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她喜歡女人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洛歌字數:2191更新時間:24/06/27 00:39:28
    我分析給她聽,唐立是個殘暴的人,他決定的事,什麼人都無法改變。

    百分之一的生育機率,他以爲趙秋雲的孩子是他的,現在孩子沒了,我成了唐立最大的仇人。

    幾句話把金正熙說的雲裏霧裏。

    “你……什麼意思,趙秋雲肚子裏的孩子,到底是誰的?”

    是唐立,還是金總的老公,又或是別的什麼人,恐怕連那女人自己都說不清楚。

    這些對金正熙來說無關緊要,要緊的是唐立可能因此而找上她。

    “呵,你覺得唐立會對我下手麼,他不敢。”

    “還是以防萬一的好,爲你的安全考慮。”

    “你好像很關心我。”

    我是關心林氏,現在需要金總幫忙周旋。

    “你總這麼躲着也不是個事,爲什麼不想辦法跟唐立挑明了呢?離間他和趙秋雲,這樣對我拿下林氏也有幫助。”

    能離間當然好了,可現在已經沒機會了啊。

    趙秋雲一落胎,便沒有任何辦法威脅到她了,除非能查到那孩子的父親不是唐立。

    她很忙,接了個電話就走了。

    我開車去方青的事務所,在電腦前玩了會兒遊戲。

    “唐興,你現在在什麼地方工作啊?”

    “無業遊民。”

    “那你幹嘛不創業呢?幾十萬開個小超市也好啊,總比打工受氣強吧。”

    方青在身後攬着我,一點一點的捏着我的肩膀。

    “別捏我了,當心我控制不住撲倒你。”

    她開朗的笑着:“那我就用防狼噴霧對付你,看你怎麼樣。”

    樓下來了客戶,她匆匆下去,我則在她電腦裏翻轉圖庫。

    意外發生了,我看到了方青和別人接吻的照片,還有同牀的。

    照片上不是男人,是個女人,短髮的女人。

    頓時,腦中翻騰不斷。

    難道,方青是個同性戀麼,幹嘛要跟女人在一起。

    我遇到的女人,除了林曼之外,就沒有一個正常的麼,不……沈媛也很正常,可惜死的早。

    現在想起來,我挺後悔,沈媛是真心要跟我在一起的,我們也確實發生了關係。

    該說不說,我開始想念她了。

    “唐興?吃飯麼?肚子餓了。”

    她大步上來,小跑着朝我走來,我也沒及時關掉圖片。

    電腦上,兩個女人瘋狂糾纏的照片,足有三百多張,玉體綿軟,那陶醉的神態,好像讓我感覺是動態圖一樣。

    “你……”

    “你是同性戀?”

    我非常理智的問她。

    我不歧視這種事,但我不想受到欺騙。

    方青是我同學,我倆現在還是清白的,她若有意中人,我絕不摻合。

    被我問倒了,她恩恩的點頭:“這個女人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很喜歡她,我們在一起已經三年了。”

    “那你招惹我幹嘛呢,爲什麼要同意做男女朋友。”

    平靜,甚至是安靜的語氣,不帶一絲憤怒,我不想給她施加壓力。

    方青低沉着說:“我覺得……男人很噁心,我不喜歡男人。唐興,對不起啊。”

    “不,說開了就好,我想知道,你爲什麼要同意做我女朋友。”

    她告訴我,她母親對婚事很着急,氣出病了,隔三差五打電話來催促。

    爲了不讓母親火上加火,她考慮找個男人嫁了。

    “唐興,我沒想欺騙你什麼,我可以跟你談戀愛,也可以跟你結婚,只是……只是我們能不能進行無性婚姻呢?我肯定會對你好的,我絕不會跟別的男人在一起。”

    她的話我信,都討厭男人了,怎麼會跟男人在一起。

    但我不一樣啊,我是個正常男人,一輩子當和尚或是太監,那誰受的了。

    我把筆記本電腦合上,默默的點了根香菸。

    “方青,咱們又沒發生什麼實質的關係,從深層次來說,你我還不算正式的戀愛關係。你別有負擔,感情的事是你自己決定的,我不會拿婚姻當兒戲。”

    “你?你……你是打算不跟我在一起了麼?”

    不是我不想,關鍵是你不想啊。

    難道我找老婆是拿來當展覽品的麼,男人是感官動物,娶妻的初衷,就離不開性。

    我一直覺得,如果只是爲了生孩子而結婚,我可以去孤兒院領養一個。

    每個人對待男女關系的看法都不一樣,我是個俗人,我要的是正常的兩性關係。

    這是一切情感的基礎啊。

    我表明態度,接受不了未來老婆是同性戀。

    “方青,咱們還是同學,繼續做朋友吧。”

    她失落的點點頭:“那好吧,不過,你能不能幫我一個忙,去我老家一趟,裝一次我男朋友,我媽因爲這事氣病了。”

    “這是欺騙啊,對老人不公平,她知道你喜歡女人麼?”

    “不知道。”

    那我還能說什麼呢,怎麼攤上這種事了。

    方青哀怨的懇求我:“幫我一次吧,就回去見一面,只是男朋友,給我媽留個念想。”

    “那將來怎麼辦?”

    “以後再說啊,我到時候再找個男人嫁了。”

    她這不是坑人麼,哪有男人願意娶個同性戀,一輩子當和尚。

    誰娶她,誰就要受一輩子氣。

    “求你了。”

    我現在真應該找個寺廟燒香拜佛了,期待自己能認識一些正常的女人。

    實在不行,我特麼可以去婚介所裏找老婆。

    見不得女人哭,她急的冒泡,我也只好答應。

    隔天傍晚,我開車載她去農村老家。

    現在的農村人很少了,有點力氣的進城打工,留下來的全是老人,還有一心種地的,一個村從東到西不超過五個人。

    她母親身體原先一直很好,就爲她找對象的事給急的。

    村裏的習俗,姑娘家家二十多歲嫁不出去,被別人笑話。

    “媽!媽?!”

    “看電視呢。”

    “我帶男朋友回來了。”

    老人一聽,火速下牀,着急忙慌的過來看,一瞅我,精神抖擻:“呵呵,你好你好,小夥子挺精神吶。多大歲數了?家裏幾口人?父母健在麼?”

    方母給我倒茶,強摁着我坐下,越看越高興。

    她已經認定我是她女婿了。

    “小唐,你們住在一起麼?”

    “這個……”

    “晚上就住這兒,別走了,一張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