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奇遇造惡人

類別:武俠仙俠 作者:三天兩覺字數:3393更新時間:24/06/27 05:03:36
    永泰十九年,春,杭州。

    這一轉眼,已是冬去春來,距離孫亦諧回到杭州也有好幾個月了。

    這幾個月裏,孫亦諧可說是前所未有得忙,忙到他連過年都沒能歇上幾天。

    那他忙什麼呢?還不就是“西湖雅座”的事兒唄。

    搞這種大工程,起步階段是最艱難的,通常在選址和買地的流程上就能耽擱掉三五個月,更何況……孫亦諧還是準備在西湖邊上這種寸土寸金的地方開酒樓,這其中要“疏通”和“打點”的關係可太多了。

    好在,他孫家在杭州畢竟是勢大,再加上孫亦諧最近剛在錦衣衛那邊刷了點聲望,因此官府那邊也是處處給他開綠燈。

    終於,在這年的正月二十,孫亦諧的這間酒樓算是正式開始施工了。

    朙朝的木石建築工藝已經非常出色,即便孫亦諧提出了“層高八尺(約2.5米),共四層”這種在當時來講相當罕見的要求,技術上其實也沒什麼問題,只要你的人手和施工款能一直跟得上,這種工程最快三四個月就能竣工。

    不過,那個年頭的大部分工程,往往是做不到這兩點的,所以拖個一年半載也是常事。

    孫亦諧自是不希望拖那麼久,所以他這次可是搞了大手筆:江南一帶最好的工匠和督造幾乎都被他招來了,請的工人勞力也都是那種年輕力壯的,想來混日子的一概不要;造樓用的那些建築材料呢,也都是照好的買,本地的被買完了就從外地調運……

    簡而言之一句話——不差錢,只求把事情辦好。

    就這樣,又過了一個多月,到了那陽春三月,酒樓的工程進展可說是非常順利,孫亦諧總算也閒下來一些了。

    可偏巧就是這時節,杭州城裏出了事端。

    據傳,有一名喚“紅梅雀”的江洋大盜,趕巧不巧的就在這時流竄到了杭州府。

    此人是何許人也?

    四句話——綠林不齒皮子道,江湖難容虎狼徒,姦淫擄掠無不爲,喪盡天良枉稱人。

    您說就這麼一位,綠林、江湖、官府都想他死的歹徒,他怎麼還沒死呢?

    很簡單,他的武功好啊。

    好到什麼程度?這麼說吧……和同齡人比的話,他比沈幽然厲害。

    可能有人又要奇怪了:一個江洋大盜,武功爲什麼會這麼高?

    或者也可以反過來想:一個三十歲時武功就達到一流門派掌門水平的人,爲什麼會混成江洋大盜?

    這就說來話長了……

    各位看官也是見多識廣,想必大家都看過類似這樣的一種故事:

    一名少年,自幼揹負血海深仇,過着受人欺辱、顛沛流離的生活。

    直到某天,他墜落山崖/跌落谷底/失足落水……

    然後在機緣巧合之下,他遇到了一位絕世高手,或者是撿到了絕世高手留下的祕笈/刻在山上的武功心法/藏在猿腹中的經書……

    同時,他還可能順帶着找到一些僅生長在這個地方的天材地寶,吃一口下去就可以功力暴增/潛能激發/百毒不侵之類的……

    總之,在經歷了這一番奇遇後,待出山之日,這名少年的武功不說是天下無敵,也已經到了可以和那些頂尖高手有來有回的水平。

    再往後的情節呢,基本就是這位少年重返江湖、橫空出世,有怨報怨、有仇報仇,行俠仗義、處處留情,最終和一位或多位紅顏知己歸隱山林的路子了。

    這樣的故事初聽初看之下,還是挺有意思的,但看多了之後,不禁就會讓人生出一個疑惑——假如這個少年是個壞人會怎樣?

    或者說,他也不需要是個壞人,他只需是個不好不壞的俗人,又會怎樣呢?

