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平靜和羅根(求收藏,求推薦,求月票)4000字求推薦

類別:科幻靈異 作者:拉姆雷克撒字數:4130更新時間:24/06/27 01:20:16
    球賽以嘉德鎮高中輸球結束……其實對於這個結果,全鎮人都心裏有數。沒辦法,一個幾千人的城鎮,有學校都不錯了,想組建一支實力強勁的橄欖球隊就有點扯了。所以鎮子裏的人對球賽的期望更多的是重在參與,贏不贏的,誰也沒當回事。大家就是找個由頭發泄下,然後可以大口喝啤酒而已。

    球賽結束後,凱就載着蘇茜和凱利回家。這一路上這兩個小姑娘一直都怪怪的,雖然說話什麼都很正常,可凱總感覺她們之間應該有什麼祕密。

    女孩子之間總有些祕密嘛,凱也不以爲甚。

    不過不知道爲什麼,看到兩個姑娘什麼這種無憂無慮的樣子,凱覺得分外的舒心,他覺得這種日子沒什麼不好,人不一定每天都活在刺激當中,至少凱覺得平平安安也挺好的。

    而接下來的日子,嘉德鎮的生活也的確如凱所想的一樣,徹底迴歸了平靜,凱也做起了一個警察該做的事。每天去幫助居民處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比如找狗,幫老人修理破損的屋頂,順便幫桑德拉疏通一下“管道”,沒錯,他們是分手了。可分手也可以做朋友嘛,只是表現友情的方式不一樣而已,各有各的特色嘛。

    再沒什麼事,凱就會帶着凱利去森林深處打獵。順便訓練她更好的操控自己的力量。再就是帶着蘇茜去湖邊釣魚,蘇茜曾經說過,她老爸還在的時候,就常常帶着她去海邊。

    明尼蘇達州是內陸州,沒有海邊,只能到湖邊湊合一下。

    對了,還有小胖子羅素和坦克(紅坦克,以後就直接叫坦克)也會跟着他們一起。坦克和羅素也非常享受在嘉德鎮的日子,坦克在薩吉家的伐木場裏幹的不錯。

    他人老實,又能幹,現在更是混到了工頭的位置,年薪兩萬三千美元,在嘉德鎮這地方也算的上中等偏上的收入了。唯一讓坦克感到頭疼的是羅素這個小胖子的成績。

    小胖子雖然是變種人,也吃過苦,可性格卻很樂觀開朗,在學校也算是如魚得水。唯一令人着急的就是他的學習,這傢伙的腦子跟塞滿木屑一樣,學習一塌糊塗。

    坦克還準備攢錢給這傢伙上大學呢。倒是小胖子想的很開,既然不是讀書的料,就別硬讀。這傢伙別看平時看着賤兮兮的,可對未來有自己的想法,他有兩個願望,一個是成爲卡車司機。

    因爲那容易找女朋友。有這樣一個說法,每個美國女大學生都想找一個卡車司機當男朋友,因爲可以免費跑遍全國。小胖子的重點自然是漂亮的女大學生。

    第二個願望就是自己擁有一大片農場。

    ……

    原本凱以爲這種平靜日子會延續很久,畢竟這裏是明尼蘇達,是嘉德鎮,小地方,人少麻煩就少。但直到他看到一個男人,他就覺得自己的平靜日常似乎要遇到波折了。

    “姓名。”

    “羅根。”

    “姓名!先生。”蘇珊有點無奈的說道。她原本是接線員,並不需要來給人錄口供,可今天警局的人全部跑去配合溫德姆市警方抓捕一批‘騾子’,警局缺人。所以同事只能拜託她幫忙了。別看蘇珊是一個兩百斤的黑人婦女,看起來彪悍異常,可實際上蘇珊是一個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非常不會拒絕人。

    “羅根·豪利特。”而在蘇珊對面的是一個絡腮鬍男人,身體健壯,身高不算高,但一看就是那種彪悍異常的主。不過面對蘇珊的詢問,他倒是很老實。

    “哪裏人?”

    “加拿大,阿爾伯塔人。”

    “加拿大?爲什麼來明尼蘇達?”蘇珊有點詫異,雖然加拿大就在隔壁,但也不至於一個加拿大人跑到美國打架吧?

    “移民。”

    “哦。”加拿大移民到美國非常容易,兩個國家文化語言都沒什麼差別,兩邊人口流動非常頻繁,所以不算是什麼稀奇事。

    “爲什麼和人打架?”

