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二百零九章 爭議和關注並存
類別:
歷史軍事
作者:
止天戈字數:2322更新時間:24/06/27 03:15:11
【修改版】
當然了,說這些太遠了,那就說點現實的,或者說已經存在的事實。
即便是降落到地球上的宇宙隕石價值都非常高,像一些鐵隕石價值更高,一些品相好的,能夠賣出天價。
這正因爲是這些隕石的價值非常高,所以出現了一種新的職業,叫做尋星師,又叫尋隕師。後者太過通俗,所以這個行業的人一般以前者自居。
其實說白了,就是尋找星星的人,只不過這些星星不是天上的,而是落到地上的。在這部分人認爲,這些隕石都是天上的星星,至少曾經是,只不過掉落到地上來了。
所以很多這些尋星師們奔波於各種沙漠戈壁地區,又或者是冰原,南極等人跡罕至地區。因爲這些地區人跡罕至,人類活動比較少,所以會有很多隕石碎片。
而南極呢,更是這些尋星師們的樂土,也是天文學家天體學家們的樂土,因爲南極的隕石碎片非常多,所以每年都會有大量的人前往南極尋找這些隕石碎片。
每當世界那個地方出現大規模隕石雨,或者是出現大的隕石墜落的事件後,可以看到,就有很多人從全世界各地趕到這個地方,他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本着這些墜落下來的隕石碎片去的。
我們國內也一樣,國內好幾次著名的隕石墜落事件,就有很多人趕去尋找。只不過關於隕石的定義現在還很模糊,又說隕石是屬於國家資源,應歸屬國家所有,普通人找到要上交國家。
而也又說隕石不屬於國家所規定的礦產目錄中所包含的資源,法無禁止皆可爲,那麼就可以說隕石應屬於個人所有。
但不管怎麼樣,它的價值已經是越來越高了。一些好的隕石據說可以賣到數萬,數十萬元,甚至數百萬元等等。
而海外的市場行情更加火爆,賣出天價的隕石比比皆是。
而這些還都是墜落到地球上的小隕石,石隕師,鐵隕石等等這些普通隕師。如果是這樣的黃金隕石星核,試想一下,它如果被運回地球,它的價值有多高呢。
就算是達不到這家專業機構的估價,估計也差不了多少。甚至可以說,這家專業機構的估價已經偏於保守,太低,說不定還能夠賣的更高。
當然了,現在也會存在一個問題,這也是大家所關心的,那就是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的所有權問題,以及如何處置問題。
按照世界相關太空條約,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也就是說,月球歸所有人類所有。而根據這條條約,那麼這顆黃金隕石星核也符合這條條約規定範圍之內,那麼就意味着這顆黃金隕石星核也應該歸全世界所有。
但是呢,這裏面也又設計了一個問題,那麼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真的屬於是月球資源嘛。就像是目前國內對於認定隕石屬於自然資源這件事存在爭議一樣,月球上的隕石屬於月球資源嘛,這個也存在爭議。
除此之外,相關太空條約雖然規定月球及其自然資源是全人類的共同財產,但這種天體的集體所有制與生俱來就會存在一個所半生的問題。
人人都有,不見得人人真的擁有。用經濟學術語來說,就是“公地悲劇”問題。
它講的是有一種不能排除其他人使用的公共資源(如海洋、極地、大氣),由於其資源總量有限,一部分人或全體人的濫用將導致其他人或全體人的使用受到損失。
就拿國際條約明確規定歸全人類所有的南極洲爲例,這是一塊礦產豐富、擁有整個地表淡水儲量72%的無主之地。
但儘管如此,英國、澳大利亞、法國、新西蘭、挪威等7個國家曾先後對它提出主權要求。
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時候,這七個國家依據各自所提出的所謂“發現論”、“佔有論”、“扇面論”自行決定對83%的南極大陸實施瓜分。
但隨着二戰爆發,這種這種霸佔瓜分行爲才被迫終止。戰後世界秩序重訂,又開始有國家將目光對向了南極洲,相關的爭奪也開始激烈話。
爲此,到了二十世紀六十年代,有距離南極最近的阿根廷、智利與應該等十二個國家簽訂了《南極條約》,規定南極洲僅能用於和平目的。
但這樣的條約也具有時代局限性,《南極條約》只暫時凍結了各國的領土主權要求,附屬於領土的諸如大陸架等方面的權利則沒有界定。
這也意味着,關於南極的爭奪其實一直沒有停下。
當然了礙於世界格局,各國角力,所以使得南極才保持如今這個情況格局,那就是沒有國家對南極進行佔領。
但實際上呢,各國對於南極的爭奪從未停止。南極地區蘊藏着神祕的地球信息,豐富的資源礦藏,對於每一個國家都具有重要的科學和政治經濟意義。
就比如南極地區有4個必爭之點:極點、冰點、磁點和最高點。前三個點已分別由美國、法國和前蘇聯佔據。
月球也是類似南極這樣的“公地”。但國際條約只是規範這塊地屬於全世界所有,但它作爲國際法文本,只能規定一些大原則,不可能事無巨細。
例如條約裏面規定“所有締約各國都享有不受任何種類的歧視,在平等基礎上,並按照國際法的規定在月球上從事科學研究的自由”。
但是提取1克氦3進行科學研究與採集1噸氦3進行可控核聚變“研究”是大不一樣的。
這就像是倭國,每年都會以科考的名義去南極海域捕捉鯨魚。說是進行科考研究,但實際上呢這些以科學名義捕捉上來的鯨魚全部都被宰殺,成爲了倭國民衆餐桌上的食物。
這也是世界環保領域最被關注的一件事情,雖然各國和環保人士抗議了這麼多年,但倭國依然我行我素,別人拿它也沒啥辦法。
再比如,“各締約國可在月球上建立配置人員及不配置人員的站所”。但是呢,月球上上的這些資源也是有限的,有的地方資源豐富,地勢優良,適合開發居住,比如有的地方氦三儲量比較高,水資源比較豐富。有的地方維度比較適合飛船的降落和升空。
那麼這些地方該如何劃分呢,顯然不可能是人人有份,這世界從來沒有那麼友愛團結。
所以到底是秉持誰有權先到先佔呢?還是靠實力來說話,這也是一個問題。
所有對於這顆黃金隕石星核的歸屬權問題非常復雜,不止是普通民衆在關注,甚至一些專業機構,專家教授,甚至是一些國家開始關注。
甚至有幾個小國都已經發佈聲明,稱這顆黃金隕石星核應該歸全世界所有,浩宇科技不能獨佔,必須貢獻出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