少了,已經沒有以前掙錢了,金錢上面沒有辦法完全滿足大家的需求,就得在別的地方想辦法。

    摸金符就是絡腮鬍他們團隊的一個福利。

    跟某大牛創業時的小米粥一樣,可以提高團隊成員的認同度。

    團伙的老四,以前是互聯網公司主抓企業文化的HR,對這方面非常擅長。

    他覺得摸金符有用。

    四眼仔就是最好的例子,這個專門負責散土的小嘍囉,聽說自己也能分到一枚摸金符時,激動的不得了。

    在從張揚店子回去的路上,他還一直向絡腮鬍表忠心。

    說一定要和大家一起,成爲華東盜墓界的十朵金花。

    但是等兩人回到大本營——位於武都市郊的一個農家小院時,突然發現,家好像被偷了。

    兄弟們都不見了。

    只有老大滿臉血跡的躺在地板上。

    絡腮鬍趕緊過去救人。

    老大看上去受傷不重,估計是因爲家被偷了,產生了厭世的情緒,不想動了。

    絡腮鬍一過去,老大就攥住他的手,哆嗦着說道:

    “發丘印是真的,你TMD爲什麼不早說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