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節 澳門和約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吹牛者字數:4965更新時間:24/06/27 06:17:27
    高舉有了鹽引作爲抵押,當下將城中的富商們:洋商、鹽商和潮州商人召集起來按人頭分攤這筆借款,這次借款雖然利息不高,但是有鹽引作爲抵押,絕無虧本之虞,四十萬兩的銀子很快就分攤完畢。【最新章節閱讀】高舉不免自吹自擂了一番,在廣州商人中的威信也有所提高。

    高舉靠借款湊齊了贖城費的事情,很快通過孟賢的渠道傳遞了出來。德隆作爲廣州最大的匯兌錢莊之一,在這次集體貸款中也出借了五千兩“贖城費”。

    高舉收訖了銀子,除了三十萬兩由李逢節派人分批送出城外的澳洲人軍營之外,其餘十萬兩中,高舉按照他的意思,將三萬兩存到德隆,由德隆打一張票子交到李巡撫手裏。

    成箱的銀子在軍營裏查點無誤之後一一裝船――這筆現銀子將大大緩解目前臨高現貴金屬準備金不足的問題。

    高舉又親自到了城外軍營幾次,饋贈了文德嗣等人大批禮物,又送來了許多犒勞三軍之用的羊酒。這一次他對澳洲人的態度愈恭謹,他們不僅僅是有錢有本事的大財主,也是武裝到牙齒的強盜。還好他們也是重信守諾的商人,作爲商業上的合作伙伴來說,澳洲人堪稱模範。

    高舉對自己能和澳洲人保持着良好的合作關係感到高興,除了楊公公之外,澳洲人也可以成爲一個不得了的靠山,而且比起貪得無厭的楊公公,澳洲人顯然屬於“有財大家”的那種利益均沾型的人物。

    高舉饋贈的禮物價值很高,大部分屬於這個時代的奢侈品和享用品,文德嗣看了很是滿意,關照人全部收下,又聽了高舉一堆的恭維話,雙方暢談了今後開展“更大範圍”、“更深深度”的合作。原本高舉一直扭扭捏捏不肯提供的京師的政商渠道他也很暢快的表示願意提供。

    最後一次拜訪,何誠宗也相偕前往,雙方就在澳門展開第二階段談判達成了一致,根據李逢節的意思,澳門的談判將由李洛由具體負責。至於澳洲人本身重返廣州的時間,李逢節要求在十二月中旬――等這次騷動稍稍平息之後。

    隨後文德嗣等人假精舍之地,宴請了高舉、何誠宗一行。雙方推杯換盞,連續祝酒數次,隨後又饋贈了禮物,包括李逢節等人,均有貴重的澳洲貨相送。賓主盡歡而散。

    贖城費即已繳清,特遣艦隊在城外也無繼續逗留的必要。陳海陽等人在城外徵收了一番“合理負擔”,充分宣示威風之後,這才擇日退出省河。

    11月2o日,特遣艦隊鳴炮24響。全軍登船離開營地。特遣艦隊於當日晚上抵達虎門。與虎門的留守部隊匯合。這裏的設施已經大部分拆除,物資也已轉運到香港,只留下2個特務艇中隊和1個海兵連繼續屯駐――這是與廣東地方政府下一步談判預留的籌碼。在休整一晚之後,陳海陽等人率領艦隊離開虎門錨地,於21日中午經澳門,磨刀洋,進入維多利亞灣,艦隊最後停泊中環錨地。長達二個月的“珠江流域討伐作戰”宣告結束。

    這二個多月的時間裏,香港的852基地的建設展開迅――大批俘虜充實了勞工隊伍。陳海陽他們返回852基地的時候,掩護香港周邊水道出入口的幾處哨所和炮臺已經相繼竣工。而在中環附近修築的第一條大路正在緊張的施工中。這條大路大致沿着海岸線展開。香港的第一批碼頭、貨棧、貿易行就將沿着這條大路展開。

