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案件脈絡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吉木生花字數:2324更新時間:24/06/26 19:11:33
    案發第三天。

    楊霄從毛安平手裏拿過筆記本,翻到一張空白頁,在中間的位置寫上:

    “……十一月五日,中央公園碎屍……”

    然後在靠上的位置寫:

    “……國慶前,藍光電纜廠發現二十噸電纜被盜……

    ……十月十日上午,藍光廠保衛科到劉宗保家……十月十日中午,劉宗保妻子李芳把孩子送回孃家,十一日後被殺……”

    楊霄在李芳的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然後拉了一個箭頭,指向“碎屍”兩個字。

    然後又寫下:

    “……十月七日,劉宗保託朋友帶口信要去蓉城,隨後失蹤……”

    最後在正中間寫下“包軍”兩字,同樣在名字下畫了一條橫線,箭頭指向“二十噸被盜電纜”。

    然後拉了一條線,把“二十噸被盜電纜”與“劉宗保”的名字鏈接起來。

    在“包軍”和“劉宗保”之間也有一條線,只不過上面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

    所有線索都集中在了這張紙上。

    童然和毛安平把腦袋湊過來,看着楊霄在紙上寫寫畫畫,兩個人都沒有開口說話,因爲楊霄正皺着眉頭思考,他們不敢打擾楊霄的思路。

    根據紙上所呈現的內容,這起碎屍案的脈絡清晰地呈現在辦案人員的面前。

    碎屍被發現的初期,辦案人員一致認爲這是一起具有報復性質的情殺,隨着李芳社會關系複雜,長期與多名男性保持不正當男女關系的情況被查明,李芳的丈夫劉宗保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特別是案發後劉宗保下落不明,很符合畏罪潛逃的特徵。

    現在看來也許並不是那麼回事。

    楊霄在童然和毛安平面前勾勒出另外一種可能:

    九月末源臺省光華市某建築公司給藍光電纜廠發來傳真,要求就購買的二十噸電纜出具發票。

    藍光廠覈實情況,發現並沒有與該公司交易的記錄,立刻自檢自查,確認封存在倉庫的二十噸存在質量問題的電纜被盜。

    廠保衛科展開調查,發現把二十噸電纜送到源臺省光華市的人是劉宗保。

    這個時候第一個關鍵人物出現了。

    十月七日,劉宗保託朋友給家裏帶回來口信,要拉一車貨到蓉城。

    他這個時候或許已經得知藍光廠保衛科在調查電纜被盜的事,不敢回明州市,想要在外面避避風頭。

    十月十日上午,藍光廠保衛科幹事找到劉宗保家,向其妻子李芳打聽劉宗保的下落。

    當天中午,也就是藍光廠保衛科幹事離開後,李芳連孩子的衣服都沒來得及洗,就把孩子送到孃家,然後獨自出門。

    她很有可能知道劉宗保盜賣電纜的事。

    這個時候出門可能是去找劉宗保,也可能是去找偷盜電纜的同夥。

    這個時候第二個關鍵人物出現了,他就是包軍。

    藍光廠保衛科幹事懷疑銷售經理包軍是劉宗保的幕後主使。

    十月十一日後李芳被殺害。

    十一月五日她被分割的屍體出現在中央公園。

    現在只要找到包軍、劉宗保和李芳三人之間的聯繫,就可以動手抓人了!

    外圍調查的偵查員傳來消息。

    首先是前往源臺省光華市調查劉宗保行蹤的第六大隊刑警潘陽,他找到與劉宗保交易二十噸電纜的建築公司,得到包括交易合同、質檢報告在內的全套手續,同時從建築公司某員工口中得知,劉宗保曾親口告訴他,他的大哥是藍光電纜廠銷售經理包軍,以後再想購買電纜跟他聯繫,價格比市場價便宜一成。

    其次副大隊長曲星明也有發現。

    根據公安機關的要求,市區內所有監控設備都有統一的數據保存時間,普通小區是保存七天數據,娛樂場所保存時間爲十五天,重點行業監控保存時間爲三十天,銀行的監控保存三個月到半年的數據。

    藍光廠是國有大廠。

    屬於明州市的重點企業。

    因此廠區內的監控必須保存三十天內的數據。

    曲星明根據楊霄的命令,組織人手查看廠裏的所有監控錄像,重點是十月七日到十月十七日,這十天內的監控錄像。

    楊霄這樣做的目的本來是想摸清包軍在廠裏的活動規律,看看他是否有異常的行爲,沒想到有了意外的收穫。

    十月十日下午兩點二十三分,李芳出現在藍光廠廠區大門的監控攝像頭裏。

    她步行進入廠區。

    下午兩點三十五分,另外一個攝像頭拍到她跟包軍交談的畫面。

    此後李芳從藍光廠裏消失。

    查閱了所有監控的錄像都沒有發現她離開藍光廠的畫面。

    李芳很有可能就是在藍光廠內遇害的!

    “抓人!”楊霄果斷地下達命令。

    嗚嗚!嗚嗚!

    大批警察出現在藍光廠廠區。

    急促的警笛聲讓人不安。

    銷售部被查封,所有文件被暫時扣下。

    牽着警犬的警察在廠裏的每個角落搜查。

    發現任何蛛絲馬跡就會有身穿白大褂的法醫抵達現場,進行仔細的勘察。

    藍光廠人心惶惶。

    所有人被限制在樓內,不能隨意活動。

    全面查封藍光廠是楊霄向刑偵支隊和市公安局提出的要求。

    這是一個非常冒險的決定。

    因爲藍光廠不是民營小廠,而是擁有三千職工,佔地近千畝的國營大廠,這樣的行動將引起極大的關注。

    案子破了倒好說。

    如果破不了案,市局和楊霄本人將承受非常大的壓力。

    刑偵支隊支隊長溫紅軍支持楊霄的決定,跟他一起向市局提交了申請。

    楊霄認定李芳就是在藍光廠遇害的!

    兇手現在很可能就在藍光廠裏!

    包軍被帶進廠保衛科。

    這裏有一間密閉的房間,可以用來臨時關押嫌疑人,對嫌疑人進行突審。

    “你們幹什麼!”

    包軍一副桀驁的態度,對自己被警方扣押表現得很不滿,在兩名刑警的控制下依然不老實。

    毛安平拍着桌子,呵斥道:

    “包軍,老實點!”

    第一場審訊由童然和毛安平負責,楊霄坐在一邊,手裏拿着筆記本和筆旁聽。

    包軍梗着脖子質問道:

    “我犯什麼事啦?

    你們憑什麼抓我?”

    童然從桌上拿起李芳和劉宗保的照片,問道:

    “這兩個人,你認識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