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金手指和回家(求收藏)
類別:
科幻靈異
作者:
拉姆雷克撒字數:3165更新時間:24/06/27 01:20:16
華夏人講究狐死首丘,落葉歸根,凱上一世也是出生在比較傳統的家庭裏。對這個很看重,就像以前,他每年過年不管怎麼樣都會回老家一樣,哪怕他在老家已經沒什麼親人了,但如果不這麼做,他始終會覺得少了點什麼。
來到這個世界以後也一樣,他是一個成年人,有着完整的三觀,所以哪怕這一世的父母親人對凱非常好,可凱畢竟不是真的小孩,對他們始終有點疏離。他害怕,害怕自己真的接受這一世的親人,會讓自己遺忘另一個世界的親人朋友。雖然他不確定這種事會不會真的發生,但他心中總有這麼一根刺。
特別是當凱的金手指覺醒的時候,凱想要回家的念頭也越來越強烈。說起金手指,凱也不知道那是從哪來的,總之在他十歲第一次跟隨烏瑟王狩獵,他獨立殺死一隻半大的野豬之後,他的金手指就覺醒了。
凱的能力非常特別,甚至有點邪惡,一開始的時候凱甚至對它非常排斥。
凱的能力很簡單,就是‘殺人得經驗’,凱也不確定他的形容準不準確。
但從他殺死那頭野豬之後,他就能感覺到一股能量從野豬的身上涌入自己的身體之內。這股能量讓凱的力量變得更大,身體更靈敏,頭腦更清醒,思維更靈活,記憶力更強。
同時腦海中,還多出了很多網遊都會有的屬性面板。面板很簡單,只有幾行字。就是三項屬性:力量、敏捷、精神。和一個能量條。那三項屬性很好理解,基本上玩過一點網遊,甚至看過一點類似小說的都能懂。
真正讓凱感到忌憚的是那個能量條。
凱每殺死一個生物,那個能量條就會增長一點,等到能量條滿了之後,凱就會得到一個點數,這個點數可以加在三項屬性之上。
而且凱的這種能力針對不同的對象,能夠奪取的能量多寡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它遵循的規律,跟兩樣東西有關,一種是凱殺死對象的智力,智力越高,凱能掠奪的能量就越多。
所以人類成爲凱最好的獵物之一。
第二種則是實力,不管是動物、怪物還是人,實力越強能掠奪的能量越多。
同時,這項能力還會掠奪被殺死對象的能力。不過這個要看機率,有點像打怪爆裝備技能書什麼的,一般來說,爆率很低,而且很多能力對凱並沒有什麼用,甚至乾脆就不能學習。凱可以選擇一些這項能力歸爲己有,並且可以使用能量點來強化這些能力。
這個金手指始給凱的感覺非常不好,因爲這些能力無一不是鼓勵凱去殺戮。
但很快凱就調整好了心態,他曾經是軍人,後來又一直當警察,心理素質絕對過硬。他很快想通了,這個金手指說白了,其實就是一件武器,武器從來不可怕,它們沒有善惡,可怕的永遠只有使用武器的人。
凱上輩子的經歷,讓他有足夠的自信去合理的使用這個‘武器’。
調整好心態之後,凱就開始更平和的看待自己的能力,然後他就從這個能力看到了回家的希望!有了這個金手指,就意味着,他有了回家的資本!
所以他從十三歲開始就有計劃的展開了自己回家的計劃。
首先魔法巫術是他首選,畢竟不管怎麼看,他穿越這件事絕對屬於超自然事件,所以用超自然力量來解決無疑是最好的辦法。
可惜,烏瑟王從亞瑟出生就開始大力打擊巫術和魔法,導致巫術和魔法直接在卡梅洛特絕跡,凱就算想學也沒地方學。於是凱只能改變計劃,他必須離開卡梅洛特。
他努力訓練,加強自己的實力爲自己離開卡梅洛特做準備。終於在十八歲那年,他在騎士大賽上擊潰了各國的騎士,成爲冠軍騎士。他證明了自己的能力,然後在分封大典上,他順勢提出想要去遊歷的請求。
雖然烏瑟王很不捨得凱,並強令凱禁足。但凱在某方面真的很烏瑟王很像,至少他們一樣固執,終於在一天夜晚,被烏瑟王禁足的凱,直接留書出走。
在留下的書信之中,凱並沒有說自己想要回家的事,而是說自己想要環遊世界,並安慰性的留下了十年之期。
凱認爲十年應該足夠自己尋找答案了,要是能回去,那麼這個十年之約就只是安慰,讓烏瑟王他們能有時間接受他永遠都回不來的事實。
要是回不去……總之十年絕對足夠了。
之後就是凱的十年環遊世界。
在這十年裏,凱遊歷了世界各處……
這麼說不怎麼準確,凱的足跡還沒走那麼遠,他這十年也只是在歐洲、小亞細亞地區以及北非一帶遊歷過。
但就在這些地方,凱遇到了很多人很多事,其中很多都光怪陸離。也是這些經歷,讓凱遭受了非常重大的打擊。
他確定,自己現在所處的世界和原本的世界根本不是同一個!
