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 色彩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程硯秋字數:2524更新時間:24/06/27 02:46:18
    李清寧剛上車。

    手機響了。

    她看了一眼,本來清冷的臉慢慢地泛起笑意,她笑盈盈的把手機放下,繫上安全帶,啓動車子,開車出了小區。

    江陽也放下手機。

    他繼續寫劇本。

    三哥招呼服務員,要了一杯檸檬水,放到江陽跟前。

    他坐在旁邊,看着密密麻麻的本子,“寫的什麼劇本?”

    “一個離異男人,在朋友陪伴下走出來的公路片。”

    江陽說

    “電影劇本?”

    三哥在得到肯定答桉以後,沒再打擾江陽,又坐了回去,陸陸續續的,洪山、莊齊他們都來了,文妮兒也跟着過來,今晚是樂隊的第一次演出,他們得看看。

    江陽就不看了。

    李清寧給他打來電話,這邊車開不進來,李清寧在外面等他。

    江陽收拾了東西,把寫下來的劇本收起來,本子和筆還給老闆,老闆正在看電影,伸手接了過去,江陽瞥了一眼,他看的是《獨自等待》,還挺入迷的。

    “我先走了。”

    江陽朝正在閒聊的洪山他們打招呼。

    莊齊:“你不留在這兒看演出?”

    江陽:“和我老婆約了去吃飯。”

    江陽朝他們擺擺手,朝門外走去。

    洪山叮囑他:“慢點。”

    “知道了!”

    江陽的身影消失在漸漸外面的人流中。

    文妮兒忽然記起來:“江陽沒喝酒吧?”

    三哥:“沒有。”

    文妮兒放心坐下,剛要說話,旁邊一直在看手機的老闆放下了手機。

    文妮兒問他:“這電影怎麼樣?”

    “挺好的。”

    老闆摸了摸兜,問洪山:“有煙嗎?”

    洪山剛要想說有,想到媳婦在身邊,“沒,沒有。”

    老闆看向三哥,三哥拿出煙盒,遞給他一支,“心臟不好能抽?”

    老闆:“心臟不好,又不是肺不好。”

    他說罷,拿起煙盒出去了。

    三哥剛摸出打火機,“你不用火?”

    老闆背對着揮了揮手,“我有。”

    三哥手舉着打火機遲遲放不下,“好傢伙,有火沒煙。”

    文妮兒問洪山:“槓子這神色不對啊。”

    老闆的名字叫槓子。

    洪山以前跟石頭在一起玩的時候,也跟槓子玩過一陣。

    洪山沒看出來:“是嗎?”

    他扭頭看向外面,外面遊人挺多的,很多情侶,穿過情侶們人潮,看見槓子走到了對面,臨水一側的樹下,站在白欄杆旁抽菸,身形蕭索。

    老闆看了《獨自等待》,心裏挺感慨的,倒不是說他身邊熘走了一個人,現在追悔莫及。而是他是熘走的那個人,喜歡的姑娘從始至終都沒有發現他喜歡她。

    姑娘喜歡他哥們。

    他那哥們也的確有一把刷子,彈着一手好吉他,留着一頭飄逸長髮,特別招人喜歡。

    他們仨從小一起長大的。

    姑娘和哥們一個漂亮,一個有才,就好像偶像劇中的主角。而他就好像是天生爲主角而存在的配角。哥們和姑娘家境優握,從小帶着槓子在衚衕裏闖蕩,打架,看電影,買打口碟,乃至於第一次追星,玩吉他,都是哥們和姑娘帶着他。

