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驚變(求訂閱,求推薦,求月票)求月票!!!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拉姆雷克撒字數:4312更新時間:24/06/27 01:20:16
    “是啊,我們該做點什麼。”馬修面無表情的說道。然後不顧自己身體的虛弱,拿起衣服,直接站起身來。

    “喂喂,你要幹嘛?”鮑比立刻叫了起來。

    “做我早該要做的事。”馬修不理會他,朝外面走去。

    鮑比看到馬修這麼混,打算攔住他。馬修的身體還非常虛弱,更別提,他們偷別人東西已經被發現了,要是這個時候別人找上門來,那馬修還真沒什麼抵抗的機會。

    凱攔住了鮑比,表示他會看着馬修。凱能猜到馬修到底要捉什麼。

    ……

    馬丁覺得自己已經在警隊待不下去了。

    他曾經是警隊最有前途的希望之星,他和他以前的搭檔被稱爲‘正義之星’,任何疑難雜案到了他們手中,都會迎刃而解,而且和自己的搭檔不一樣,馬丁對人際關係的處理非常棒,任何一個和他共事過的人都對他讚不絕口,他風趣幽默,處事圓滑,從不和人臉紅。自然而然,所有人都喜歡他。

    但要說到辦案能力……有一句說一句,馬丁覺得自己的能力就那樣。所幸他對這份工作也沒什麼野心,只想着工資高一點,待遇好一點,得過且過的就這麼過下去就行。

    他並不是一個把工作當做全部的人,他把當警察就看作是一份養家餬口的工作,和其他什麼白領、水管工之類的工作沒什麼區別。這也是他和自己曾經的搭檔最大的不同。

    沒錯,他的搭檔就是馬修。

    馬丁好馬修,曾經是黃金搭檔。馬修負責破案,而馬丁負責給馬修擦屁股。馬修的脾氣也是差到一定的境界,除了查案,他很少和人交流,而且他極爲討厭庸人,對於沒本事的人,馬修很少會給好臉。按照馬修的說法,這種人就是來混工資,他們的存在是對受害者的侮辱。

    這個世界基本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庸人,哪來的那麼多有本事的人?至少馬丁就覺得自己不是什麼有本事的人,他對待案子也從來沒有馬修那種瘋狂的執着。

    在他看來,辦案只要差不多就行了,如果真的非常難辦,也不是他們的錯,他們是人,也會犯錯誤,對吧。

    要不是馬丁脾氣好,他也早就和馬修翻臉了。

    可惜自從那件事之後,馬修和馬丁這對黃金搭檔就徹底決裂了。

    其實他們二人之間的關係,並不是因爲某一件事而決裂,馬修和馬丁的老婆出軌,只算是導火索,真正的裂痕從很早就開始了。

    真的要追根溯源的話,就要從當年轟動一時的‘褻童案’說起。

    當年他們兩人追查朵拉.蘭被殺一案,也就是‘邪教虐屍案’,他們查到朵拉·蘭的前夫查理·蘭因爲僞造支票進入監獄,查理的室友是瘋子雷吉.勒杜【因爲製造冰毒搖頭丸入獄,以前還因猥褻未成年兒童被起訴,但因爲證詞不足被釋放(是個人渣)】。在監獄裏查理就給雷吉看過朵拉的照片,並且雷吉也對查理說過黃衣之王的事情。

    之後他們查到,雷吉假釋後,就讓人找到了當時正在一個民間步道團體-基督之友教會中工作的朵拉,並忽悠這個身世悲慘的女人進入了邪教,並被洗腦。她還跟朋友們說起自己加入了這個教會,要當修女,並在日記本上寫下“我閉上眼睛,看到身穿黃袍的國王正穿越森林“。

    之後朵拉.蘭成爲祭品,先吃下冰毒、致幻劑,接着被捆綁,用刀折磨,侵犯,勒死。

    順着這條線索,馬修和馬丁查到了雷吉·勒杜。這個傢伙們除了參與邪教之外,還與摩托車黑幫團體合作制毒品。馬修通過在臥底時期認識的人脈,找到了雷吉·勒杜一記,雷吉製毒的同夥,其表親德沃爾.勒杜。

    當時馬丁和馬修找到了他們藏身之地,爲了保證抓捕的順利進行,他們兩人沒有呼叫增員,就提前行動。這次抓捕,在檔案中,是勒杜兩兄弟提前發現了他們倆,並開槍拘捕反擊,最後經過槍戰,馬修和馬丁擊斃了兩人,並救回了當時被勒杜兄弟囚禁的三個小孩,其中一個小孩被救時已經斷氣,另外一個身體受傷嚴重,最後不治身亡,只有一個小女孩活了下來,但也身心受創,從此以後只能呆在精神病療養院。