    洪威,或許就是答案。

    二十五歲前,他只是個再普通不過的大朙百姓,以打雜爲生。

    論文,他倒也認識不少字,因爲小時候家裏不算太窮,爹孃送他去念過幾年書,但他也就止步於識字而已了。

    論武,他常年幹體力活兒,有膀子力氣,但武功他是斷然不會的,也夠不上綠林道上“壯士”那種天生神力的標準。

    你說他是好人吧,他的思想覺悟可高不到哪兒去。

    你說他是壞人吧,他也沒膽兒偷雞摸狗違法亂紀。

    撿到小錢不交他敢,見着大財明搶他不敢;偷瞄人家小媳婦兒他敢,上前調戲他不敢;跟人打架他敢,下黑手他又不敢……善良淳樸他不算,奸惡貪滑他也不算。

    就這麼一個人,某天他運氣到了,便也趕上了一回“主角待遇”。

    那日,洪威接了個活兒,幫人跑腿,爲了省些路費,他離開大路抄了條近道,結果就失足摔落了山崖。

    沒想到,他不但沒摔死,還在山谷底下找着一個曾有高人居住過的山洞——武功祕笈,有;天材地寶,也有。

    洪威在那谷底住了五年,練了五年的絕世武功,吃了五年的天材地寶,臨走之前還不忘把此地毀了個乾淨,防止將來會有別人也得了這奇遇。

    洪威出山的時候,剛好是永泰十八年的秋天,也就是洛陽的少年英雄會前後。

    剛出江湖時,他的膽子也不大,雖然他自己感覺自己的武功應該挺高的,但畢竟在這之前他從未跟人交過手,心中終歸是有些畏懼和不安。

    因此,那段時間他也沒敢做什麼特別出格的事,只是偶爾和一些江湖雜魚起個衝突什麼的。

    但後來……隨着他和別人交手次數的增多,他對自己的實力定位越來越清楚了,於是,他的膽量也是水漲船高。

    很多以前他想都不敢想的事,現在他可以去做,而且做完了還不怕被人找麻煩。

    當一個凡人得到了力量後,你覺得他會怎樣?

    他會繼續當一個凡人,並用他的力量去服務這個社會?

    是的,我正在拿彼得·帕克舉例……以及,仔細想想,能做出那種選擇的人,其實就不能叫凡人了,因爲他在精神上也是個“英雄”。

    真正的凡人、俗人……得到力量後想到的第一件事,必然是爲自己謀私利——在保證自己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這力量讓自己過得更好。

    在這個過程中,有些人姑且還能堅守底線,但還有些人會隨着慾望的膨脹而迷失,逐漸喪失道德。

    洪威,無疑屬於後者。

    起初,他還覺得自己是個俠客,專門去找些強盜山賊下手,在打擊惡人的同時,順帶把惡人身上的銀子搶來自己花。

    這錢花得……倒也算踏實。

    然,有句話說得好——由儉入奢易,由奢入儉難,當洪威用搶來的錢過了一段大手大腳的日子後,你再讓他過苦日子,可就難了;但這世上哪兒有那麼多賊人可以供他搶掠啊?所以那段時間,洪威只要手頭緊了,脾氣就大……一個人脾氣一大,便容易跟別人起爭執,而能跟他叫板起爭執的,多半也是江湖或者綠林中人,不是什麼善茬兒……因此,洪威就把那些得罪他的人也當“惡人”給辦了。

    再後來,他乾脆就說服自己,有錢的就是惡人,不是有句話叫“爲富不仁”嗎?那我搶他們,就是“劫富濟貧”咯。

    “財”的事兒上,他就這麼說服自己了,那“色”這事兒,自也不遠了。

    在我們熟知的那些故事中,“主角”們的紅顏知己多,通常都是有個先決條件的——無他,就是一個“帥”字。

    什麼叫“一見楊過誤終身”啊?楊過長成古天樂那樣,那個“誤”就是耽誤的意思,但如果楊過長成郭德綱那樣兒,那個“誤”就是個誤會。

    洪威呢,本身長得也不咋地,談吐氣質又比較粗俗,自打膨脹以來,他說話還多了不少戾氣,可說是越發惹人厭惡。

    像這樣的人,就算有女人願意接近他,通常也是懷着目的的:多半爲財,或者想求他辦事兒,不可能有人衝着他這人來。

    洪威這人智力雖是不高,但他也不傻……退一步說,就算他真的傻,被騙過幾次自然也能學聰明點的。所以,他對自己也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這德行想找什麼紅顏是沒戲了,要女人去青樓使些銀子便是了。

    但青樓去多了呢,他又膩了,覺着風塵女子沒意思,想找那良家女子……

    這個時候的洪威,手上的人命也不少了,好人壞人他都殺過,道德、名聲之類的,對他來說也不是很重要了,於是,他就開始幹起了那採花的勾當。

    也就是從那個時候開始,人們開始將他稱爲“紅梅雀”。

    所謂紅梅,其實就是“洪威”這個名字的誤念,且因爲他開始活躍時是在冬天,而那“雀”字,自是在暗示他的輕功。

    他本人呢,對這綽號還挺得意,他覺着好聽啊,所以他後來乾脆就去定製了一堆繡着紅色梅花和麻雀的帕子,每次作案之後就在現場留一塊。

    到了這個時期,洪威也算是徹底墮落了。

    什麼世間的律法、道德,他都已視若無物,他的眼裏便只剩下了酒色財氣,別人怎樣都與他無關,他只要自己快活就好。

    當然,他會變成這樣,也稱不上是意外,甚至可以說很典型——一個人,一旦得到了超過自己心性和器量所能包容的能力,多半都會被慢慢腐蝕……

    就這樣,不到半年,洪威便在各省作案超過二十起,大部分受害人不是被他殺害就是後來自殺了,“紅梅雀”造成的影響可說是極爲惡劣,不但是官府發下了海捕文書,就連江湖和綠林兩道也都想拿他。

    但那年頭拿人哪兒有那麼容易?也沒個相片兒啥的,畫像這玩意兒的準確度又實在太低,參考意義有限,所以洪威仍是肆無忌憚地到處流竄作案。

    終於……三月的某一天,他來到了這杭州地界。

    其實他早就想來了,因爲一直聽說這江南的美女水靈嘛;不過,當洪威進了城後,他立刻又起了別的心思。

    而他的目標也不是旁人,正是那杭州……孫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