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 莫巖和餘樺各自講的故事
類別:
都市言情
作者:
森外字數:2349更新時間:24/06/26 18:23:13
“那時候,我記得我上小學三年級,學校有一次組織我們班學生去參觀一個苦難展覽,我們在老師的引領下放聲大哭。爲了能讓老師看到我的表現,我捨不得擦去臉上的淚水。”
“呵呵,你心眼多。”餘樺笑道。
莫巖“嘿嘿”笑了兩聲繼續說道:“我哭着哭着突發發現有幾位同學悄悄地將唾沫抹到臉上冒充淚水,還有一位同學,臉上沒有一滴淚,嘴巴裏沒有一點聲音,也沒有用手掩面。他睜着大眼看着我們,眼睛裏流露出驚訝或者是困惑的神情。”
“我一看,這咋的了?等參觀結束後你知道我幹了件啥事?”莫巖反問道。
“你該不會去告密說那個同學假哭吧?”餘樺試探問道。
“你說對了,我就向老師報告了這位同學的行爲。結果老師把這個學生狠狠批評了一頓,事情越鬧越大,結果這個同學學也沒法上了,被父母領回家。”
“你看你這事做的,不地道。”
“是啊,那時候小,不太懂,現在年齡大了明白了許多。我去年過年探親回家,看望當年教我的老師,說起這事心裏感到挺懊悔的。”
“你知道我老師怎麼回答?”
“怎麼說?”餘樺很忠實當着捧哏。
“我的老師說,其實你也不用多自責,那天來找他說這件事的,不止伱一個,有十幾個!”
“這麼多?!”
“是啊,
“而且我那個同學,已經死了,連道歉的機會都沒有。”說到最後,莫巖長嘆了聲。
“所以我後來總結了一句話,那就是:當衆人都哭時,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當哭成爲一種表演時,更應該允許有的人不哭。”
“對於生死,我比你看開的多。”餘樺接着他的話題說道:“我也給你講一個我的故事。”
“哦,你說?”
“我小時候有個很好的玩伴,這傢伙喜歡吹牛,愛穿一件花短褲,結果有一天被他爸打死了。”
“被他爸打死?”莫巖聽了有些震驚。
“對,這傢伙很調皮,老爸經常打他,那天打失手,一拳打到他的脖子,後來我學醫才知道那個地方是頸動脈,當場就沒了呼吸。”
“你也知道,那個年代在鄉下死掉一個人是很平常的事。大家講起時也不悲傷,只是他爸覺得倒黴。”
“我那個玩伴家裏有六個孩子,他排行老四,不上不下,身後事也辦得極爲潦草。他被匆匆埋在池塘邊,墳堆不高連墓碑都沒有。幾年風吹雨打後,小墳堆被大地吸收,連帶着男孩也沒了蹤影,就這樣,所有人都遺忘了他,一個人徹底地消失。”
“連我,去年回去都找不到他埋他的地方。”
“難怪阿根廷詩人博爾赫斯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人死了,就像水消失在水中。”
就在夏日的花園邊,晚風習習,兩人都隨意聊着各自的故事。
“兩位在聊什麼呢?”突然一個人的聲音打斷了他們的聊天,兩人擡頭一看是方明華,從另一條小路走了過來。
“方主編。”
兩人招呼道。
“方主編,我和莫巖各自講了一個故事。”餘樺和方明華在83年的申城見過面,餘樺還在他的房間打過地鋪,所以比較熟,他笑着對方明華說道。
講故事?
兩位在後世可都是講故事,不,講段子的高手啊。
方明華頓時來了興趣。
“你們講的是什麼?能讓我聽聽嗎?”
於是兩人各自把講的故事重複了一遍。
臥槽!
這不就是兩人的文學觀嗎?
不過方明華並沒多說什麼,現在兩人都還年輕,屬於創作的早期階段,自己沒必要給人家蓋棺定論。
他來找兩人當然是有目的,而且主要是找莫巖。
“莫巖,你去年在《中國作家》上面發表的《透明的紅蘿蔔》寫的非常震撼,外界評價很高啊,最近有沒有寫新的?”
“暫時還沒有。”莫巖很謹慎回答。
“方主編,我揭發啊。”旁邊的餘樺突然笑着說道:“莫巖他說他正在醞釀一個中篇。”
“只是醞釀,我沒動筆。”莫巖急忙解釋:“剛纔,方主編問的是寫沒寫!”
“哦,能說說大致構思嗎?”方明華問道。
“是寫我們老家高密當地百姓抗日的故事,根據歷史資料改編。”莫巖說道。
這不就是《紅高粱》嘛。
“莫言,等你寫好之後,能不能投稿給我們《延河》讓我看看?”方明華問道。
莫言有些猶豫。
“方主編,不是我不願意投《延河》,只是《人民文學》的編輯朱偉前段時間曾經找過我,說如果有寫好的東西可以給他看看。”
“你們簽訂什麼協議沒有?”
“這倒沒有。”
朱偉,對不起了.
王濛大佬,您現在已經是部長,不再是《人民文學》主編,也不會管這些小事。
方明華心裏嘀咕了兩句,笑着說道。
“莫言,最近我們編輯部推出了針對中青年優秀作家的合作協議,我稱之爲大神約.”
方明華又將自己對格非說了說一遍。
莫巖聽有點心動,不過還在猶豫。
“那長篇呢?”莫巖又想到一個問題。
“我們《延河》和《人民文學》一樣,只刊登中短篇,所以協議裏不包括長篇。”方明華耐心解釋:“不過我們可以節選你中精彩部分進行刊登,這實際上也是一種宣傳嘛。”
這倒也是.
莫巖點點頭。
“還有,如果你簽訂大神約,我可以將你的向國外推薦!免費提供翻譯!美國城市之光出版社出版的那本《中國優秀先鋒作家作品選集》你收到了吧?”方明華又祭出一個大殺器。
“收到了。”莫巖趕忙說道。
去年方明華和美國洛杉磯和城市之光出版社詩人兼社長勞倫斯·費林蓋蒂達成出版國內優秀先鋒作家的協議,已經執行,首次印刷3萬冊,每本定價10美金。
當然,這沒法和暢銷書相比、勞倫斯·費林蓋蒂按照協議支付了收入8%的版稅收入,合計共2.4萬美金。
平均到每位作家2400元,不是人民幣,是美金!
按照現在一美元兌換3.4元人民幣,可以獲得8160元!再扣除個人所得稅也能6500元左右。
這放在國內相當於一部長篇的稿費啊。
所以現在方明華提這個,兩人臉上都露出感激之情。
名利雙收啊!
“莫巖,你還猶豫什麼?你看看方主編說的條件多好?再說了《延河》也不比《人民文學》差多少吧?你就籤吧。”旁邊的餘樺說道:“我都籤了。”
“你也籤了?”
“騙你幹嘛?方主編,是不是?”
“對,餘樺是第一個籤的。”方明華嘴上說道,心裏暗贊。
不錯,這助攻的不錯滴。
於是,莫巖高高興興答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