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章 婦人恚

類別:武俠仙俠 作者:三劍書生字數:2099更新時間:24/06/27 04:01:28
    王招弟聽了此言,幾欲暈倒,帶着哭腔道:“盼弟,《孝經》的諄諄教導你莫非忘了?‘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你如此言之,大爲不妥,有違戒訓。”

    “這八個字,是教導天下諸侯的,於我一介庶民,又何加焉?”

    王盼弟譏諷道:“再者說了,爲人父母,卻參與買賣他人之子的事情,這所行的,真是‘道’乎?父母先行‘非道’,我爲何不能後言‘非法’?”

    王招弟氣得臉紅了起來:“你今日敢言,明日便敢說將出去!《論語》中,有人偷了羊,被兒子告官抓獲了。聖人不贊同他的做法,並認爲:‘子爲父隱’才是‘直’。爲何聖人的教誨,你就是記不住?”

    王盼弟怒而摔書,大聲道:“你不說倒也罷了,說了我正想問一句,什麼雞鳴狗盜之徒,也配稱爲聖人!如此,不學也罷!”

    兩人之間,言辭愈發激烈,氣氛愈發緊張了起來。

    另外兩個年齡尚小的女孩,分別喚作“想弟”以及“來弟”的,被姐姐之間的爭吵,嚇得哇哇大哭了起來。

    夜無眠在外面瞧着這一幕,由於未知全貌,暫時不予置評。

    忽見月光下,一個提着燈籠的無精打采侍女走來。

    夜無眠連忙轉身,躲在桂花樹後,隱住身形。

    那侍女走入書齋,怯懦懦道:“二小姐,主母要你去她屋子裏聽訓。”

    只聽得王盼弟拍案而起道:“王家合共有四姐妹,爲什麼每次都是我去聽訓!難道我不是她親生的嗎?”

    經王招弟一番勸解,王盼弟最終還是百般不情願地,隨丫鬟去了。

    夜無眠緊緊跟隨,提足輕點,飛到瓦頂之上。

    這座宅子自是不小,比之長沙譚敬承府,都不遑多讓。

    且多處懸着“吾善養吾浩然之氣”的孟子海口,夜無眠記得,譚府只有一處如此,不免相形見絀。

    主母院落中,夜無眠等王盼弟進了房間,丫鬟退下之後,才找了一處便於藏身的所在,手指蘸了口水,捅破窗戶紙,往屋內看去。

    屋中,一個青衣文士,並一個四十歲左右的婦人,坐於主榻之上。

    青衣文士佩綸巾,手搖摺扇,頭戴簪花,扇着寂寞之風。

    本應是瀟灑倜儻,可冬天扇扇,這裝逼造作之氣,未免過重,看上去大爲違和。

    夜無眠只是冷冷一笑。

    婦人挽着高高的雲髻,眯着眼睛,體態豐盈。

    她懷中抱着一個金絲裹纏的襁褓,襁褓上,掛着好幾塊從和闐轉賣過來的美玉。

    襁褓外,套了一個福壽錦緞,在燈火下煜煜生輝,晶瑩閃亮。

    夜無眠細看時,那閃閃發光的錦緞,竟是因爲嵌滿了珠寶所致!其中有一顆頗大的,似是有價無市的夜明珠。

    如此富貴風流,當真與書齋上所題的“克勤克儉之家”,遙相呼應了。

    王盼弟才一進去,那豐腴婦人便兇相上臉,朝她喝一聲:“跪下!”

    態度堅決,不容置喙。語氣冰冷,涼到心尖。

    夜無眠自孔眼中瞧得,王盼弟並未跪下,反而勇敢擡頭質疑道:“母親,我有何罪,竟須跪下說話?”

    婦人也不見氣,只是冷冷問道:“你且答:何謂三綱?”

    王盼弟如實答道:“君爲臣綱,父爲子綱,夫爲妻綱。此爲三綱。”

    “既如此,母使子跪,子爲何不跪?”

    “那也是父爲子綱,可從未聽過母爲子綱的!”

    王盼弟渾然不懼,轉頭看向那青衣文士,笑道:“爸爸,我求你好不好,你令孃親不使我跪,這樣一來,縱使哪天聖人增設‘母亦爲子綱’,將三綱擴充至四綱,可是夫仍爲妻綱,她管着我,你管着她,我卻仍然免於一跪。”

    夜無眠聽了,不免莞爾一笑,有些喜歡上王盼弟這個小妹妹來。

    當然,這種喜歡無涉男女感情,只是欣賞她的敢言。

    青衣文士把摺扇一收,道了一句“胡鬧!”

    卻也沒有如何爲難她,轉而對婦人寬慰道:“再怎麼說也是你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你母子二人一相見,怎愈發如仇讎乎?”

    婦人冷笑道:“怎能不如仇敵!若非她是女兒身,導致你王家始終缺少一個兒子,你又怎會新娶一婦?新娶的倘若能生兒子倒也罷了,我也願視爲己出,將來繼承王家家業,自也會奉爲我母親。

    可是你那妾室倒好,竟也跟我對着幹,只生了兩個女兒。如今想來,這倒黴的一切,都是這賠錢貨造成的,我見了她,怎能不如同見了仇敵!”

    青衣文士無話可說,王盼弟稚嫩的臉上,卻早是兩淚漣漣,似春季屋檐上,止不住掉落的連綿雨水。

    “母親!你如此說我,可還有半絲半毫親倫之念乎?”

    婦人看向她,滿眼兇光:“自故宋以來,吳越、兩湖間人家,便有溺死女嬰的風氣,我若不念骨肉之情,也早把你溺死,你而今已然做了水鬼,現在正沉在冰冷的水裏,等着把哪個短命鬼搦下水來替了你,好去投胎往生!哪能來王家這等富貴人家走一遭,衣錦食玉,吃穿無憂!你說我對你有無親倫之念?”

    這惡毒的話一出,王盼弟眼淚一時收了。

    她將臉上的淚痕擦乾淨,挺起腰桿子來,全身筋骨顫顫作響,如同一隻受到了極大傷害,卻又頑強活着的貓。

    她悽然又堅定道:“你安敢溺我!我背得滾瓜爛熟,《大明》律規定,‘凡祖父母、父母故殺子孫,杖七十,徒一年半’。成化間,憲宗皇帝又教:‘所產女子,如仍溺死者,許鄰里舉首,發戍遠方!’”

    女兒如此頂嘴,婦人被氣得抖如篩糠,伸出胖手,指着王盼弟道:“好狗膽!來人啊,今天我就把你掌嘴掌斃了,我看哪個敢告官,又有哪個敢把我發配走!”

    王盼弟一臉慘然,對父母失望至極,卻全無怕意,直視雙親道:“你就算不打死我,你所犯下的罪,也已經難贖了。你先是從賊人處買來男嬰,視爲己出,愛他勝過我們四姐妹。又自甘墮落,跟販賣人丁的賊男女暗通款曲,爲他們提供據點!甚至前些日,你還與這夥賊男女一道,押送幼兒去武功山……光是憑你這些罪行,《大明律》便要將你發配!”

    聽到這話,本還有意阻攔妻子施暴的青衣文士,便沒再開口,任由門外衝進來的一個壯碩家丁,甩起大掌,去扇王盼弟的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