    他們是多姿多彩的,而槓子就好像沒有色彩的人,默默地呆在身邊,沾染上一些他們折射的光芒,就好像表現得耀眼許多。

    但他真的喜歡姑娘啊。

    在姑娘和哥們睡一起那一晚,槓子一晚上沒睡覺,身子彎曲在一起,像一隻蝦。

    後來,槓子努力讓自己變得有色彩一下,所以他喜歡上了擡槓,追求特立獨行,搖滾喜歡重金屬的,音樂喜歡小衆的,只爲了讓自己多一丟丟色彩,哪怕能讓對方眼裏多一絲光亮。

    槓子抽一口煙,煙已經到盡頭了。

    他抽了一半,風抽了一半。

    後來啊。

    姑娘和哥們分手了。

    槓子替他們惋惜,也挺高興的。但很快,姑娘揹着一個雙肩包,提着一把吉他離開了這個城市,而哥們也離開了衚衕,慢慢地成爲了一個歌手。

    不過——

    哥們運氣挺不好的,出道兩年,剛小有名氣,天王出道。

    接着,大魔王奪走了天王第一座新人獎。

    從此,整個歌壇進入了狂奔的雙王時代。

    在那個時代,苦的不是雙王身邊的工作人員,也不是爲他們搖旗吶喊的粉絲。

    苦的是別的歌手,想要不掉隊,就必須得學習,努力提升自己,哪怕模彷也好,不然潮流流行了,觀衆品位起來了,歌手還在唱以前風格的歌,誰買賬啊。

    他朋友就在那時候掉了隊,現在是一個音樂工作室老闆。

    這兩位朋友各自奔向遠方,留下槓子依舊呆在原地,就像一隻雞,望着鴿子羨慕他們自由。

    不過——

    去年,槓子偶然得到消息,她回來了。

    她在這條街上當駐唱。

    槓子趕忙過去看,的確是她,依舊長髮飄飄。

    她當時拖着一個特別大的行李箱,不再是那個雙肩揹包了。槓子站在那兒看她,沒來由一陣感慨,誰都不喜歡行李重啊。但不知不覺行李就變重了。

    這就是人生啊。

    槓子又點了一根煙,慢慢地踱步過去,向那姑娘駐唱的酒吧走去。

    不知道爲什麼,槓子忽然想到了江陽。

    他覺得江陽跟他特別像。

    當然,這是給他自己臉上貼金,他是個資深舔狗和槓精,說出去要招人唾棄。

    江陽有大魔王呢。

    他們壓根不是一路人。

    槓子只是覺得,他們性格上有那麼一點像。

    就下午的時候,他們在談大魔王音樂的時候,江陽默默聽的的樣子,特別像他跟以前哥們和姑娘出去時的樣子,哥們和姑娘侃侃而談,彷彿什麼都知道,他只能在旁邊聽着,有一些內向,不自信,還有一些——

    就是許多人坐在一起的時候,許多人是有色彩的,赤橙黃綠青藍紫,而他們這種人就好像沒有顏色,默默地坐在那兒,沒人在乎,沒人把話頭引到你這兒,問你意見。

    然後——

    槓子覺得自己又給自己臉上貼金了。

    江陽跟他不一樣。

    今兒坐在那兒,石頭這種人羣中的焦點,很自然的把話頭就引到了江陽那兒。

    三哥會給江陽倒一杯檸檬水。

    洪山會叮囑江陽慢點。

    文妮兒會關心的問江陽喝沒喝酒,怕他一不小心掉水裏。

    爲什麼呢?

    槓子吐一個菸圈,他真覺得他跟江陽一樣,都是那種沒有顏色的人。

    他停下腳步。

    坐在臨水、路旁的椅子上,目光透過人羣,穿過玻璃,看到他曾心心念念的姑娘,手裏拿着話筒,穿着格子襯衫,慵懶的坐在吧臺椅上,唱着一首民謠。

    因爲大魔王吧。

    槓子忽然懂了。

    他和江陽本是同一種人,但因爲有大魔王,把江陽的沒有顏色照耀的瑰麗無比。

    就像槓子小時候做過的一個夢,他要娶現在酒吧內在唱歌的那個格子姑娘,到時候所有人羨慕、嫉妒、還有關注的目光都會落在他身上,就好像那是他人生價值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