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三章秦青天!(下)
類別:
歷史軍事
作者:
鯤鵬九變字數:2601更新時間:24/06/27 03:13:11
審完了盜竊案,接下來,是一件走私案。
「嘩啦……嘩啦!」
五名壯漢被帶了上來,身上全都戴着沉重的枷鎖和鐐銬,走動之間不斷做響,而且來到大堂之上,立而不跪,滿臉無懼生死之色。
卷宗上寫的清楚,這五個都是關中人,爲首的黑麪大漢叫做魏百川,人送綽號:閃電刀,通武藝、會騎射……其餘四人是:林大喜、左小平、牛閏土、蔣有道。
五人犯的罪責是:大量走私食鹽,持械抗拒抓捕,並打傷了多名捕快!
走私食鹽,說來話長。
大明朝和歷朝歷代一樣,實行的都是食鹽專賣政策。
首先,朝廷在全國各產鹽地設置鹽場,由鹽戶們將食鹽提煉出來,再由鹽運司將食鹽收集起來。
接着朝廷出售鹽引給商人們,後者用鹽引從鹽運司提取食鹽,再運到指定的區域用官價進行售賣,不得跨區、不得擡價,以免擾亂市場。
如此政策,對國家、商人、普通百姓都有利。
既然有利,爲何還有人販賣私鹽呢?
問題出在鹽價上!
洪武、永樂時期,食鹽是八文錢一斤,老百姓們完全承擔的起,不用爲吃鹽發愁。
可隨着時間推移,大明朝廷越來越腐敗、越來越奢侈,收入減少,支出增多,出現了嚴重的財政危機,爲了增加收入,朝廷開始提高食鹽價格,榨老百姓的油水。
天順、成化時期,食鹽漲到十五文一斤。
正德、嘉靖時期,食鹽漲到二十文一斤。
到了天啓、崇禎時期,食鹽更是漲到了三十文一斤,是開國之初的三倍有餘,而這只是官方制定的價格。
實際上,爲了中飽私囊,貪官、女幹商們互相勾結,不斷哄擡食鹽價格,以至於市場上的鹽價是官方定價的幾倍、十幾倍,甚至幾十倍。
如此高昂的價格,老百姓們根本承受不起,食鹽又是生活必需品,怎麼辦?
只能走私了。
於是乎,大明朝的土地上出現了數以萬計的走私隊伍,少則十數人,多則上百人,魏百川等人就是其中之一。
他們從花馬池一帶的鹽戶手中弄到食鹽,再翻山越嶺、偷偷運到關中地區,低價賣給普通百姓們。
大半個月前,五人在華州一帶販賣私鹽之時,被當地的捕快發現,一場拼鬥下來,五人寡不敵衆,全被生擒活捉了。
知州—丁不羣當時正忙着弄虛作假、應對巡查,沒時間處理這件事,便將五人關進了牢房中。
現如今,這件案子落在了秦鋒手中。
看完卷宗,秦鋒開口問道:「大明律規定:凡販私鹽超過一百斤者,殺頭之罪,你們知道嗎?」
「當然知道!」
「既然知道,爲何還要知法犯法?」
「哼,官鹽價格那麼高,老百姓根本吃不起,不販賣私鹽怎麼活命?
狗官廢話少說,事情都是我們五個做的,要殺要剮,悉聽尊便,二十年後,老子們又是五條好漢!」
……
對於販賣私鹽、打傷官差的事情,魏百川五人供認不諱,而且人證物證俱全,這件案子根本不用審,直接宣判就是了,可是怎麼判呢?
