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6 行至襄陽
類別:
歷史軍事
作者:
釣魚能手字數:2149更新時間:24/06/27 02:22:59
桓熙確實已經離開了長安,在得知祖母死訊的第二天,便已經與桓濟、桓虔先行上路。
只不過虞國君臣不曾料想得到的是,河套地區名義上的主將雖然還是鄧遐,但是謝艾實則已經祕密北上,當然,這個祕密註定隱藏不了多久。
畢竟謝艾身爲兵部尚書,卻許久不曾露面,註定是要引人懷疑的。
實際上,梁平老能發現的問題,桓熙又怎麼可能不知道,就是因爲謹慎,所以凡事都得思慮周全。
鄧遐忠勇可嘉,但正如梁平老所評價的那樣,也別指望他能有什麼謀略。
當然了,作爲一個衝鋒陷陣的戰將,只需要嚴格遵從軍令,在戰場上豬突猛進即可。
桓熙之所以讓鄧遐鎮守銀川,統御胡騎,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爲鄧遐忠心可靠。
只不過,讓鄧遐守河套,是建立在桓熙將要從河套地區出兵的基礎上。
讓沈勁在蒲阪、高王進行戰前動員,其一是爲了迷惑苻堅,讓他分不清自己的主力究竟是要進攻幷州南部,還是北部。
其二也是爲了牽制虞國的部分兵力。
如果不是孔憲病逝,桓熙還得是要前往河套地區匯合鮮卑、匈奴騎兵。
既然如今自己不能留在關中,桓熙又怎麼放心讓鄧遐獨自統率胡騎。
這不是懷疑鄧遐的忠心,而是擔心他的能力不足以擔此重任。
謝艾北上,名義上是作爲副將,輔佐鄧遐,但謝艾隨身還攜帶了一封密信,一道手令。
其中密信是桓熙親筆所書,專程寫給的鄧遐。
鄧遐這個人,性子傲,桓熙如果直接了當的與他說,讓他聽命於謝艾,鄧遐即便不敢違背,但是必然覺得自己受到了輕視,難免會與謝艾生出摩擦,想要一爭高下。
因此,桓熙在信中回憶自己降服鐵弗匈奴、河套鮮卑的不易,又提起謝艾過往的戰績,告知鄧遐,讓謝艾北上,不過是爲他查漏補缺。
當然,既然是查漏補缺,有什麼事情,二人自然得商量着來。
至於手令,則是留給謝艾在關鍵時刻派上用場的。
所謂關鍵時刻,也就是謝艾與鄧遐的意見相左,而鄧遐固執己見,一意孤行的時候。
而手令的內容倒也簡單:河套軍事,皆委於艾,遐副之。
謝艾能夠被逼得拿出這道手令,必然是鄧遐的想法有可能將三軍將士帶往危險的境地。
此時,就不能再去顧及鄧遐的想法了。
即使鄧遐心裏不舒服,以桓熙的能耐與地位,有的是法子安撫他。
可一旦河套失守,才是真正的悔之不及。
桓熙這人,歷來是分得清楚輕重的。
當桓熙南下,謝艾北上之際,他的叔父桓豁也已經離開了洛陽,並先桓熙一步抵達了襄陽。
如今留守洛陽的是桓溫的部將毛穆之。
毛穆之,字憲祖,小名虎生,是前豫州刺史,大將毛寶之子,起初以字行於世,又名毛憲祖,但是爲了避諱桓溫母親孔憲的名字,於是又換回了毛穆之一名。
所謂避諱,一避本朝歷代帝王與皇后之名;二避長官及其父祖的名諱;三避聖賢之名;四避家中長輩之名。
當然,較真來說,毛穆之的情況不屬於其中四類,畢竟桓溫雖然是他的長官,但也只需要避桓溫父祖的名諱即可,如今毛穆之卻在避孔憲的名諱,足以表明他的態度。
至於他藉此向桓溫表忠,只因爲毛穆之是前荊州刺史庾翼的舊部,曾擔任參軍一職。
江州刺史庾冰死後,庾翼接管其兄部衆,鎮於夏口,又命其子庾方之留守襄陽。
由於當時庾方之年幼,難堪大任,庾翼認爲毛穆之才能出衆,於是派遣毛穆之輔佐其子。
在庾翼死後,庾家離開荊州,毛穆之就此歸入桓溫麾下,曾參與伐蜀一戰,屢立戰功,此後又隨桓溫北伐,被桓溫留在洛陽輔佐桓豁。
如今桓豁需要南下奔喪,代替他留守洛陽之人,也只能是毛穆之了。
洛陽的三萬降卒,如今早已完成了整編。
雖然戰鬥力不是太強,但好在西側的弘農郡有鄧羌的三萬精兵,東南側的襄城郡有樂弘的一萬部衆,而桓溫同樣在洛陽西南側的南陽郡留有駐軍。
毛穆之憑着三萬將士,足以堅守到援軍抵達。
因此,桓豁才能夠放心前去奔喪。
當桓豁來到襄陽的時候,桓家男丁基本都已經聚齊了,只有桓熙、桓濟、桓虔三人還在路上。
桓溫這一代人中,除了桓衝,其餘如桓溫、桓雲、桓豁、桓祕四人都與母親孔憲的感情很深。
因爲他們年少喪父,而當時年僅十五歲的桓溫枕戈泣血,一心爲父報仇,自然也不會在兄弟們的身上花費太多的心思,只能是孔憲一人辛苦照顧他們。
至於桓衝,他剛出生就被桓溫送人,換了一頭羊給孔憲補身子。
等桓溫因爲迎娶司馬興男而發跡以後,四歲的桓衝才被尋了回來,彼時孔憲已經不再理會家中之事,桓衝自然是由兄嫂撫養。
當然,無論如何,孔憲都是桓衝的生母,在她的靈堂前,桓衝同樣哭成了淚人。
永和十二年(公元356年),正月二十六日。
如今只是早春時節,氣溫也不算太高,可孔憲在靈堂停屍十餘日,已經散發出了難聞的臭味。
府中的奴僕只能靈柩上潑酒,以掩蓋屍臭。
其實,孔憲遲遲不下葬,也不是桓溫要等待桓熙他們。
按照喪禮制度,帝王喪,停靈四十九日;公侯喪,停靈二十八日;百官喪,停靈十四至二十一日;士喪,停靈七日;平民喪,停靈三日。
《紅樓夢》中,秦可卿就是因爲被停屍四十九天,以及喪禮上的許多用度,都遠遠超越了她應有的規格,才被讀者猜測秦可卿必定具有宮廷背景。
孔憲的喪禮遵照的是公侯制度,需要停屍二十八天。
桓熙一行人是在第十四天趕回的襄陽,司馬興男穿着喪服在城門外等候他們。
才見面,司馬興男、桓熙、桓濟母子三人就已經紅了眼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