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內憂外患

類別:女生頻道 作者:天高辰遠字數:2637更新時間:24/06/27 04:11:55
    美利堅的網絡再次沸騰,今年的浪一波高過一波。

    “哈哈,託尼·斯塔克完蛋了!”

    “我相信霍華德·斯塔克,美利堅的科學家還需要去抄襲他人研究成果?”

    “簡直是開玩笑!美利堅的科學永遠領先全球!”

    “嘖嘖,樓上怕是活在夢裏吧?要不先去瞭解一下‘回形針行動’,阿爾伯特·愛因斯坦可是個德國人!”

    “我查過資料了,安東·萬科於1963年叛逃到美利堅,四年後因犯間諜罪被驅逐出境,當時給出的理由就是他偷了霍華德·斯塔克的研究成果。”

    “哈哈,賊喊捉賊,這很美利堅!”

    ……

    放到這,賈維斯主動屏蔽了網絡上的流言蜚語,只將安東·萬科和伊凡·萬科的資料放出來。

    “安東·萬科是蘇聯物理學家,1963年叛逃至美利堅,但他被指控爲間諜,四年後被驅逐出境。”

    “他兒子伊凡·萬科也是物理學家,因倒賣武器級鈽材料給巴基斯坦,被判在科佩斯克監獄服刑15年。”

    “能找到的記錄只有這些,父子二人此後沒有在公衆面前留下其他痕跡。”

    坐在一輛復古老爺車內的託尼·斯塔克茫然看着光屏。

    原來他父親真的有過這樣一位同事。

    伊凡·萬科說的話會不會是真的?

    父親真的是小偷嗎?

    除了針對父親的指控,伊凡·萬科展示出來的納米裝甲也沉重打擊了託尼·斯塔克過往養成的驕傲。

    他享受“天才”之名太久了,從未在同齡人中感到過挫敗,昨天的一幕卻將他的驕傲擊得粉碎。

    身體中毒、心靈受創,公司陷入訴訟糾紛,別墅外被軍方裝甲師圍困,逼迫他交出戰甲。

    託尼·斯塔克已是內憂外患。

    好友羅迪不請自來,一進門就抱怨道:“現在躲在這裏解決不了問題,我一整天都在和軍方通電話,說服他們不要把坦克開進來,撞破你的大門,拿走這些裝甲。”

    “他們已經失去耐心,只想拿到你的鋼鐵裝甲,你說過二十年內沒人能擁有這種科技,結果昨天就有人當着全世界的面拿出了比你更先進的裝甲。”

    “你有在聽嗎?”

    羅迪走近,看到了一張蒼白的臉,好友的脖子上爬滿了蛛網般的黑色紋路。

    “嘿,你脖子上這些字謎是怎麼回事?”

    “沒事。”託尼·斯塔克掙扎着從老爺車內爬起,結果剛推開車門,人就倒了下去。

    “你到底怎麼了?”羅迪連忙跑過來扶起他。

    “扶我去工作臺,看到雪茄盒沒?”託尼·斯塔克脆弱道:“裏面裝着鈀元素板。”

    羅迪將他扶到工作臺,打開雪茄盒,取出一塊鈀元素板。

    此時,託尼·斯塔克已經拆下胸口的反應堆。

    羅迪接過一看,反應堆正在冒煙,插在裏面的鈀元素板已經腐蝕成一塊破爛的廢金屬。

    “這東西應該冒煙嗎?”

    “中子受損,是反應爐壁在冒煙。”託尼·斯塔克隨口敷衍過去。

    “你沒必要一個人承擔這一切,現在的局勢也不是你一個人可以承擔的。”羅迪輕嘆一聲,耐心勸說:“軍方不在乎你和其他公司的專利權糾紛,但他們已經被伊凡·萬科身上的戰甲嚇壞了。”

    “軍方高層全部經歷過冷戰時期,他們親眼目睹過那些年的軍備競賽。當初我們僥倖勝利,現在大毛卻擁有了比你先進好多代的鋼鐵戰甲,他們怎麼可能不害怕?”