    正是這個案子,讓他們兩人名聲大噪。

    可現實……卻是另外一回事。

    當初馬丁和馬修兩人實施抓捕的時候,勒杜兄弟根本沒有反抗,相反兩人有恃無恐,根本不害怕被警察抓到。當時馬修負責看守兩人,而馬丁負責搜索,當時兩人的打算是從兩人身上入手,查清楚黃衣之王教會的全部底細。

    但當馬丁看到了那三個保守折磨的孩子之後,徹底控制不住了情緒,直接槍殺了當時已經投降的雷吉·勒杜。馬修爲了幫助馬丁掩蓋殺人,直接用手榴彈炸死了沃爾.勒杜,並將現場佈置成了檔案中說的槍戰現場,造成二人拘捕反抗後被擊斃的假象。

    之後案子雖然順着兩人的期望騙過了所有人,可從那以後,兩人之間就埋下了裂痕。

    馬丁不再想揪着案子不放,畢竟雷吉非常有可能就是殺害朵拉的兇手。馬丁覺得這樣子就行了,當然,更多的是害怕繼續查下去,會讓他殺人的事情暴露。

    可馬修不這麼想,他一直都想着這個案子。當時他看押雷吉的時候,雷吉曾經說過一些話,雖然這些話畢竟隱晦,但馬修還是從中聽的出來,這個案子並不是表面上看的那麼簡單,還有很多人參與其中。

    這也導致兩人漸行漸遠,馬修一直在努力工作,而馬丁就得過且過。

    最後因爲馬丁妻子出軌,所有矛盾徹底爆發。

    馬修不談,馬丁的下場其實也沒好到哪去。因爲他屢次出軌,讓他的家庭已經分崩離析,妻子離開了他,孩子們也對他冷漠無比。這還不算,因爲上次他帶着自己的同時跑去找馬修打架,結果被凱一鍋端,整個部門的人都被逮了起來。

    這讓馬丁的上司很不滿。再加上他老婆出軌他搭檔的事,讓他在警隊裏變成了笑話。

    這一切的一切,都讓馬丁心灰意冷,決定離開警隊。

    他的辭職報告已經打了上去,只等他的上司批准。

    坐在酒吧裏,馬丁回顧了下自己的過往,連他自己都不得不承認,他就是個混蛋。

    做警察,他從來沒想過盡職盡責。作爲丈夫,他屢次出軌,總是被原諒,又總是再犯,他能理解自己妻子當時的絕望和悲憤。作爲父親,他總是以工作太忙,對兒女缺乏關心,也難怪自己的兒女都不喜歡自己。

    還有作爲朋友……馬丁曾經認爲自己和馬修是朋友。至少從來不管他人閒事的馬修,居然爲了他的事,親自找過他的妻子,並從中勸說,要不然早在第一次出軌的時候,馬丁就被他老婆踹了。

    可他又是怎麼對待馬修的呢?

    在馬修最需要支持的時候,他避開了。在馬修用心查案的時候,他抱着比自己小十幾歲的女孩嗨皮,在馬修被排擠的時候,他冷眼旁觀,甚至在馬修據理力爭的時候,他不僅沒有給與任何幫助,還落井下石,最後讓馬修徹底被孤立,被調職,甚至一度要被踢出警隊。

    雖然馬修和他老婆發生了點什麼,可……他自己也沒好到哪去。

    都是混蛋。

    就在馬丁喝悶酒的時候,一隻手伸了過來,一把抓住他。

    “快!跟我來!”

    馬丁被帶的差點摔倒在地,擡頭一看是那個混蛋!

    雖然馬丁剛剛還在自我反省,可那不代表,他就原諒了馬修,就像他剛剛想的那麼,他們都是混蛋!

    馬丁很像再繼續之前在警局沒做完的事,把馬修狠狠的揍一頓。可當他看到馬修身邊站着的凱之後,他就慫了。

    沒轍,這位背景深厚就算了,關鍵是能打,自己就算耍混也打不過。

    馬丁掙脫開馬修的手,顯然不打算和馬修有什麼交流。

    “你應該來看看,那是我欠朵拉·蘭的,也是你欠她!”

    馬丁不再反抗了。

    朵拉.蘭,這個名字都快被馬丁給忘記了。不是馬丁記性不好,而是……他根本不想回憶起。當年他一時衝動,直接殺死勒杜兄弟,導致案子查不下去了,這一點他很清楚,只是他裝作自己不明白而已。

    這也是這些年他和馬修越來越疏遠的原因之一。

    他在逃避,他不想失去自己的生活和工作,又很清楚,他沒能做到一個警察該做的事,爲受害者討回公道。所以他選擇逃避,在以前他還可以心安理得,畢竟他做了自己該做的……至於真相,誰特麼在乎!