秦鋒略加思索,做出了決定。
「你們五人販賣私鹽數量巨大,又持械拒捕,打傷多名衙役,本官按照大明律法,判處你們斬首之刑。
熊大,將這五人帶出城外,找個偏僻的地方斬首,而後挖個深坑埋掉了事!」
做判決的時候,秦鋒悄悄遞了個眼神,打了個手勢。
熊大跟在身邊許
久,瞬間心領神會,領命之後,戴着一小隊親兵將魏百川五人押出大堂、出了城門,很快來到一片偏僻的樹林中。
而後將五人的枷鎖卸掉,按在地上,準備行刑。
那知剛要舉刀,熊大突然捂着肚子叫了起來:「哎呦,好痛,估計是吃壞肚子了……你們在這裏看着,等我方便回來再行刑。」
「哎呦,等等我,我也吃壞肚子了!」
「我也吃壞肚子了,誰有手紙借我幾張!」
「出來的匆忙,沒帶多餘的手紙,你撿幾片樹葉湊合一下吧!」
「滾蛋,這裏是松樹林!」
……
轉瞬間,熊大和一羣親兵鑽進樹林深處不見了。
面對這種情況,原以爲必死無疑的魏百川五人先是面面相覷,摸不着頭腦,而後反應過來,從地上一躍而起,用出吃奶的力氣狂奔起來……
五個人一路狂奔,足足跑出去七八裏路,累的汗出如雨、喘氣如牛,確定後面沒有官兵追趕,這才癱倒在地上,一個勁兒的直喘粗氣。
「呼呼……咱們沒有死,沒有死……哈哈!」
「真是老天爺保佑,眼看就要行刑了,那些蠢官兵突然鬧肚子,全跑進了樹林中,連個看守都沒留,咱們這才死中得活,哈哈!」
「呸,糊塗的東西,什麼老天爺保佑,這是有貴人暗中相助,否則咱們五個已經去閻王殿喝茶了!」
魏百川身爲首領,頭腦比其餘四個人聰明的多,對事情略加分析,瞬間明悟了。
至於暗中相助的貴人,就是大堂上那位秦將軍。
否則將自己一行五人,直接押送法場斬首就行了,何必大老遠弄到城外樹林中來。
十幾名官兵,怎麼可能全都鬧肚子,連個看守都不留。
這明顯是故意放自己一行五人逃跑啊!
問題是,自己與那位秦將軍非親非故,也沒有重金賄賂他,爲何放了自己和四位弟兄呢?
想不明白!
不過身爲江湖人,講究的是救命之恩,涌泉相報,這個恩情自己記下了,早晚必然報答,捨命都可以!
想到這裏,魏百川站起身來,對着華州城方向抱抱拳,而後帶着四名弟兄繼續啓程,很快消失不見了。
……
再說秦鋒這邊,繼續審理積壓的案件。
第三件案子:四名潑皮無賴,當街調戲良家婦女,還動手摸了幾下……手上犯罪手上治,將四名潑皮無賴的手各砍下一隻,看以後還敢不敢犯賤!
第四個案子:土財主放高利貸,逼出了人命……一命抵一命,將土財主斬立決,並賠償死者家屬白銀二百兩。
……
長話短說。
華州積累的大小案件上百宗,秦鋒只用了五天時間就全部審判完了,秉公而斷,雷厲風行。
結果便是,華州一帶的社會風氣瞬間變好起來。
財主們不敢再仗勢欺人,潑皮無賴們不敢尋釁鬧事,全都夾起尾巴做人,百姓們則是揚眉吐氣,臉上有了笑容。
又過了幾天,新任華州知州來了。
名叫宋知禮,四十二歲,山東平原縣人氏,天啓二年的進士,之前擔任陝西—漢中府—漢陰縣的縣令。
因在任期間,還算盡職盡責,小有政績,於是受到三邊總督楊鶴的舉薦,經過吏部批准,升任華州知州之職。
新知州到任,秦鋒立刻做了交接,沒有多說什麼,只是帶着宋知禮到南門轉悠了一圈。
南門城樓上,懸掛着一排被烏鴉啄食的面目全非的人頭,其中就有因貪污而被鈍刀斬首的前任知州—丁不羣!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
……
華州州志記載:崇禎五年—十月二十八,知州—宋知禮上任,其在任期間,兢兢業業,辦事公正,不敢有絲毫貪腐之事……四年後高升離任,華州百姓列隊相送,贈萬民傘、萬民旗,以示感激!
後有人問及宋知禮一生爲官清廉的原因,回答:無他,常夜夢秦將軍,故不敢行差踏錯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