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假戲真做

類別:女生頻道 作者:波波汽水字數:2395更新時間:24/06/26 20:49:25
    我輕輕地笑了出來。

    安旭冬擔心的看着我,“歡歡,你沒事吧?”

    我擡手捂住臉,用力壓下眼底上涌的淚意,啞聲道,“沒事,就是覺得挺好笑的。”

    安旭冬欲言又止。

    但是可能他也不知道該說什麼,事情的發展就是這樣。

    有靠山就是可以爲所欲爲。

    有人求情,有人放水,唯獨我這條人命不重要。

    哪怕我真的死在水裏,恐怕慕北川也會爲慕鶯粉飾太平,可惜我沒死,他就必須做做面子。

    “他這是……”我頓了頓,低低的笑了起來,“把我當傻子糊弄啊。”

    虧我覺得他沒有那麼無可救藥,他還有一絲人性,他還是我曾經認識的那個性格孤傲清冷,實則正義感十足會爲了保護我被追債人打破頭的少年。

    早已物是人非。

    我才是那個無可救藥的傻子。

    “歡歡……”安旭冬努力安慰我,“你別難過,他這麼做也是正常,畢竟一個是他的未婚妻,一個是他妹妹,我們都是外人。”

    外人……

    淚水順着指縫滴落,我終於明白一切都是我的錯。

    我不該對他抱有希望,我不該認爲他能做到公平公正。

    一個早就恩斷義絕的前女友,和親妹妹還有心上人,他怎麼選,似乎都在意料之中。

    “你說得對,是我的錯。”

    安旭冬似乎沒想到我會這樣,連忙搖頭,“這不是你的錯,只是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而言,權勢不握在我們手中,我們就只能任人宰割。”

    如此簡單的一個道理。

    我現在才明白。

    我狠狠抹掉眼淚,壓下內心一切脆弱不該屬於我的情緒,心中像是有什麼東西破碎掉了。

    我無暇去探究那是什麼,只知道前所未有的輕鬆。

    “謝謝你,旭冬。”

    安旭冬搖搖頭,“爲什麼謝我?我只是實話實說,如果你是在感激我照顧你的話……我可不要口頭上的謝謝,你得給點實質的。”

    “什麼意思?”

    “你有沒有考慮過,假戲真做?”

    他這句話讓我有點驚訝,一時間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他緊接着又說,“我只是一個建議而已,你答不答應都沒關係,千萬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

    我心裏一鬆。

    這個人總是能在最恰當的時機後退一步,從不會咄咄逼人,也不會讓人內心不舒服。

    “謝謝,我……會考慮。”

    我想,我也應該給自己一個能夠重新開始的機會。

    之後,我沒有再過問慕鶯的事,問了也沒有用,更不想因此和慕北川兄妹對上。

    我現在不想看見他們那張臉。

    然而我不去找他們,慕北川倒是來醫院看我了。

    他似乎是想跟我解釋什麼。

    解釋什麼?

    解釋他爲什麼放了慕鶯?

    不需要,不重要,不想聽。

    無論有什麼樣的理由,結果就是他騙了我。

    所以我讓安旭冬把人攔在門外。

    我則背對着門口,裝睡。

    裝着裝着,就真的睡着了。

    住了兩天,我的身體徹底康復,得到醫生的允許後,安旭冬爲我辦理出院手續。

    回到家,我翻出了那份合同。

    當初和慕北川籤合同時,我沒想那麼多,只是希望能儘快收到錢,甚至連合同都沒怎麼仔細看。

    這次我認認真真的看了一遍。

    發現在合同最後一條,寫着一個出乎意料的條款。

    以慕北川的性子,不可能不看過合同條款,也就是說這份合同的擬定是經過他同意的。

    爲什麼,他瘋了?

    想不通,乾脆不想了,我給慕北川打了一通電話。

    “不是不接我電話嗎?”

    慕北川不冷不熱的聲音響起。

    在我住院期間他給我打過不止一通電話,還發過短信,希望就慕鶯的事和我溝通。

    但我一概不接。

    我知道出了院之後礙於工作,我必須跟他再度有接觸,但住院期間,沒有任何人規定必須服從領導。

    我當然有任性的權利。

    “方便見一面嗎?我想跟你談談之前我們簽下的合同,關於那棟房子,我有了新的想法。”

    “地點。”

    我將地點發過去。

    我迫切的想要結束我們之間還有可能產生關聯的一切東西,掛了電話就立刻帶着合同去了見面地點。

    爲了避免可能會產生的麻煩,我選擇的地點是一家隱匿性很強的會所,而且是封閉式包間。

    等待差不多5分鐘,慕北川卡着最後的見面時間進入包間。

    說實話,我挺佩服他的。

    他在我對面坐下,從進來開始,神情就一直淡然鎮定,眼神坦蕩,絲毫看不出心虛。

    我將那份合同推過去。

    “你看一下,最後一條條款。”

    慕北川翻開看了眼。

    最後一條條款內容是:若雙方對此次借貸有所不滿,任何一方可隨時提出終止合作,乙方提出,需要在限定時間內(七天)還上欠款。甲方提出,則不能追究借出錢款。

    “你想終止協議?”

    他一語中的。

    我點點頭,“實不相瞞,我現在需要一筆錢,如果你願意把這房子的剩餘款項結清,那麼我們可以去籤一份購買房屋的協議,從今以後,房子就徹底是你的了。”

    “如果我不籤?”

    “那我們就終止合同,我會重新找到買家,把房子賣出去。”

    這就是我這次找他的目的。

    將房子賣給他,可以徹底斬斷我們之間的聯繫。

    將房子收回我也不虧,以這棟房子的價值,七天之內賣出去不難。

    屆時除去還給他的那筆錢之外,我還能再剩一些,剛好可以用來買斷我和何志勇的關係。

    “總得給我個原因吧。”

    他目光鎖定着我。

    我望着桌上的合同,“我說過,我現在需要一筆錢。”

    “你就這麼想要錢?”

    分明是雲淡風輕的語氣,卻讓我感到一種濃濃的諷刺。

    “你要錢幹什麼?”

    他問。

    我終於看向他,“這是我的隱私。”

    他冷笑,“不能跟我說,和安旭冬就可以說嗎?”

    我不明白爲什麼扯到安旭冬,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能保持沉默。

    他以爲我默認了,冷冷道,“我答應你,7天內,把錢還我,如果你做不到,我們就重新籤一份合同,這次我要把最後一條條款抹除。”

    “可以。”

    我毫不猶豫的答應。

    因爲我有信心。

    他的臉色更冷,冷到了極致,“你很好,何歡,卸磨殺驢,這一招你還是玩的很好。”

    我沉默了一下。

    “誰是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