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節 過堂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尼羅河字數:2323更新時間:24/06/27 13:37:54
    “旺~”

    感受到主人心情不好,已經壯實一點,被張景取名‘聰明豆’的小黃狗吠叫一聲。

    “你的叫聲很難聽。”張景心情不好,連狗都懟。

    “旺~”

    “什麼?”張景像是能聽懂聰明豆吠叫,“你打算跟女主人告密?我絕對不會給你機會,信不信晚上狗肉火鍋?”

    凱蒂出言不遜,這事不能讓丁佳琪知道,否果不堪設想。

    聰明豆有點慫,夾着尾巴,啊唔一聲垂下頭。

    “呵呵~”馴馬師艾吉絲踩着馬靴,笑着走進來,“晚上有個活動,帶上你的狗,一起來?”

    “爲什麼要帶上狗?”

    “總有一些人特別閒,愛好也與衆不同,喜歡玩賽狗,或許可以因爲狗,認識新朋友。”

    沒錢去佛羅里達打撈雕像,阿拉斯加太冷也沒法去摸金。

    還因爲非法持有自動步槍,張景需要等過堂,沒其它事情,乾脆答應艾吉絲,隨她來到聖佛馬場。

    聖佛馬場是面積超過一千英畝的大馬場,實力非凡,生意做的五花八門,包括對外出租場地。

    張景和艾吉絲到時,一羣公子哥聚在一起商量比賽,他們開來的各種硬派豪車停在傍邊。

    身邊跟着幾乎都是‘嘯天犬’,細腿、瘦腰,身體流線型那種賽狗。

    大部分還帶有妹子,不用猜,晚上一定會發生很多香豔的事情。

    “晚上好艾吉絲小姐。”

    “晚上好傑克先生。”

    “晚上好艾吉絲小姐。”

    “晚上好弗德先生,歡迎來聖佛馬場玩。”

    像是社交名媛,幾乎每個人都認識艾吉絲。

    “今天有位新朋友,”艾吉絲爲衆人介紹,“張景先生,他是玫瑰紅酒莊園和冠軍馬場老闆,也是我的僱主。”

    衆人看向張景,投過來禮貌假笑。

    至於聰明豆,直接被所有人無視,他們從未見過純種中華田園犬,不認識。

    不僅是主人如此,連大黃的那些同類,也對它不屑一顧。

    這不僅讓張景不爽,聰明豆更不爽,它可是有過特殊機緣的純種田園犬。

    實事是很無奈,聰明豆才三個月大,註定只能看着,跑不過專業賽犬。

    “老規矩,”艾吉絲站在衆人前面,“每場每人出一千,兩千米跑,冠軍拿走所有獎金。”

    輕車熟路,有人過來分發帶號碼的狗衣服,同時從每個狗主人手裏拿走一千支票或一千現金。

    這種情況想賺錢,除非跑第一,其它名次皆沒獎金。

    話又說回來,跑第一也沒幾個錢,何況賽道長達兩千米,多跑幾次,這是拿狗命不當命。

    主要是一羣公子哥閒着無聊,找個理由聚在一起消遣娛樂。

    比賽開始前,所有賽狗站成一排,狗繩拿掉,由狗主人按住它們。

    誘餌電子兔開始奔跑,隨着哨聲落下,衆人同時鬆開賽狗。

    動如脫兔,各色賽狗齊出。

    兩公裏,看似很長,對於賽狗來說,第一名僅僅只用時2分28秒。

    聰明逗目露嚮往,它也渴望賽跑,可惜腿太短,年紀也太小,各種實力不允許。

    這時一名約三十歲白人中青年走近打招呼,“你好,你的狗看起來很特別。”

    張景以爲這是一句客套,隨口應道,“它確實很特別。”

    “我叫萊恩,你需要訓狗師嗎?”萊恩自我介紹,“我訓練超過三百多條賽犬和獵犬。”

    “哦~”張景有興趣,“費用大概是多少?”

    “每天上門訓練兩小時,每小時五十米元。”萊恩介紹。

    張景看向聰明豆,它賣肉也不值五十米元,但它是金手指獎勵,有過特殊機緣田園犬。

    如此,花一些訓練費用,完全值得。

    心裏有決定,張景道:“它不以賽跑見長,尋物是優點,我需要把它訓練成獵犬和警犬的綜合體。”

    “這是我擅長的。”

    合作達成,兩人伸手握在一起。

    ....

    轉眼來到過堂時間,法庭上,面對公方控述的咄咄逼人,張景一口咬定槍是撿來的。

    沈明明和他肩並肩站在被告席上,竭盡全力辯護。

    “我相信這是上帝的意思,”沈明明西裝革履,頭油明亮,義正嚴辭,“是上帝在保護在張先生,如果沒有三支自動步槍,張先生可能已經遇害。”

    “這和上帝有什麼關係?”法官感覺腦子不夠用。

    “法官大人,陪審團先生女士們,”沈明明陳述道,“張先生幫助過許多可憐人;

    他們有退伍非裔老兵,欠債學生,無依無靠的父女,追求網球夢想的女孩,體重只有四十公斤的窮苦難民;

    甚至花費三千米元買來一匹即將被送進屠宰場的病馬回去照顧。”

    大律師辯護聽着的點弱智,有點傻,打官司和好心有毛線關係。

    一般情況,只要你有罪,哪怕你曾經養過一百個孤兒,正在養着一百個孤兒,也得坐牢。

    實際原因是和龍國情況不一樣,法庭上有陪審團,也叫臨時公民審判團。

    陪審團分大小,大陪審團只適用於刑事案件,由23人組成,主要職責是決定否起訴被告人。

    小陪審團一般由6-12人組成,主要在民事訴訟中則是決定被告人是否要賠償。

    陪審團一案一組,一般任期4周。

    成員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各不相同,膚色各不相同。

    直白兩點:一,陪審團認定被告犯罪事實是否成立(最大權利)。

    二,法官根據陪審團認定的犯罪事實定罪處罰。

    理論上來說,只要被告足夠慘,或者被告律師足夠能打動人心,是可以不用坐牢的,也不用賠償。

    有時,一個殺人狂魔得到無罪釋放,就和陪審團有關。

    比如著名的辛普森殺妻案件。

    爲什麼辛普森最後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竟能逃脫法律制裁?

    在他用刀殺前妻及其男友兩項一級謀殺罪的指控中以無罪獲釋。

    主要是因爲辛普森的律師,讓陪審團相信辛普森不是殺人兇手,因爲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殺人時的那雙手套。

    雖然辛普森殺妻是明擺着的,但是陪審團一致故意睜眼瞎,認定犯罪事實無法確定,所以法官也只能對其無罪釋放。

    真實原因很簡單,陪審團23人皆同情辛普森,他太可憐,殺妻殺人是老實人被逼急,他是無辜的。

    所以23人一致以‘辛普森根本戴不上殺人時的那雙手套’爲由,認定辛普森無罪。

    實際大家都知道,人就是辛普森殺的。

    所以沈明明才會看似很傻,居然把上帝給搬出來。

    只要陪審團認定張景無罪,那就可以回家,錢都不用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