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這是釣魚執法,不是搶

類別:玄幻奇幻 作者:暮回春字數:1749更新時間:24/06/27 04:19:38
    被噎得半晌沒有反應過來的少女氣得小臉泛紅,咬牙看向寧軟:

    “祕境之中,大家平等,就算你是親傳弟子,也不該命令同門替你做這種事。”

    說着。

    少女自覺有理。

    更加氣壯:“寧師姐,我會將今日之事上報宗門的。”

    寧軟:……

    哪裏來的活雷鋒。

    話這麼多?

    “蔣鶯鶯,我是自願給寧師姐烤魚的。”韓則冷冷擡眼,沉聲應了一句。

    唐珊和許沐也緊跟着附和:

    “對……對……我們都是自願的……和你們又沒有關係。”

    “就是,當初寧師姐招我們入隊,本就是爲了做飯,我們也很樂意做這個……你們幹嘛要多管閒事……”

    才跟寧師姐第一天。

    他們就因爲吃多了天材地寶,修爲猛增不少。

    相比之下,做個飯算什麼?

    “自甘墮落,像你們這種廢物,也就只配入外門。

    尋求光系靈師庇護,也虧得你們做得出,就不怕傳出去讓我赤天宗淪爲笑柄?”

    蔣鶯鶯身側。

    穿着親傳弟子服飾,身形高大的男子不屑嗤笑。

    嘲諷完韓則三人,他又冷冷看向寧軟:

    “寧師妹當初拒絕我的邀請,原來就是爲了和這三個廢物組隊?”

    寧軟:“你都知道他們是我罩的,還敢罵人?”

    看不起誰呢?

    寧軟很生氣。

    生氣的後果,便是足足四枚霹靂彈2.0——

    爆炸聲響起來的那一刻。

    所有人都是懵的……

    韓則三人是震驚於這次霹靂彈的威力,貌似比之前的大了數倍。

    蔣鶯鶯四人,則是不敢相信寧軟竟然說動手就動手。

    “這……這……他們人呢……”

    唐珊看着前方空無一人的深坑,滿目呆滯。

    許沐也湊上前,好半晌才吶吶道:

    “該……該不會是被護身玉符直接傳出去了吧……”

    顯然,也只有這一個理由可以解釋這種可怕的事。

    但問題是……護身玉符只有受到致命傷才會被激活啊!

    寧軟一臉平靜的吃了口手中烤魚。

    這才跳下深坑,將爆的裝備——儲物袋撿起來。

    上來後,便隨手丟到許沐手中:“你清點,可以直接做菜的,單獨存放。”

    “好……好的,寧……寧師姐……”

    可怕。

    寧師姐太可怕了。

    這脾氣。

    比劍修還爆啊。

    韓則還在烤魚,繞是心裏震撼得一塌糊塗,手上也不敢擅動。

    這條魚要是再毀了。

    搞不好下一顆霹靂彈,就是落到他身上了也不一定。

    ……

    靜。

    整個天樞峯廣場。

    死一般的寂靜。

    良久。

    才有長老看着廣場中央被彈出的蔣鶯鶯四人,艱難啓脣:

    “這個……這個咱們不插手阻止一下?”

    天樞峯大長老兼執法堂堂主的中年男子,表情嚴肅冷沉:

    “她並未違反試煉規矩,不應插手。”

    長老還是一臉複雜的表情:“雖然是沒違反,但是這……這未免也太欺負人了吧。”

    這哪裏還是同門較量。

    根本就是傾倒性碾壓。

    天樞峯大長老仍舊冷肅着一張臉:“試煉可以自帶靈器,以及各種靈機之法製作的小玩意兒。”

    衆長老:……

    可以是可以。

    但大家都知道,雪陽峯這位,可不是只有一顆兩顆那種黑球的。

    至今爲止,都不知道她炸過多少顆了……

    並不知自己炸人畫面剛好被觀測鏡錄下的寧軟。

    已經決定釣魚執法了。

    尋找天材地寶哪有尋找同門容易?

    再加上她這邊還有個吸引仇恨值的韓則在。

    根本不用擔心同門不上鉤。

    天一亮。

    寧軟就再次掏出了那張令她頗覺羞恥的牀。

    “你們上來,這個找人更快。”

    “寧師姐,我們真的要去搶其他人嗎?”

    上了牀,剛一坐下,唐珊小姑娘便弱弱問道。

    就良心而言,她是不太願意幹這種事的。

    寧師姐一本正經的搖頭:“什麼搶?你不要胡說,我們這是釣魚執法。”

    釣魚執法?唐珊一臉茫然。

    韓則低垂着腦袋,俯視下方,緩緩啓脣:

    “我們如果去尋天材地寶,被同門撞見,他們可否會搶我們的?”

    唐珊單純,但卻也不笨,遲疑了片刻,便點點頭:“會。”

    宗門故意將動了手腳的儲物袋發給他們。

    哪怕被淘汰出祕境,儲物袋也會被留下。

    這可不就是爲了方便弟子爭奪嗎?

    韓則:“既然不論怎樣,他們都會搶我們,那避開又有什麼用?”

    唐珊:……

    好有道理。

    根本無法反駁。

    寧軟:“……這是釣魚執法,不是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