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文春報道
類別:
網遊競技
作者:
喵森葵字數:1917更新時間:24/06/27 03:24:20
文春的行動給雨宮栞提了個醒。
之前沒被針對過,她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早已是公衆人物,要隨時防範跟蹤偷拍。
出門戴口罩、戴帽子這樣的手段應付一般人可以,但對那些有目的性的人來說就不夠了。
個人安全保護也要提上日程,這次來的是個文春記者,誰知道下次從犄角旮旯裏蹦出來的不會是什麼狂熱粉絲、潛在犯罪者?
現在雨宮栞上下班都讓佐藤由美兼職司機接送,理論上是安全的。但本質上兩人都是女流,下班時間還晚,萬一遇到危險呢?
回到家中,躺在牀上,雨宮栞覺得現在住的這個公寓也不夠安全了,文春記者那天能跟蹤自己,肯定是知道了自己的住址。
一想到每天上下班,或者去樓下便利店買個東西都可能有人蹲在附近守着,雨宮栞就一陣煩躁,等有空了,得找個安保更完善的高級公寓。
第二天,雨宮栞來到SME大樓時,乃木阪運營並沒有什麼異常反應。
一切如往常一樣,拍生寫,練舞,錄音,工作日程按部就班的完成。
直到下午結束今天的任務,雨宮栞也沒有等到“今野桑有事要找你”這樣的通知。
有可能文春還沒有通知運營,或者乾脆不打算通知了。
想想也是,這件事在粉絲羣體中已經醞釀了很久,且遠不如戀愛醜聞來的勁爆,沒有什麼找乃木阪運營要封口費的價值。
又過了平靜的幾天,來到了下週的週四。
不出所料,新的一期文春刊登了一篇以《熒幕上的國民偶像熒幕下的新興互聯網公司社長雨宮栞(20)》爲題的文章。
標題很直白,沒什麼攻擊性。內容則首先介紹了一下最近在年輕人羣體裏流行的app tiktok,引出tiktok公司的社長——雨宮栞。着重介紹雨宮栞的事蹟,什麼當偶像,考東大,出版輕小說,再加上這次曝光的開公司當社長。
字裏行間表露出筆者對雨宮栞才能與膽量的佩服,繼而描述起當天向雨宮栞詢問的場景,什麼神態啦,衣着啦,大半夜的還來公司加班啦,營造出一副事業女強人的形象。
然後筆鋒一轉,開始懷疑起雨宮栞的資金來源,身世背景。就跟那天在地下車庫所問的問題一樣,暗搓搓的開始做一些負面的猜測,惡意引導讀者往歪處想。
當然,因爲沒有證據,所以只是猜測,連個懷疑目標的人名都沒有。
最後,筆者質疑了一下雨宮栞開公司是否經過了運營的允許,又感嘆了一下創業艱難,對雨宮栞能否成功持悲觀意見,建議她做些和偶像工作相關的事,而不是好高騖遠。
一整頁,文字的內容不多,版面主要被雨宮栞的照片所佔據。
上一篇還是某某棒球選手“二股交際”,下一篇又是某某議員與黑社會成員合影。
雨宮栞的新聞放在這一期文春裏,平淡的就像白開水。雖然她做的事很出人意料,但並沒有違反什麼公序良俗,所以也就沒法從道義的角度去冷嘲熱諷,頂多從日本職場不成文規矩的角度指責一下。
這篇文章算是解答了粉絲的疑惑。
本就熱鬧的粉絲羣,又開始了激烈的討論,有吹“我家小栞真牛逼”的,有擔心她會被乃木阪運營追責的,還有說要去應聘,到雨宮栞手底下當員工的。
這期文春一發售,運營那邊就得到了消息。
看完這篇簡短的文章,今野義雄揪着的心放鬆了一下,轉而又一陣頭疼。
昨天還在開會向製作人們彙報最近的進展,誇下海口,下一單要去漲20%銷量,今天就突然來個文春,真的把他給嚇到了,好不容易讓乃木阪走上了穩步增長的正軌,怎麼突然來了個幺蛾子。
流行app是什麼鬼?社長?什麼社長?雨宮栞?
看着一列列的白紙黑字,今野義雄一臉懵逼。
壞消息——乃木阪成員文春了,好消息——不是戀愛醜聞,更不是什麼違法行爲。
“這tiktok,你用過嗎?”今野好奇的問向坐在一旁的南鄉唯。
“我見我妹妹用過,她剛上高中,在家裏經常趴在沙發上玩手機。”南鄉撓撓頭,“好像是個分享視頻的軟件,就跟youtube差不多。”
“很流行嗎?”
“我不知道。”南鄉唯搖搖頭,“這我得問問我妹妹。”
“嗯……”今野低頭沉默了一會,“製作人他們知道了嗎?”
“已經通知他們了。”
“有什麼反應?”
“目前都沒有,好像……在等秋元康老師的態度。”
“哦——”今野義雄摸了摸下巴。
他一時想不出該怎樣處理這件事才合理。
如果是尋常的戀愛醜聞,直接讓當事人自肅+掉選拔就完事了,有價值的成員還有可能留着,人氣低的直接辭退。
但雨宮栞這事,嚴格意義上並不算醜聞。因爲偶像開公司是有先例的,隔壁AKB就有。雨宮栞的問題在於她先斬後奏了。
這在日本職場是一件比較忌諱的事。你開公司幹私活,必定會影響到本職工作,是不被允許的。
一般人也不會犯這樣的錯誤,除非太缺錢,雨宮栞像缺錢的樣子嗎?可能剛進乃木阪的時候是的吧,但又當模特,又有小說版稅的,拿三份工資,還會缺錢嗎?
除了“她想開公司”這一條之外,今野義雄想不出其他什麼理由。
“雨宮今天有工作嗎?”
“今天早上是CanCam的拍攝。”
“你讓她拍完趕緊過來一趟。”
“嗨!”
南鄉唯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