    因爲談判還沒有正式結束,軍務總管庭給特遣艦隊的電令是在香港就地休整,一部分需要整修維護的艦船可以返回臨高,其他艦船人員繼續待命。一待談判破裂就重新進入珠江展開作戰。

    李洛由目睹着澳洲人的艦隊,在冒着黑煙的小艇的護衛下從珠江口駛出,他知道大局已定――眼下最迫切的就是收拾殘局了。果然,隨後從廣州就傳來了立刻開展對澳洲人的談判的命令。

    對這次談判李洛由的心情即牴觸又期待。期待自然是這次談判之後,貿易可以恢復,珠江兩岸的正常生活秩序也會回到正軌,無論從他個人的利益還是百姓的利益來看,與澳洲人締結和平條約都有着重要的意義。

    之所以感到牴觸,是因爲他已經知道了這二個月來澳洲人在珠江上橫衝直撞的所作所爲。官兵再一次表現出了他們的絕對無能,澳洲人幾十條船,一二千人就在珠江兩岸如入無人之境一般的肆虐,到處勒索“合理負擔”,還殺害了許多當地的鄉紳,抓走了幾千俘虜,擄走了大量的財物。

    澳洲人的所作所爲,宛如又是一個建奴。當然,他們比野獸般的建奴要對待百姓們客氣些,不隨便抓人,也不到處搶劫殺人放火。只是對反抗者特別無情。李洛由敏銳的意識到,澳洲人比建奴要高明得多,也危險得多。

    談判的地點,選擇在黃順隆的私宅內。黃順隆爲能同時爲李大掌櫃和澳洲人服務感到榮幸,將最好的一處院落騰出來供他們使用。

    臨高方面派來得談判代表是殖民與貿易部的辦公室主任司凱德。這位主和派過去一直主張儘快和大明進行議和甚至接受招安。這次執委會同意他進行議和,但是不允許搞什麼“招安”。

    司凱德對廣東方面開出條件除了在廣州城下已經達成的歸還紫字號所有財產、賠償損失,重開雙邊貿易等之外,還提出了六條要求:

    第一、澳洲人得在自由購買、僱傭人口,並可將人口隨意處置外運,官府不得干涉。

    第二、所有在澳洲人名下的船隻進入廣州貿易均不納稅。船上貨物免抽份,也就是免繳關稅。

    第三、紫字號及其他澳洲工商企業,繼續繳納各種官方規定的商業稅收,但是一應陋規免除。

    第四、澳洲人在廣州享有治外法權,一切涉及澳洲人的拘捕關押審訊,均須得到澳洲人同意。

    第五、澳洲人得在廣州自由購買土地,起蓋房屋。

    第六、香港島及周邊離島,由澳洲人控制。準澳洲人在其上自由行事。

    司凱德將這六條唸完。李洛由心情稍安――沒有可怕的賠款和歲幣之類的事情。因爲兩宋的教訓,大明對這類事情有極大的警惕性。但是最後一條引起了他的關注,這個所謂“控制”,不等於就是要割佔香港島麼?

    大明的歷史上,香山澳這個地方遠不如濠境澳來得著名,即使是李洛由這樣長期在廣東沿海做生意的商人對它也不太熟悉,但是不管熟悉不熟悉,割地是萬萬不可的。

    “割讓香山澳一事,絕無可能。”李洛由很清楚,這個不大知名的島嶼現在大概就在澳洲人的掌握之下,他們要求在談判的時候加上這條,不外乎是過下明路,確認自己的權力而已。

    司凱德沒有說話,繼續聽他的陳述。

    “……這一款割讓香港島的要求,別說撫軍大人不敢應允,就是皇上也不敢提‘割地’二字。”李洛由道,“再者,這條款撫軍大人也絕不敢上奏朝廷,以達天聽。”

    司凱德繼續默然不語,這些問題當初在擬定談判條件的時候,大圖書館的於鄂水也提到過――就目前的狀態來說,要大明簽署類似《南京條約》之類的條約在體制上是不可能的。沒有一個總督或者巡撫會敢於簽署這樣一個文件。

    “再者,朝廷對海外之人原有極大的戒心,朝堂之上海禁與開禁之爭論從未停歇過。你們還要堂而皇之的打起澳洲人的牌子到廣州來,別說撫軍大人不能一手遮天――這城裏能夠直奏朝廷的官兒就有好幾位――就算他能做到,廣東巡撫一但易人,又當如何?”

