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庭辯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嘯寂字數:1901更新時間:24/06/27 04:08:58
    對於華喜的來訪,鄭國非常重視,由子產親自接待。

    這正是華喜希望的:畢竟鄭法之嚴苛,正是由子產的親推,才形成了今天的局面;要想破局,還得從這個“始作俑者”下手比較好。

    這突然送來的大禮,對公衆,總得有一個公衆能聽得進去的說法。

    華喜藉口,此次補送來的戰車,與之前爲贖回華元所送的戰車相比,除了戰車之外,這滿載着彩繒和武器,都是之前所沒有的超高規格,算作是再一次表明了宋國的歉意。

    這樣隆重的禮物,鄭國自然願意笑納,而子產本身也是一個善於“爲國斂財”的人,果不出意外,收到禮章,趕緊向上彙報:彩繒、武器、戰車、數量、規格、質量……等等,詳盡描述,奏書上免不了也順便說上一些宋國的好話。

    果然,鄭主姬嘉相當高興,仔細把奏章看了幾遍,順便問到了奏摺中所說的宋國華喜,說願意親自接見他,舉行受禮儀式。

    華喜得到這樣的機會,大爲振奮,趕緊梳洗整頓,一番精心準備,在子產的引薦下,得到了鄭國現任主上的親自接見。

    和華元不同,尚武的華喜並沒有用多少花哨的詞彙,去頌揚鄭主英明,而是當廷再呈送上了一份珍貴的見面禮:《黃水輿圖》

    這份堪稱“國寶”的《黃水輿圖》把黃河流域的所有經過的國家、地形、地貌,都繪製的詳詳細細,其軍事價值,在各國分爭的春秋戰國時代,不言而喻。

    鄭主拿到這樣一份地圖,果然是喜出望外,一邊讓人呈開,一邊細細觀賞;一邊聽着華喜的解說和介紹。

    當他看到黃水下游的宋、衛、齊、魯國時,指着那條蜿蜒流入東海的河道曲線,問華喜:“吾聽吾祖所講,黃水乃從魯國入海,此圖所繪,乃自齊國入海,是否有誤?”

    華喜上前指着圖上的一處分枝虛線,回答道:“黃水水漲,出堤改道,故此有新圖如斯,非手誤也!”

    “噢!如此這樣,其間原屬齊國土地,現屬魯國,魯國國君豈能甘休?”

    鄭主把那塊新舊河道間的區域,用指頭繞了個圈指點着,繼續問。

    “魯國國君雖有不捨,但兩圖國界以黃水中線爲界,其約乃爲先祖所籤,未敢與天爭地,故雖憾不爭。”

    鄭主聽到這樣的答案,不由地欽佩不已,讚歎道:“大仁義也!”

    子產也跟着讚道:“有約在先,信無所違!如此,天下可治!”

    華喜聽到連鄭主都這樣肯定,心裏有數了,於是趕緊趁熱打鐵,接着說道:“鄭主仁義,必不虛人下!”

    鄭主很是驕傲,點頭微笑,說道:“見賢思齊,王道也!”

    華喜知道,可以進入主題了,於是接着說道:“敢問主上:天道大,還是人道大?”

    鄭主很是意外,想了想,回答道:“朕乃天子,上天之子,自然是天道大。”

    “既然天道爲至大,若因天道,而違人道,其罪,可免乎?”

    華喜提到一個“罪”字,讓鄭主開始起了疑心,知道後面就要開條件了,於是,腦袋左右晃了兩下,左、右打量了一番華喜的神情,不直接回答,反問道:

    “講,你意欲爲賓個開脫罪責?”

    華喜也不畏懼,抱拳接着說道:“請鄭主恕罪,外臣確有一私事相求:爲吾外甥之子羊斟,佢就系頭先令到華元右師,連人帶車反戈送至鄭營嘅首御,由於鄭營士兵爭功禁言此事,斟兒並無半點功勳上聞於聖廷,此功不言也罷。

    繼事發之後,佢自改名爲‘剩豆兒’,爲鄭國收取丘賦一小役吏,不畏辛苦,隻身匹馬,遠至融庠,盡數及時收齊交付。但因其圖所繪區域有誤,同今日所講之‘黃水改道‘同因,而致十戶之九有不平,間有一戶匿名投書‘告言’,誣陷其瀆職虛報,巡官報後,依鄭國之《刑書》處置:什長已受族誅;現已追及斟兒,並欲連誅其家。

    吾自知鄭國強盛,皆因由子產所領,以法立國。凡類犯此瀆職者,即有大赦亦不可免。而吾爲其喊冤,皆因一個‘道’字:黃水改道非人力所爲,乃爲‘天道’;瀆職當誅屬人意所定,此爲‘人道’。

    外臣以爲:人意可遷,順天理而變,此爲真‘人道’。若聖上明‘天道’大於‘人道’,當可以恕吾之斟兒無罪!此方顯:主上乃真正仁義明君,而非逆天改命之主!還請鄭主開恩:赦免外臣之外甥孫斟兒無罪!外臣在此謝過聖恩,不勝之至!”

    鄭主命人把圖一收,擺放到聖案的臺面上,坐回寶座,看看圖,又看看行大禮的華喜,一臉難爲地轉頭望向子產,輕聲問他:

    “愛卿,你意下如何?”

    子產施禮答道:“天道遠,人道邇,非所及也!鄭國國法,非爲某一人所定。既定之,便行之。以‘天意’、‘人意’之爭來證鄭法有誤,怕會令到民衆疑惑:有咩搞不清楚之行,人若均可巧言推至天意,辯之容易,毀信固難!吾意以爲:鄭法雖嚴,百姓心安,一人雖屈,護法之全。鄭法《刑書》之威嚴,較之鄭法之周全,吾意以爲:威嚴不可侵,周全可次彌。”

    聽到子產這樣一說,華喜臉上掛滿寒霜,他轉向子產說道:

    “君無子嗣乎?”

    “夫小人之性,釁於勇,嗇於禍,以足其性而求名焉者。吾家固有子嗣,生爲鄭人,即守鄭法,雖爲貴胄皇親,若有違《刑法》,亦不可獲免,況一介區區小吏?其爲宋兵,賣主非爲求榮,僅爲一斛羊湯,已屬笑談,實爲不忠不義;易名入役,所做亦有所失,於鄭主亦爲不誠不忠。此搖擺易主如牆頭草芥之人,品行堪憂,留於世上,未知它日還欲去禍害何人?佢之陷華元於陣,爲釁勇;破鄭之《刑書》瀆職,爲嗇禍。以吾心度之,其所爲,不過爲逞足其一時之興,顯其狂妄之名也!有無子嗣,冇咩緊要;吾以爲至重要嘅系:子嗣賢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