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我成了禽獸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洛歌字數:2189更新時間:24/06/27 00:39:28
這種事,唐立玩得風生水起,輪到我卻不行。
靠近房門口時,門半開着。
沈媛正在吸允自己的手指,眼神微閉,紅脣張着,急促地喘息着。
兩腿緊緊夾住自己的左臂,那是她非常、非常想要的症狀。
我的理智更佔據大腦。
十分鐘,時間怕是來不及,去醫院就是闖紅燈也需要半小時。
“唐興,你過來一下,幫我弄一下,我好難受。”
我三步上前,心跳加速,但還冷靜地解釋道:“沈姐,我送你去醫院吧?”
她的臉蛋一片緋紅,奇怪地問我:“爲什麼?”
沈媛也感到羞澀地縮回了手臂,可是兩腿還不住的騷動着。
越看,我的血脈就越膨脹。
“你吃了哪個鈣片?”
“吃了一片,我缺鈣,怎麼了?”
“那是唐立給我的藥!本來……本來是……唉!我必須馬上送你去醫院!來不及了!快穿衣服!”
她翻了個身,過來拽我。
十分大力地將我拽到了她身上,她的呼吸越發急促了。
我的也一樣。
此刻,我正壓在她的豐滿上,而她,捧着我的臉,癡迷地看着我。
“我好難受。”
“我送你去醫院。”
沈姐用力搖頭,狠狠地吻了我:“給我,給我,我要。”
急促的呼吸熱氣,往我臉上撞。
一下,她就握住了我的那裏,狠抓了一把。
“給我。”
我沒有忍住,我變成禽獸了。
她瘋狂地幫我解開睡衣,硬拉着我往她身上壓,將我的手放在她的豐滿上。
當我稍有退縮之意,又被她狠狠地拽住。
“別鬆開,唐興,你是男人,做男人該做的事,上我。”
那晚,我成爲了男人。
第一次,我嘗到了女人的滋味。
當我頂向她的一剎那,才知道原來做男人是這樣的舒服。
她很癡迷、也很痛苦,而我開始後,就一發不可收拾了,拼命地耕耘着,像一頭只知道埋頭苦幹的牛。
沈姐撕扯着我的後背,因爲舒服而嬌喘,因爲痛苦和快樂而呻吟。
只有我們兩個人,她放肆地叫着。
“唐興,不要停,用力。”
我們做了三次,當第一次結束後,後面的兩次,我的持久力也增強了。
整整一個多鐘頭,她滿身紅暈地趴在我身上,身體還有些顫抖。
“你把我給睡了,你這個小壞蛋。”
原來,征服女人,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那我還要去找女朋友麼,我不會活成唐興的樣子吧。
我看着天花板,不知道是幸福還是糾結,有個女人躺在自己懷中,成就感滿滿。
“你現在不是處男了。”
她爬着,貼着我的胸膛,手指在我嘴邊划動。
“你真猛,我巔峯了八次,腿都酥軟了,我好久沒跟男人做過了。”
我怎麼感覺很失落呢。
其實,剛纔的多次瞬間,就在她達到巔峯的那幾次,我腦海裏幻想的,不是沈媛,而是我嫂子林曼。
因爲只有那樣,我才有火山噴發的衝動。
我好下流,爲什麼嫂子的身體在我腦海裏揮之不去呢。
而我是永遠都不會得到林曼的,不是麼。
“唐立給了你藥,不是讓你對付我的,是爲了林曼吧。”
我嗯着。
“做我男朋友吧。”
她眼眸閃動,帶着靈性,還有一絲慾望的餘燼。
“沈姐,我不合適。”
我羞臊地迴應着。
“睡都睡了,有什麼不合適的,嫌我太鬆?”
那沒有,其實,感覺挺緊的。
“還是我不夠漂亮?不如韓琪看起來清純?”
“沒有。”
“那是爲什麼,莫非,你真想跟林曼發生關係?”
這叫我怎麼回答呢。
我就是覺得,自己跟她不合適,說不出所以然來。
剛纔的衝動過去後,整個人也冷靜下來了,我已經後悔了。
“你喜歡的人是林曼。”
這瞬間,我緊張地擡頭看她,被她看穿了。
本來嘛,她是個高級白領,是人精,我那點小九九,全寫在臉上了。
而且我撒謊會臉紅。
她坐直了身子,將內衣釦好。
“你真的喜歡林曼,可她畢竟是你嫂子,你永遠都不可能跟她在一起的。”
“沈姐,你別多想,我沒那麼想過。”
“人的眼睛是不會撒謊的,我閱人無數,你不是個善於撒謊的人。”
她再次匍匐下來,臉貼在我的下巴,輕聲說:“做我男朋友吧,我會好好對待你的,讓你衣食無憂。我欠了很多賭債,不過你我聯手,很快就會還清。等我們賺夠了錢……”
後面的話,我不想聽了。
要知道,她賺錢的方式,屬於偷稅漏稅,還有挪用公款。
這些可是大罪,被人舉報的話,是要蹲監獄的。
好歹,我也做了一次她的‘丈夫’,我想能勸勸她。
“沈姐。”
“叫我沈媛,我已經跟你做過了,別見外。”
“別再做違法的事了。”
這話刺痛了她。
沈媛突然間坐起來,憤怒地盯着我:“我不這麼做,我怎麼賺錢?我欠了五千萬!五千萬是什麼概念你知道麼?不在一個月內還清,我就沒命了。”
“我……”
“你現在得到了我,應該跟我一條心,不是麼?”
“可你現在是犯罪啊。”
“傻小子,你知道偷稅漏稅的人有多少麼?你知道外面的會計事務所是幹什麼的麼?每天有成千上萬的人在幹這個,唐家的人都一樣!唐立也做了很多挪用公款的事,爲什麼輪到我就不行了?”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無權替她做決定,只能勸說。
她鬱悶地撩動着髮梢,藥效早已過去,她現在全是憤怒和委屈,臉色氣脹得通紅。
“唐興,我是必須要這樣做的,你必須幫我做成這件事。只要夠隱蔽,沒人會發現,我之前就告訴過你,希望你替我隱瞞,不要說出去。你現在算什麼,當老好人?當守法公民?我沒給你錢麼?後天的提成,我給你兩百萬。”
她真的想錯我了,我喜歡錢,卻不是這麼個喜歡法。
一個人,如果沒有對法律的敬畏心,這樣的人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