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四章 鳳仙
類別:
科幻靈異
作者:
嘯寂字數:1958更新時間:24/06/27 04:08:58
“‘兵不厭詐’之理,吾明;雖然吾一直系行伍之中,卻從未真正上過疆場,此次,可以以呢種方式,與真正的‘將士’們交鋒一把,亦不算輸,吾心服矣!”
守臣向王丹行了一禮,對他能解開他的“心結”表示感謝。
“如此,吾哋就可以真正‘化敵爲友’否?”
面對守臣這樣的請求,王丹一時還沒轉過彎來,總覺得這傢伙變立場太快,很不合情理,出於謹慎,一時也不敢直接,只是說道:
“能否能友,尚未可知;但從今日起,吾之雙方,都系呢世間,少着一敵,卻是實着!”
聽到這樣的回答,守臣很是開心,再一次施禮說道:
“小人不才,得先生一句‘非敵’,亦自感激不勝。願於未來,有用着吾之處,儘管開言,吾自將傾盡全力,萬死不辭!”
其實,守臣這時心裏想的是:“求職工作不能停!要想報復,只能長久計議,但首先得搭上合適的快車,才有可能啊!”
面對守臣的再次請求,王丹心想,我也只不過是來履約的“臨時工”,項目一完,也就走了。至於這個人,對華氏上下顯然是熟悉得很,又有一定人脈,將來或者在什麼時候,能夠用得上呢?暫且留一手吧!
“大人客氣!還請多多指教!”
於是,王丹與守臣,在這個不可能的衙將生辰酒會上,以酒會“友”,結成了一個簡單的臨時同盟。
華臣酒醉早歇,並不知就在他出錢擺的宴席之上,已有兩個各存“異心”的華氏族中之人,爲將來華氏一族走向“下坡路”,挖下了第一“鏟”。
當時的宋國國君,正沉溺於紅毛夫人的“美色”當中,而不能自拔;以至於民間許多想攀龍附鳳的人,偷偷找了些植物染料,把自己身上的所有毛髮,也都一通塗染,希望能有“上行下效”的效果,也藉此“紅”起來。
而這樣的潮流,也就平空把一種植物給炒熱了:
“鳳仙花”。
原本,這只是放在藥店和農家作醃菜的普通家常材料,和雪裏蕻、冬瓜、蕎頭一樣,只因花開紅豔動人,也作盆栽美化庭院之用,但因其染色的特殊功能,也就成了在宋國炙手可熱的一種美容用植物。
“要想紅,一點紅!急性子,能發紫!大紅大紫就來此!走過路過莫錯過!上好鳳仙花籽,一栽即活,澆水能旺門庭!快來買,快來眙!”
滿街叫賣鳳仙花的商戶,也是越來越多。
漸漸的,這種風潮,不僅是在宋國,連周圍一圈的衛國、魯國、郯國、鄭國、陳國,甚至連稍遠的吳國,民間女子都把這種風潮給帶動了起來。
好色之風一起,還真是剎也剎不住。
“寧可腹中無一兩,亦要面上塗半斤!”
當時的女子愛美瘋狂程度,遠遠超過了今人的想象:就算是一天只吃一頓飯,這臉上的美容用品開銷,是一餐也不能少的。
“顏值就是生產力。”
在當時,這話是真的有效———或者於今天,也有部分人,相信說“顏值即正義”,也有異曲同工之意吧!
爲了能讓自己更美,時人用盡了辦法;這就肥了“造父”的宋國分支商隊。
本來,“造父”經商,本屬爲了“救親”的臨時舉措,可是這“王丹一家人”,已經平安回到了郯國,按理說,這“造父”的商隊,也應該完成了他們的“歷史使命”,可以回去本原,該種地的種地,該當兵的當兵。
但是,這人性趨利,讓這些“灑”得出來,卻遲遲“收”不回去的商隊和祐隊們,一個二個,都學會了“拖沓”之術:有說“生病了不能回”的;有說“宋國商制制定,商戶註銷手續繁瑣在辦當中”的;還有說“商隊中有人娶了宋國女子,婚後雙方就定居宋國不想遠嫁到郯國”的……總而言之,都不想回。
不回也就不回吧,羊斟給他們一個條件:收集信息的職能不能少;交回贏利百分之五十的規矩不能破;另外,當有新的任務時,必須無條件執行,否則,不用宋國那邊讓他們“銷戶”,他這裏會親自“銷戶乾淨”。
能掙到錢,這些“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屬下們,也就私自達成了一致:“聯防聯守”。
他們的利益,是在宋國能掙到更多;而面對郯國的親人爲質,他們也不可能不顧念親人的死活,所以必須團結起來,以一致的態度和措施,面對將來的各種可能:不管是來自宋國、郯國,亦或是其他方面的。
這一次,當王丹說要去宋履行完他對向戌的承諾的時候,羊斟就已將“輔助他”的任務祕密分發了下去,也就是說:宋國的每一個“造父”屬下的商戶、祐隊,都可以隨時爲王丹所用。
而“鳳仙花”的生易,則是這一段時間裏,被“造父”做到“壟斷”的招牌生意,以致於宋國自有商戶,都對這羣本來就不講“商德”的“造父”們,把這一株破花花草草的價值擡到天價,成爲“奢侈品”,導致藥店的藥品價值上擡,百姓更是連這種醃菜,都吃不起了。
看到他們金無數,宋國本地商戶實在是看不下去了,深爲不。於是,他們也要聯合起來,共同發起針對“鳳仙花”到底是“植物”、還是“金物”的鬥爭,而這種論辯,居然給高擡到了要請管理商戶市場的衙門長官出面來調停的程度。
“造父”擅長用錢,用大量的金錢搞定“衙門”是他們慣用的伎倆,但關鍵是每每應驗,屢試不爽。
所以,宋國本地商戶發現,“公事公辦”根本就不成;於是也就有樣學樣,讓大家一起湊錢,也去給官家塞錢,看看能不能把“正義”買回來。
官家一看,這兩邊都有錢送,更是高興得不得了:沒想到,官俸雖少,可是這“當裁判”,都能掙到這麼多錢,真是何樂而不爲呢?於是,他們就開始了更加“糊塗”的“判案”,兩邊都說好話,兩邊都收錢,但這事兒,就是不辦。
用腳後跟都能想明白,要是這“是非”真得給斷明白了,這些官員以後,還拿什麼來掙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