    “軍方現在只想你交出鋼鐵戰甲,他們要立即組織人員研究、升級,追上大毛,否則整個國家的安全都會受到威脅。”

    “他們更希望你能加入研究小組,提供技術指導。”

    “呵呵……”託尼·斯塔克冷笑起來:“既要搶我的財產,還希望我繼續爲他們賣命?”

    “託尼,美利堅的安全高於一切。”羅迪最後勸說一句:“你好好想想吧!”

    羅迪走後,小辣椒佩珀·波茲走了進來,帶來法務部門去最高法院閱卷的結果。

    “託尼,法務部主管評估過萬科工業的起訴材料,對方準備的很充分,我們無法從常規程序中找到辯論方向。”

    賈維斯將材料投放在光屏上,託尼·斯塔克一眼就看到了那張方舟反應堆的設計藍圖,上面赫然寫着安東·萬科的名字。

    斯塔克工業也有一張相同的藍圖,只不過上面寫的是他父親霍華德·斯塔克的名字。

    “大毛和我國都是《巴黎公約》成員國,只要權利人在任何一個成員國註冊專利,隨後在所有成員國都將享受國民待遇。”

    “你的父親在1967年向國家版權局申請方舟反應堆的設計專利,可是安東·萬科比你父親早一個星期向俄羅斯聯邦版權局遞交申請。”

    “大毛在1965年3月16號簽署《巴黎公約》,7月1號正式生效,安東·萬科申請時,大毛已是成員國。”

    “對方的申請日早於你父親,按照公約規定,方舟反應堆的專利權歸屬安東·萬科。”

    “呵呵!”託尼·斯塔克又發出一聲冷笑。

    1967年安東·萬科被美利堅遣返回國後立馬進了西伯利亞勞改場,直到帝國解體後才拖着病重殘軀回到莫斯科,此時他唯一的兒子早已入獄。

    要是安東·萬科的專利早在1967年就獲得大毛版權局通過,他也不至於活得那麼慘。

    一個在西伯利亞挖土豆的勞改犯憑什麼向版權局交申請?他們連通信自由都沒有!

    可這些理由根本無法擺在臺面上,大毛只要咬死他們當年給安東·萬科發放了專利權證書,隨便改下公示記錄,將不相干的條目指認成方舟反應堆專利。

    接着做舊一份專利權證書,再上下統一口徑,法律層面上根本找不到漏洞。

    因爲《巴黎公約》中有國家機密和商業機密保留條款,意味着有些涉及成員國國家機密和重要企業商業機密的專利無需向執行委員會備案。

    甚至在對外公示階段還會將這些需要保密的技術放在其他門類中,比如霍華德·斯塔克註冊專利時就將方舟反應堆放在工藝雕塑類別。

    偏偏霍華德·斯塔克取得專利權證書後正大光明掛在斯塔克工業大廈的牆壁上展示,四十年來有無數人看到過,美利堅版權局就算想用同樣的辦法都不行。

    這就是一筆扯不清的爛賬!

    如果只是普通的專利,各成員國都懶得動用國家力量上綱上線,會按照公約規定給予權利人“國民待遇”。

    比如當年的“萬燕DVD”,雖然知道是自己人吃虧,但爲了加入世貿,爲了更多企業的利益,依舊沒有出頭幫其“僞造”一份專利權證書。

    你換成特高壓輸電技術試試,鬼才會搭理《巴黎公約》。

    現在可是方舟反應堆,一種利潤龐大的新型能源,可以左右國際局勢的軍國重器,大毛就算腦子有病都要出面幫忙。

    託尼·斯塔克請的律師就算再厲害,也不可能找到大毛僞造專利權證書的證據。

    大毛說安東·萬科是1967年申請專利,那就是1967年,你要是不爽,我給你改成1966年也行。

    這件事上聯邦最高法院就算偏袒自己人也只能選擇拖延,將每個流程的時間全部拖完,不可能明目張膽破壞司法程序。

    “託尼,局勢對我們很不利。”佩珀·波茲沉聲道。

    “距離開庭還有兩週時間對吧?”

    託尼·斯塔克已經不在乎所謂的庭審,他不想被對手牽着鼻子走。

    “幫我把伊森醫生請回來,還有朗格尼醫院的史蒂芬·斯特蘭奇醫生,我要在開庭前做手術。”

    “啊?”佩珀·波茲一臉不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