    司凱德很是心悅誠服:“依先生所見呢?”

    “此事只能你知我知,決不可昭告天下。”李洛由說道。

    李洛由表示,澳洲人提出的各項條件廣東地方官府只能暗中應允,雙方悶聲大財,絕不能堂而皇之地的具之以文,而更不能明目張膽的打起澳洲人的旗號來。

    大明政府是禁止一切外國人在廣州居住、經商的,除了葡萄牙人擁有每年二次進入廣州貿易的特權之外,沒有任何外國人能居停在廣州。澳洲人當然也不行。

    如果強行要求這個權力,就算李逢節願意爲此上奏,光朝堂上的來回扯皮,沒個三四年功夫是絕不會有結果的。

    “好在澳洲人也是華夏後裔,面目相貌與大明人士並無不同,你們何妨就繼續當個大明百姓?”李洛由出謀劃策,讓他們在廣州冒籍土著就是。

    只要解決了身份問題,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既然是廣州土著,那麼買地、起房、蓋屋,買賣人口、僱傭工人之類就大可隨意,官府絕對不會過問,至於大規模的人口外運,李洛由認爲只要是運走的是外地流入的流民人口,官府不僅不會阻撓,還會非常的歡迎――否則他們早在幾年前就可以阻撓澳洲人從廣州輸出人口了。

    至於第二條,船隻納稅的問題,既然是澳洲人算是廣州的土著,船隻航行又是在臨高和廣州之間而已,是地地道道的國內沿海貿易,自然無需繳納海外商船和洋船的所需要的抽份、丈水稅收。

    至於第三條免稅問題,只要能夠和官府達成默契,當然也不成問題――大明的商業稅收原本就不高,只要商人有一定的靠山,地方官吏不敢需索勒索過重,商人們繳稅是沒有多少壓力的。當然一些必要的陋規是免不了的,不過以澳洲人殺人不眨眼的名聲來說,怕也沒哪個不開眼的想拿這個錢。

    治外法權之類要求,李洛由苦笑道:“你們還在乎這個?全廣州也沒哪個人這麼不開眼能夠治你們的罪。你們如今是就是豪紳了,一張片子送進衙門,就是殺人放火的江洋大盜都保得出來。”

    關於香港島的問題,李洛由的堅決反對他們佔據港島。認爲此事巡撫絕不可能同意。

    “此事撫軍只能視而不見,絕不可能許你們如葡萄牙人一般租用此地。”李洛由道,“此事非同小可,葡萄牙人能入居濠境澳,時也運也,不可強求。”

    經過十幾天的討價還價和雙方各自向廣州和臨高書信電報往來,雙方最終在澳門達成了一個原則性的協議。後來史稱《澳門條約》,不過帝國的史學界對這一協議是否屬於真正的條約有着很大的爭議。主流的看法是,這一條約只能算是帝國與大明地方政府之間的一種諒解備忘錄。條約文本並未經過正式的簽署和蓋章,甚至大明留存的文本後來已經找不到。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國際條約,這份文件只是靠着帝國的船堅炮利的強大武力才能得以在廣東地方貫徹。

    由於廣東官府是私下締結這一條約,當然不會將其公然存入架檔房。它只是以一分絕密的私人文件的形勢存放在李洛由的宅邸之中留作備考。而這份文本早已失落。根據大圖書館留存的文本,整個《澳門條約》共有十一款

