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0章 路權

類別:歷史軍事 作者:悟途字數:2352更新時間:24/06/26 20:24:14
    “你修路還要收過路費?”李世民震驚的問道。

    他從來都沒有想過在大唐修路還要收過路費的,在他的印象中,

    只有路霸才會攔路收費,

    他沒有想到李慎也要收費,這不是變相的盤刮百姓麼?

    難道他這個兒子現在想賺錢想瘋了?

    “老十,朝廷修路是爲了方便百姓,若你這般與路霸有何區別,

    一身爲親王,不爲我大唐百姓着想,只想着如何盤刮百姓,

    你已經過上如此的奢華生活,爲何還要如此。”

    李世民有些痛心疾首,他的兒子學壞了。

    李慎被李世民說的一愣一愣的。我咋就盤刮百姓了,我還車匪路霸呢。

    “阿耶,兒沒說要盤刮百姓啊。”李慎大叫冤枉。

    “你修路收過路費,難道還不是盤刮百姓?”李世民質問道。

    “阿耶,兒還沒有說完,兒修好路以後是收過路費,

    但是我收的是車馬的費用,行人不收費。

    而且兒收的不是過路費,是養路費,車馬在水泥上行走,時間久了會破壞路面的。

    出現坑坑窪窪的地方,兒還要負責修復養護。

    所以這也只是養路費而已,

    也不會收的很貴,幾文錢起,距離不一,價格不等。

    能夠坐車騎馬的都是非富即貴,收點錢他們也不會在乎的。

    也算是他們爲大唐百姓做了一些貢獻。”

    李慎振振有詞,這都是他事先想好的。

    衆臣們聽到李慎的話後無不點頭,紀王果然紀王,把巧立名目表演的淋漓盡致。

    他明明可以攔路搶劫,卻還給富人們想個交錢的理由,

    真乃大善人也。

    “各位以爲如何?”李世民看着下方問道。

    其實李世民聽了李慎的建議後自己都有心思出錢修路收過路費了。

    要知道他這個兒子什麼時候做過虧本的買賣。

    只可惜他是一國之君,若是如此做了,朝臣都能用唾沫星子淹死他。

    他現在考慮的是要不要入夥呢?

    “啓稟陛下,臣覺得此法可行,不過臣覺得十年太久了,不如三年如何?”高士廉站出來說道。

    “三年?”李慎誇張的大叫一聲。(番茄小說免費閱讀)

    “申國公,你可真敢說啊,三年你讓本王如何收回成本。

    你可知本王爲何要收養路費,本王是想收回成本在用這些錢繼續修路。

    這樣周而復始,朝廷也能夠省去一大筆開銷。

    朝廷不能一直想着佔便宜,要不然這天下還有誰願意爲朝廷辦事?”

    對於高士廉李慎還是比較客氣的,高士廉是長孫皇后的舅舅。

    也就是李世民的舅舅,自己都得叫一聲舅公。

    其他人聽到李慎的話後也才恍然,原來紀王是準備收費繼續修路。

    “陛下,若是真如紀王殿下所言,那老臣覺得這件事可行。

    既能修路,朝廷又不需要出錢,又造福了百姓,一舉多得。”房玄齡站出來贊同。

    “老臣也覺得可行。”長孫無忌說道。

    “那老臣也覺得可行。”尉遲敬德這個憨憨也跟着湊熱鬧。

    “臣覺得申國公說的有道理,十年太久,還是三年爲好。”馬周站出來說道。

    “對陛下,十年太久了,三年爲限最爲妥當。”

    “臣也覺得三年妥當。”

    “臣附議。”

    新進派站出來都贊同三年,把李慎恨的直咬牙。

    你們這幫混賬,三年如何能夠收回成本,除非加價。

    那到時候要麼李慎虧本,要麼怨聲載道。

    李世民沒有說話,這種場合他只能做最後的裁判,誰贏了宣佈誰,

    都是重臣不能偏袒這是作爲皇帝的基本要素。

    “好,三年就三年,不過我事先說好了,我要跟朝廷簽署協議,

    並且要公之於衆,讓大唐的百姓都知道本王收費是朝廷授予的,

    不是本王攔路強搶,還有,要表明大唐所有人都沒有特權,只要是馬匹和車輛都必須按規矩交費,

    不交費者以逃稅論處,處罰交費金額的三倍。”

    李慎最後一咬牙狠狠的說道。

    馬周等人看到此情景都露出了勝利的微笑。

    朝堂之上的事,怎麼是你一個無權無勢的小王爺能夠弄明白的呢。

    你也就會耍點小手段,論權謀還是太嫩了。

    李世民依舊一副看戲的樣子對着下面問道。

    “申國公,紀王所說你以爲可行否,他已經答應三年爲限,簽署協議。”

    高士廉皺着眉頭看着李慎,他心中總有一種感覺,這裏面有陰謀。

    他對這個小王爺也算是瞭解一些,不應該就這樣妥協的。

    可是他仔細想想李慎的要求也還合理,他認爲李慎是怕朝廷反悔,不到年限收回道路,所以才要求寫契約。

    公佈出去也應該是爲了收費合法化,所有人都交費看他的語氣也應該是針對這些朝廷命官的氣話。

    高士廉想了半天,這裏面好像沒有什麼漏洞,於是點點頭。

    “啓稟陛下,臣覺得紀王殿下所說可行。”

    “馬愛卿,你認爲呢?”李世民又問馬周。

    “臣覺得可行。”既然高士廉都同意了,他認爲就沒有問題。

    “好,這件事就由諸位聯名,一起與紀王籤訂契約,也算是做一個證人,

    道路修完之後,紀王府只能擁有三年的歸屬權,三年後就要獻給朝廷。

    來人按照紀王剛剛所說擬一份契約。”

    李世民做事雷厲風行,既然都同意,那就寫契約。

    很快一份按照李慎說的契約就做了出來。

    “對了,本王加上一句,修那條路由紀王府自行決定,這個可以吧,本王也得看王府有多少錢才行,

    太遠的沒有還修什麼。”李慎出言道。

    高士廉等人想了想點點頭也同意了,

    確實,修哪條路還不是人家紀王府說了算,要是沒錢,你讓他修長安到廣州的路,他拿什麼修。

    王德又把這句話加了進去後,給大家傳閱。

    衆人看了一遍沒問題,最後落到了李慎的手中。

    李慎也仔細看了一遍,然後接過王德手中的筆,刷刷刷,寫上了自己的大名,又蓋上自己的私印。

    其他人雖然不想參與,但是沒辦法只能都挨個過來簽字畫押。

    一式兩份朝廷留一份,李慎自己一份。

    這時李慎才露出了開心的微笑。

    (我被打擊到了,這幫人不是人,一個半小時六千字,

    我寫六千字得五個來小時。

    殘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