    羅根之所以會被帶到警局,原因也很簡單。這傢伙和人在酒吧打架。他一個人幹翻了三個機車黨。就是那種喜歡穿着皮背心,開着大摩托到處跑傢伙,這些人說他們是黑幫,又不準確,說他們是機車發燒友,但又不全面,總之是一個很複雜的羣體,打架鬧事對他們而言絕對是家常便飯。

    “我……”羅根原本打算說自己是見義勇爲,可一想,覺得沒什麼意思。他救的人都不知道跑哪去了,說出來也沒人證明,所以乾脆就不說了。

    “嘿!蘇珊,有人來保釋他了。”也是湊巧,這時有人進來告訴蘇珊,有人保釋羅根。

    “誰?”這是羅根問的,他才剛剛來這個鎮子,根本不認識人。

    “說是你英雄救美的對象。”來人這樣說道。

    ……

    過了十幾分鍾,蘇珊帶着羅根和卡拉辦理手續。

    “沒事,這種事常常發生,你不用擔心被起訴。我們不會相信那羣混蛋的話。”

    通過卡拉的證詞,蘇珊基本就確認羅根是無辜的。因爲個人的遭遇,蘇珊非常討厭欺負女人的男人,同時對羅根這種願意爲陌生人伸手幫助的人,充滿好感。

    羅根還是沒什麼表情,倒是那個保釋羅根的美女對蘇珊非常感激。

    她叫卡迪莉婭·格瑞絲·弗羅斯特,波士頓人,30歲,剛剛搬到這裏。朋友和家人都叫她卡拉。原本今天搬完家之後,她自己一個人打算慶祝一下,結果就遇到了三個機車黨騷擾。

    然後羅根就英雄救美了。

    這邊蘇珊剛剛幫他們辦好手續,凱就從外面回來了。

    他那邊的工作結束了,他們沒抓到人。一天白乾。不過凱也不在意,原本這件案子就和嘉德鎮沒什麼關係,是溫德姆警局的案子,他們只是按照要求協助而已。

    話說最近的確不太平,自從上次芝加哥大戰之後,芝加哥乃至整個美國中部北部最大的黑幫GD幫和他們的老大胡佛完蛋之後,造成了一系列的震盪。首先以GD幫爲首的黑幫聯盟因此崩塌。

    王朝崩潰之後,自然是諸侯爭霸。無數的小幫派開始爲了壯大互相火拼。這還不算,胡佛當初組建家族大聯盟,就是爲了一統天下,而GD幫的死對頭,P石和罪惡領主爲了對抗GD幫,聯合一票GD幫的敵對幫派也組成黑幫聯盟。

    現在GD幫倒塌,那個原本因爲GD幫走到一起的黑幫聯盟,自然沒什麼理由再繼續下去了。於是這邊的黑幫聯盟也跟着坍塌。

    一時間天下大亂,羣雄並起。再加上一些其他地方的黑幫也想趁着混亂殺進五大湖地區,那叫一個熱鬧。

    總而言之,現在連明尼蘇達州也不平靜,明尼蘇達州最大的城市明尼阿波利斯市,其實治安也不怎麼樣,那裏也是黑幫雲集,只是一直以來沒有紐約、芝加哥那麼有名而已。

    現在這些黑幫看到五大湖區的亂象,也打算擴展業務。

    最近一段時間,從美國北部各州輸往芝加哥的武器、毒品數量有了顯著增加。爲此還衍生出了一個新職業——騾子。

    簡單來說就是爲一些非法買賣的帶貨人。

    最近在騾子圈中,有一個非常有名的騾子,每次帶貨都有幾百公斤!

    於是引起了沿途各大城市警局的注意,其中就包括溫德姆市。

    可惜,今天白忙活了一天,啥也沒撈着。

    浪費一天時間的凱要說不鬱悶是假,一羣專業警察,居然連這麼重要的線索都能搞錯,也是服了。這次沒抓到人,絕對會引起對方的注意,下次想抓,且等吧!

    凱這邊剛剛走進來,就看到了羅根。一時激動之下,居然喊出了羅根的名字。

    “羅根?!!”

    羅根也嚇了一跳,他上次到明尼蘇達州是幾十年前的事了,沒想到在這個窮鄉僻壤居然還有人認識他。

    可擡眼一看,羅根發現自己並不認識眼前的人,雖然那人的確有幾分熟悉。可羅根確定,自己並不認識他。

    “我們認識?”