比如在北歐,他遇到了阿斯加德人,一開始凱還沒有在意,直到他在小亞細亞晃了一圈再回到阿斯加德,凱大概猜到了自己遇到的是什麼人。
或者說是神……
凱以前對北歐神話並不太熟悉,但他好歹也看過漫威的雷神電影!也知道霜巨人、火巨人、矮人、阿斯加德是北歐神話元素!在結合自己在小亞細亞的遭遇,真的不難猜。
雖然他並沒有碰到奧丁,更沒有碰到雷神托爾,但很多東西一結合,基本可以確定阿斯加德是北歐神話的原型沒跑了。後來他想想,也想明白了,他沒碰到奧丁和托爾也很正常,因爲他雖然不確定自己所處的年代到底是什麼時候,但應該是公元前沒錯。
凱在中東地區還沒有發現猶太人這個名族……也就是說距離耶穌誕生還早的很……所以說公元前一點錯沒有。
這麼一想,這個時期奧丁沒出生實在太正常了。對了,說到這個,還有一個趣聞,這次凱從小亞細亞回到北歐的時候,順道去拜訪自己的朋友,阿斯加德之王布利。
當時布利不在,是布利的兒子包爾接待了自己,當時凱無意中說漏了嘴,詢問阿斯加德有麼有一個孩子叫奧丁……
包爾倒是很實誠,真的幫凱特意找了一圈,發現沒有一個叫做奧丁的孩子。包爾好奇,凱爲什麼想要找一個叫奧丁的孩子,凱自然只能瞎掰,說他在一個地方聽說,一個名叫奧丁的孩子,未來會有一番大作爲。
包爾倒真的相信了這個說法,於是他決定讓自己的第一個孩子名字就叫奧丁……
於是未來的衆神之王的名字就這麼確定了。
不過那個時候凱已經算麻木,所以並沒有很激動。
難道他能告訴包爾:自己不僅在東方碰到了傳說中奧林匹斯衆神,還不小心綠了宙斯。更在更遙遠的蘇美爾地區,遇到了傳說中的吉爾伽美什,並和這位人類第一位英雄王一起,跟古埃及衆神打了一仗?
總而言之,正是因爲這些詭異離奇的經歷,讓凱徹底明白了,這個世界和他原來的世界完全不一樣。至少在他那個世界裏,他遇到的上述那些人,都是神話人物來着!
之前,凱穿越而來碰到烏瑟王和亞瑟王,還可以說歷史的誤會。畢竟在他前世的那個世界,亞瑟到底存不存在,是存疑的,也不能沒有,搞不好真的存在也說不定呢?
可當那些神話人物活生生的站在了凱的面前,那結論就很容易得出來了。
之前凱還一直以爲,他只需要穿越時間回到未來就行了,可現在看來,他不僅要穿越時間了,搞不好連整個世界都要穿越。
不過凱還是沒有放棄,他在結束小亞細亞之旅後,就決定繼續前往東方。畢竟再怎麼樣,那裏也是離家最近的地方。可接下來的打擊更大。
凱和吉爾伽美什、恩奇都等人一起出發前往東方,結果,只有凱和吉爾伽美什兩個人回來了,恩奇都和一干隨從戰士全部隕落。通往東方的道路上,有着無數的怪物,以及無數神祕力量造成的恐怖災難。凱和吉爾伽美什能活着回來,都純屬僥倖。
‘回家’的路徹底斷絕!
……
想着這些有的沒的,凱在不知不覺當中喝光了一壺酒。就在凱準備回身再去取一壺酒的時候,一件披風披在了凱的身上。
原來是莫甘娜,她一直沒睡。今天晚上她很開心,真的很開心,所以激動的睡不着。然後無意中發現了在露臺上喝酒的凱。看他這麼晚了還在外面喝酒,莫甘娜害怕他着涼,所以找了一件披風給凱披上。
凱剛剛一直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也根本沒發現莫甘娜的到來。
“這麼晚了,就不要喝酒了……對身體不好。”雖然今天晚上凱的舉動幾乎挑明了兩人之間的關係,可莫甘娜這會兒還是有點害羞。
凱看了看美麗的莫甘娜,突然心中涌出一股荒謬感。前世他只是一個小警察,錢不多,工作又忙又危險,好姑娘真的很難喜歡他。現在有這麼一個漂亮姑娘對自己一往情深,自己還有什麼可矯情的呢?
想到這裏,凱露出了微笑,同時把對家鄉的思戀埋在最深處。既然不能回去,那就好好的過好這裏的生活吧……大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