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先簽字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洛歌字數:2157更新時間:24/06/27 00:39:28
在車上待了幾個小時,我頭疼地睡着了。
也不知何時,林曼在叫我。
“怎麼睡着了,想通了?”
想通個屁,我是越想越疲憊,大腦負荷都跟不上了。
她拿出一份資料給我。
嫂子塗抹了口紅,鮮脣萌動,加上她的那麼肥沃,又讓我不好意思看了。
“籤個字吧。”
“什麼?”
“自己看。”
我木訥地接過來,看到是個合同,內容是,嫂子要把林氏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三轉讓給我。
這百分之三,可是能讓我這個破司機後半輩子無需辛勞的。
“嫂子,這?”
“怎麼樣,我給你的,可比唐立給你的更多吧,除了這份合同,還有一棟別墅,外加一輛寶馬。從此,你就是我的人。”
好優厚的條件,我的少奮鬥三十年到四十年。
不過,我不能要,簽了這個字,我就得幫林曼做事,結果是,唐家淨身出戶,公司、房產,什麼都沒了,老爺子過得一貧如洗,晚年沒個周全。
我是不喜歡幫唐立,可我也沒打算幫林曼,只要是齷齪的事,我都不想去做。
“怎麼,還嫌少?難道要我陪你一夜?”
“不不不!嫂子,你把我想歪了。”
林曼點起一支煙,嫵媚地吸着:“別以爲我不知道你那點小九九,你也是個男人,手機裏還存着我的照片吧?你偷看我洗澡都看了幾回了,真當我不知道?天底下的男人都一個樣。”
她要這麼說話,我真無言以對。
即使林曼把手機裏的東西傳給韓琪,讓我雞飛蛋打,我也做不出違心的事。
正當我要拒絕的時候,林曼突然抓住了我的手臂。
她變了,不再那麼強硬,而是很溫柔地看着我,又成了那個最讓我喜歡的柔情女人。
“唐興,幫幫我,好麼?我跟唐立肯定要離婚的,已經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你一直叫我嫂子,我也知道你很喜歡我,知道你肯幫我,你想怎麼樣都行,我可以把自己給你。”
我猛地縮回了胳膊,就跟觸電似的。
禮義廉恥,我得遵從。
心裏可以想想,真要讓我做出來,我可能會瘋掉。
“嫂子,你和唐立的事,是你們夫妻倆自己解決的事,不要總把我牽扯進去好麼?你想跟他離婚,直接去提好了,只要去民政局就行,多簡單的事。”
“簡單麼?”
她朝後一仰:“要是簡單,我早就跟他離婚了,他是不會答應的。他跟我結婚第一天,心裏想的就是我林家的財產,我一直懷疑我爸爸的死跟他有關,但我沒證據。”
林曼的父親是一次和唐立去國外的時候死的,說是兩人去海邊游泳,然後她父親不見了,唐立的說辭是被鯊魚給吞了,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嫂子一直沒拿這事做過文章,也沒誰想到過這一層。
“他想害死我爸爸,讓我孤單一個人,認爲我很好對付。”
“嫂子,你怎麼就認定是唐立害死了你父親呢?沒根沒據的事,可不要亂猜。”
“算了,跟你說這些毫無意義。我知道你想對唐家報恩,但你認爲唐震生就真心對你好麼?他讓你跟韓家人結親,無非是利用你罷了。”
這個,我早就知道,看也看出來了。
不過我無所謂,韓琪確實不錯,我很喜歡她。
嘟嘟,電話來了,是周清清的。
我接通:“喂?我不在市區,有什麼事你找唐總吧。”
“你很忙麼?過來接我。”
“我沒空。”
“你要是不接我,我就滿公司地嚷嚷,說我的孩子是你跟王洋搞掉的,我會纏着你,纏到你寢食難安。我還會去找韓琪,說你跟你嫂子有一腿,我讓你在公司裏沒法做人。”
賤人……這個賤人!
我特麼招誰惹誰了,我好心送她去醫院,居然還這樣對待我。
天底下的人還有良心麼,全特麼都是白眼狼!
放下電話,我感覺自己都快沒法呼吸了,生活不易啊。
但也好,讓我在嫂子和周清清那邊選擇的話,我寧願去周清清那邊。
嫂子這裏,才更讓我透不過氣。
“嫂子,公司有點事,我必須回去。”
“先簽字。”
本是糾結萬分的狀況,但我決定破罐破摔了。
不就籤個字麼,對我來說全是好處,又不少一塊肉,憑空的一筆股份。
籤了字,我又沒必要必須答應林曼什麼,做不做那件事,就得兩說着了。
他們夫妻倆拿我當傻子耍,我也不能白被耍了,需要點利息。
我痛快地籤了字。
“我等你的好消息,你先去忙吧。”
……
城裏人都這麼喜歡玩麼,他們找我是找錯人了,應該找離婚律師。
唐立和林曼都是要臉面的人,所以才玩得這麼陰險。
沒多久,我的車到了醫院,周清清坐在牀頭,氣色還是難看。
“你不是讓我接你麼,你幹嘛不穿衣服下牀。”
“你想不想要唐家的財產。”
“你說什麼?”
周清清轉過臉來,兩眼滿滿都是恨意:“我說的是英文麼?還需要重複?”
我是聽見了,只是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根據在哪裏。
從周清清陪唐立睡覺的那一刻起,她想的就是做唐太太。
公司很多人都心知肚明,唐立遲早要離婚的,暗地裏追求唐立的也不止她周清清一人。
但敢於明明白白地說出自己心中所想的,她還是第一人。
“你跟我聯手,咱們想辦法把唐立的家產搞到手。”
“你別癡人說夢了,是不是孩子沒了,你備受打擊,整個人瘋了吧。”
“哼,唐興,別在我面前裝好人,難道你不想要唐家的錢麼?”
“有病!”
她嘻哈式地笑着:“林曼鬥不過唐立的,你幫林曼是自取其辱。只要林曼被淨身出戶,唐立下一個要對付的人就是你。”
“說夠了沒有?你不走,那我可要走了,我事情多。”
“你相信麼?最多再過一個月,林曼就會失去一切,然後你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她說得很自信,彷彿未卜先知,一切都理所當然。
這個女人肯定知道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