    可只有他自己清楚,自己到底犯下了什麼罪名。

    反正現在他的生活已經一團糟,爲什麼不讓自己輕鬆一點呢?如果真的能爲朵拉.蘭討回公道,那至少他內心的愧疚會少一點。

    ……

    “啊!!!!!”

    碰!

    凱和其他人呆在房間外面,聽到裏面的哭喊和爆炸聲,一個個面面相覷然後聳了聳肩。只要是正常人看到那捲錄像帶,都會是這個反應。一點不稀奇。

    大約十分鐘過後,已經有點虛脫的馬丁從房間裏走了出來。

    他沒問這卷錄像帶是怎麼來的,也沒問他們爲什麼找自己,而是直接問道。

    “我該怎麼做?”

    看到那捲錄像帶的瞬間,哪怕是馬丁這樣缺乏責任感的混球,也無法忍受那些禽獸繼續逍遙法外。

    “幹掉那幫禽獸!”馬修堅定的說道。

    馬丁是芝加哥警察總部情報部的人,這份錄像帶想要堂而皇之的變成證據,需要馬丁的幫助。他可以給這份證據一個合理合法的來源,至於具體怎麼做,馬丁絕對比他們這幫人知道怎麼操作。

    爲了防止有人掩蓋這份證據,在馬丁來之前,這份錄像帶就被錄製了很多份。一旦事情有了變化,那麼他們就將錄像帶公佈,讓民意來反推案件繼續調查。

    畢竟邪教再怎麼樣,也無法和民意對抗。

    在這個國家,民意就是一切,哪怕這個邪教後面有再強的後臺,一旦引發公衆抗議,那麼當局就必須做出反應。

    同樣,在這個國家,民意又從來沒代表過一切。

    比如那個著名的‘戀童癖億萬富豪’傑弗裏·愛潑斯坦,這位老兄簡直就是一位傳奇,這貨買下了一座小島,然後用一架波音727飛機開闢了所謂的‘洛麗塔特快’,到處收羅各種未成年少女來招待那些達官貴人,這些貴人中包括了前總統比爾·克林頓,英國安德魯王子、維密老闆威克斯納等等等等。

    2005年,愛潑斯坦受到性侵少女的刑事指控,經過警方長達11個月的臥底調查,愛潑斯坦在2008年被捕,但憑藉其在執法機構中的權力關係,佛羅里達州的檢察官同意不起訴他,最終只面臨不到兩年的監禁,期間還有接近自由的工作假釋。在此期間,他獲准每週可以有6天,每天最多12小時離開服刑地點,待在自己的辦公室……

    這特麼也是監禁?這也是法律?

    這件事簡直讓美國司法威嚴蕩然無存,社會上也民意濤濤,可那又怎麼樣?各個媒體不允許報到,所有抗議被視而不見,受害者的吶喊被無視,調查案件的人員被威脅,被調職等等等。

    總之,一切都要按照最壞的打算來。

    可惜,現實再次開了一個玩笑。

    第二天,凱找到庫珀副局長,這位副局長現在可是風光得意,但追根溯源,他的風光得意,凱的功勞最大。既然如此,那麼庫珀是不是該回饋一下?

    “你要我幫忙搞一張搜查令?還特麼是針對芝加哥教區大主教?嘿,夥計,你確定你沒發瘋?”

    庫珀是天主教徒,對於凱的要求,震驚兩個字已經無法形容他當時的狀態了。

    凱沒有多逼逼,反正讓庫珀看着辦。

    庫珀也很頭疼,這叫什麼事嘛。

    就在兩人僵持之下,凱想着是不是拿出錄像帶的時候,一個電話打進了庫珀的辦公室。

    “喂?這是庫珀。”庫珀苦着臉接起了電話,然後他的臉色一變,像是見了鬼一樣。“你說什麼?”

    “不不不,你說誰?比利.李.塔特爾?我們芝加哥教區的大主教?”

    “他在哪被殺的?”

    “家裏……”

    庫珀一臉懵逼的掛斷了電話,對着凱張張嘴,想要說什麼。

    而凱,臭着臉轉身就出去了,要個屁的搜查令,現在他可以堂而皇之的走進那個混蛋主教的房子,然後做自己想做的任何事!唯一的問題是,那個混蛋居然死了!線索又特麼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