    一、澳洲人得自由前往廣東巡撫衙門管控下的廣州及周邊若干府縣居住、經商、耕作、並可攜帶家眷、奴僕、夥計。然必冒籍廣東土著,不得公然自稱澳洲人。

    二、澳洲人在廣州的一應事務,均由紫字號大掌櫃負責。凡有商務和民事糾紛者,全權由其出面與官府料理。

    三、澳洲人在廣州的全部產業,按官府規定照常納稅,惟雜派和各種規費均免交。

    四、澳洲人在廣州可以購買土地、房產。

    五、澳洲人的船隻進入廣州貿易,免繳一切水餉、抽份、規費。然必須冒籍大明船隻,不得自稱澳洲船。否則,一應稅費概不免除

    六、澳洲人得在廣州自由進行任何貿易,並且將貨物、金銀自由運出運入,官府不得干涉。

    七、澳洲人得在廣州僱傭、購買人口。並自由將他們帶往澳洲人希望帶往的任何地點。

    八、澳洲人在香山澳修船居停,廣東官府不予干涉。

    九、凡原澳洲人在廣州之產業、土地、字號,財貨全部予以歸還。因有部分貨物已經變賣,部分生財設備被破壞,現雙方達成一致,由廣東方面一次性支付庫平銀三萬兩予以賠償。

    十、因前搜捕澳洲人所牽連的所有大明百姓,官府不得再加侵害緝拿,凡已被拿獲者,一律予以釋放。其所侵害之財產,由官府一次性支付庫平銀五千兩予以賠償。

    十一、所有賠償、釋放及歸還工作完成之後,澳洲人在虎門的駐軍將全部撤離。

    十一款之外,另外補充條約和若干協議。很多細節都是由仲裁庭的馬甲親自擬定的,行文格式搞得非常隆重。

    總得來說,執委會並不很看重這份條約,因爲這份條約總得來說不過是元老院和李逢節達成的一個私人協定而已。對大明官府的約束力僅限於李逢節撫粵期間。李逢節一旦去職,整個協定也就等於是失效了。

    不過,中國官場的傳統特點是陋規傳承極其嚴重,只要這個協定順利的運作幾年,形成了一定環繞在其周圍的利益羣體,新換的粵撫也只能無可奈何。再者,按照現在的展勢頭,大明在廣東的統治還能維持多久,能換幾任粵撫還是個未知數。

    之所以這份等級不高的備忘錄還要搞得條款詳細,體例隆重,馬甲的主要心思還是讓元老院滿意――讓衆元老有一種簽署了不平等條約的滿足感。在馬甲看來,特遣艦隊搞回來的無數財貨、人口和那三十萬兩的贖城費就抵得過所有的條約了。

    儘管這個條約本身意義不大,但是《澳門條約》簽訂的電報傳到臨高之後,元老院依然下令,在博鋪鳴炮24響,汽笛長鳴1分鐘,作爲慶賀。

    澳門條約並未涉及被困在瓊山的何如賓殘部的處置問題。李逢節認爲此事本來就與自己無干,再者迄今爲止,瓊州府也沒有哪個州縣報過失陷,他樂得裝聾作啞。

    就是在慶祝澳門條約簽訂的次日,從廣東傳來消息:兩廣總督王尊德病逝於肇慶任上,總督大印暫時由李逢節護理。

    這樣一來,如何收拾瓊山殘局,解救何如賓所部的任務就落到了李逢節的頭上。當然,他可以繼續裝聾作啞,直到新的兩廣總督來接任讓他去處理。但是李逢節心裏存着一種想法:希望自己能從“護理”變成“署理”,最後乾脆就直接轉正。爲此,他一面派人飛馬傳書進京,讓自己的摺子書房的師爺即刻在京活動,一面,再次派出李洛由前往臨高,爭取與澳洲人儘快達成關於解救何如賓殘部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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