    凱這個時候,也知道自己有點激動了。不過他的確沒想到,自己居然還能再看到羅根,他最後一次見到羅根還是九十年前,在英國。當時凱決定去遺失高地冒險之前,羅根兄弟都還在他的家做客。

    沒想到今天居然又見到他了,更厲害的是,他和九十年前一模一樣,一點變化都沒有。如果非要說變化的話,那就是他比九十年前看起來,更加滄桑也更加麻木,凱在他臉上看不到一絲絲活力,就好像活死人一樣,沒有目標,沒有未來。

    凱原本打算直接否認,可想了想覺得這是在太過於欲蓋彌彰了。而且,凱的身份雖然不能被普通人知道,但羅根不僅不是外人,甚至也不是普通人,所以乾脆說道:“的確,只是已經好久沒見了。沒想到在這裏又見到你。”

    羅根皺起了眉頭,他身體細胞的活性強的嚇人,這也包括大腦,這讓他的記憶力相當好。他始終想不起來,自己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孩子。(羅根都快兩百歲了,在他看來,這個世界上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孩子)

    “我們在哪裏見過?”羅根也覺得自己似乎真的認識眼前之人。

    凱不打算在大庭廣衆之下說那些事,所以微笑着轉移了話題。他看了卡拉一眼,笑着問道:“你朋友?”

    他的語氣實在太過於自然,彷彿他們真的是好朋友。這讓羅根一時間沒有反應過來,脫口而出:“不是,我們才剛剛認識。”

    “頭?他是你朋友?”蘇珊好奇的問道。

    衆所周知,他們老大是一個怪人。不喜歡喝酒,也不喜歡泡妞,更不喜歡看橄欖球,甚至連社交都很少。總是喜歡靜靜的看書,或是在湖邊坐着釣魚。反正蘇珊是無法理解那有什麼樂趣,還不如去夜店嗨皮。

    想當年蘇珊也是夜店皇后,直到膝蓋中了……啊不,是遇到渣男之後,才變成這幅德行。只能工作賺錢養三個孩子。想想都惆悵啊。

    所以她也分外不能理解凱小老頭一樣的生活,他又不缺錢,長得又高又帥,爲毛不出去玩?

    “老朋友!對吧,羅根,還記得我們在希臘和戴安娜一起的事嗎?”

    羅根一開始非常不理解這人到底怎麼回事,可聽到希臘、戴安娜兩個詞,立刻一個激靈。

    他這輩子總共也就去過希臘一次,而戴安娜更是從那次事件之後,他們再也沒有見過面。能同時知道兩件事的人,整個世界少之又少,活下來的人中除了他也只有三個人。

    阿福、戴安娜和他的哥哥!

    羅根剛剛想問凱到底是誰告訴他,但馬上他想到一個人,一個失蹤之後再也沒出現過的人,所有人都覺得他死了,可羅根卻不相信那個人會因爲一次探險活動死亡!

    一切都記了起來,眼前那種熟悉感,以及貌似見過的長相。

    羅根有點不可置信的說道:“凱?”

    凱笑了起來,難得見到幾十年沒見的老朋友,凱也挺開心的。

    “想起來了?”

    ……

    “你……到底發生了什麼?爲什麼會變成這樣,還成了一個警察?”羅根默默的看着坐在自己對面的凱半天,最後喝了一口威士忌,然後才緩緩的問道。

    “嗯……那是一個很長的故事。有時間我再說給你聽吧。總之我回到這個世界的時候,時間已經過了九十年,我也因爲一些原因,不得不借用這具身體重新復活。既然已經過去九十年了,世界都變了,我也不想太麻煩,所以乾脆就換個身份重新生活。”

    羅根本人不是一個好奇的人,或者說一百多年的蹉跎,讓他已經多很多事都失去了興趣。他根本不在意凱經歷了什麼,只是對凱現在的生活態度非常羨慕。至少凱知道自己要幹什麼,知道自己要怎麼活着。

    可他呢?

    他現在非常羨慕普通人的生老病死。至少比他強,人都有目標,但他不知道自己的目標是什麼。

    他現在都有點魔怔了,完全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意義是什麼。他這輩子幹的最多的事,就是打仗和殺人。

    而且他這一輩子,連爲什麼打仗,爲什麼殺人都不知道。

    他很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