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活閻王(2更)

類別:網遊競技 作者:我也很絕望字數:2460更新時間:24/06/26 18:43:28
    問路,方羽不擅長。

    但有錢,能使鬼推磨。

    在巷子與小道間,徘徊多次後。

    方羽徹底認清一個事實。

    那就是,他也迷路了。

    和那死去的布靜珊一樣,方羽對這迷宮般的破地方,也是兩眼一抹黑。

    把人引進來坑殺時很帥,但同樣被困在迷宮巷子裏,就不好笑了。

    幸好方羽運氣不錯,遇到了個乞丐,在付出10文錢的代價後,他回到了熟悉的大道上。

    此時天色已近黃昏。

    一眼看去,街道上人都少了很多。

    方羽默默走在路上,可心情,並不平靜。

    “臥槽!”

    “臥槽!”

    “我真強!”

    “臥槽!”

    回想剛纔的戰鬥,方羽手都還是抖的。

    偷襲的第一拳,時機他把握的很完美。

    但威力,並未完全發揮。

    因爲實戰和打木樁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那麼短的時間,突然偷襲出拳,他甚至連姿勢都沒怎麼調整好。

    全身力道,大概也就發揮七八成而已。

    即使如此,那一拳之後,他依舊被榨乾了體力——離開武館後,他並未得到完全的休息,狀態其實並不好。

    當時的狀況,其實非常兇險。

    那一拳之後,在三五秒內,他基本處於任人宰割的地步,動彈不得!

    幸好那女人傷勢很重,視野受限,原地揮劍,才給了方羽喘息空間。

    把一些生食和蔬菜往嘴裏硬啃咽肚,方羽才恢復了一點體能。

    結果那女人就舉劍衝過來要砍死他!

    跟蹤我不說,還要弄死我,這能忍?

    一拳下去,方羽就把人打倒了。

    第二拳他本來還有點猶豫的,但想到這女人的同夥隨時可能會趕來。

    而以他狀態,被人拖到同夥一來,必死無疑。

    所以方羽才果斷出手,把人殺了,立刻離開脫身。

    “甜花巷不能住了。”

    “回去找二姐,直接搬家。”

    “也不知道那兩個跟蹤者是什麼身份。”

    “總之是來者不善,能躲就躲。”

    這是方羽的第一個想法。

    緊接着冒出的念頭,就是……

    “原來殺人,也有經驗值的!”

    方羽擡頭,看向滿街的行人。

    一個大膽的想法,從他心頭冒出。

    這大膽的想法,若是讓閻王爺知道,怕是要當場退位讓賢。

    這活閻王,還得你方羽來當啊!

    好在想法只是想法。

    方羽對自己幾斤幾兩還是清楚的。

    是。

    天圓鎮每天都在死人。

    妖魔潛伏,隨時有人橫屍街頭。

    但……這並不意味着,衙門沒有作爲。

    該抓捕兇手,還是會抓捕兇手的。

    甚至因爲妖魔的關係,對這類殺人的案件,處罰相當激烈。

    動不動就是先把行兇者腦袋砍了,驗證下是不是妖魔附身,都不用走物證人證流程的。

    今天方羽敢當街殺人,明天就可以洗乾淨脖子等死了。

    畢竟,連妖魔都只敢偷偷殺人。

    普通人憑什麼敢當衆行兇啊。

    不過如果像妖魔一樣,偷偷殺人,好像也是可行的。

    25血的布靜珊,提供的是10點經驗值。

    那5點血,6點血的普通人,3點經驗值?

    不!

    應該沒那麼多。

    布靜珊是學過武的,綜合來看,實力不下於我。

    沒有偷襲手段,我甚至不一定是她對手。

    如此來看,10點經驗值是給的偏高的。

    那殺死普通人能給的經驗值,應該是1點,甚至是0.5點。

    這樣看的話,殺人的經驗獲取率,其實不高。

    因爲殺人刷經驗這條路,風險很大。

    正常情況,也就殺1-2人,就必須隱匿跑路了。

    算上躲藏的時間,一天也出手不了幾次,否則暴露行蹤,就是必死無疑。

    至於一次性殺死十幾二十人,那也和自殺沒區別了。

    所以殺人刷經驗值這條路,是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只是必須偷偷摸摸的,隔一段時間殺一人,並且不被人發現才行……

    等等!

    我特麼在想什麼啊!

    玩個遊戲而已,怎麼越想越變態了。

    沒必要沒必要……

    方羽連忙收了心思。

    這思路再延續下去,他怕是要真的開啓一條不歸路了。

    不過他不做這種事,不代表其他人不會做。

    殺人能獲取經驗值這種事,是瞞不住的。

    現在沒人爆出來,多半也是和他一樣,有點掛不住臉面,覺得這手段放到臺面上,實在太陰暗變態了,玩個遊戲沒必要這麼搞。

    當然,私下怎麼玩,就沒人管的到了。

    而且……

    殺人,並不一定要隨機亂殺人。

    還有一種方法,是可以有正當理由的去殺人的。

    方羽想到了嶽廣。

    沒錯,那就是……帶刀好人!

    一個好人帶刀,那他就可以刀人!

    愚地府的權限是很大的,因爲妖魔的隱匿能力太強了。

    當愚地府的人,認定有人是妖魔時,他就是可以出刀殺人,以他人之死,去驗證身份。

    人被殺,就會死。

    妖被殺,真身就會暴露。

    很簡單的邏輯,帶刀好人,就是有資格殺人。

    方羽不知道愚地府的規矩是什麼樣的,但從觀察來看,愚地府亂殺人也不是一兩天了。

    那嶽廣,不就當衆殺人,現在還好好的。

    這層皮,好使!

    方羽對禮千玄的招攬,心熱了起來。

    這愚地府,得進!

    到時套上帶刀好人的皮,看見誰不爽上去就是一刀,找機會再混刀一個,經驗嗷嗷漲!

    在方羽想到這的時候,前面已經能看到他的家了。

    但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家門口,竟聚着好多人。

    方羽心中咯噔一聲,那些人的議論聲也隨之傳入耳中。

    “黑虎幫,你們的人怎麼可能是刁德一殺的!愚地府都發公告了,那是妖魔所爲!”

    “別說了,他們就是找個由頭,要吃刁家的絕戶!”

    “欺人太甚!欺人太甚啊!光天化日,逼良爲娼,還有沒有王法了!”

    “放開茹茹,有本事衝我們來!誒!誒誒誒!你瞪我幹嘛!殺人啦!黑虎幫殺人啦!!”

    “愚地府呢?愚地府的人呢?平日裏囂張跋扈,動不動拔刀殺人,怎麼黑虎幫作惡,就沒人敢來主持正義了?”

    “愚地府?黑虎幫他們養的一羣狗罷了!平日也就敢對我們平民百姓叫囂,哪裏敢對黑虎幫的人兇啊!”

    “一羣連妖魔都殺的人,卻不敢掃蕩黑虎幫,這世道,當真可笑!人,難道能比妖魔還可怕嗎?”

    衆人義憤填膺,而方羽在聽到衆人的討論是,人已經如一陣風般,往屋裏衝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