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4“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簽名售書處”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森外字數:2528更新時間:24/06/26 18:23:13
    中午方明華吃完飯,餘樺逛回來了。

    “你吃過飯沒有?”方明華問道。

    “吃過了。”餘樺急忙說道:“方編輯,你看的怎麼樣?”

    “總體尚可,但某些內容和細節值得再推敲,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這篇小說整體比較壓抑,特別是結尾部分過於灰暗。”

    說到這裏方明華頓了頓繼續說道:“給伱兩個選擇。”

    “什麼選擇?”

    “如果繼續保持這個文風,特別是結尾的話,那就推遲到明年春天以後發表。”

    “或者修改文章,最起碼把結尾改的光明點,這樣可以下個月就發表。”

    餘樺搞不明白,爲什麼就隔幾個月時間,要求就不一樣?

    不過他現在管不了這麼多。

    “下個月就發表!你只要能夠給我發表,我從頭到尾都給你改光明!”

    方明華笑了。

    還是那個餘樺啊。

    “行,那你現在就在我這修改。”

    到了下午方明華開會結束,餘樺已經修改稿子,結尾果然光明無比。

    星星和云云兩個孩子手拉手考進進了美國美紐因音樂學校。

    全文結束。

    多麼美滿的結局啊。

    “行,底稿放我這,等我回西京,雜誌社會給你正式刊登通知以及稿費。”方明華說道。

    “太謝謝你,以後我還會投《延河》的!”餘樺那個高興啊。

    自己的文章終於能上全國一級的刊物了!

    “好,我等着你的大作。”

    餘樺高高興興走了。

    方明華笑眯眯看着他的背影。

    牙醫馬上就要正式調到縣圖書館啦,肯定會奮筆疾書的。

    只是《活着》和《許三觀賣血記》還得幾年。

    這次中青年座談會雖然會議通知是一週時間,但這時代的會不像後世搞的那麼緊張,內容安排也不多,給大家預留了充分的遊玩時間。

    這不,今天早上開完會就宣佈下午自由安排,美其名曰讓大家各自總結總結這幾天的會議內容,實際上就是給讓大家出去轉轉。

    好多作家編輯,特別是大西北來的,都是第一次來申城,當然想好好逛逛。

    要知道,這年代能去燕京或者申城這些大地方出差,回去以後可以吹噓好久。

    陸遙、張賢亮他們幾個約好去申城動物園,看看熊貓什麼的,方明華是最討厭看那憨憨的玩意,就不跟着去。

    他準備一個人單獨行動,去南京東路的新華書店逛逛,一方面是看看有沒有什麼新書,更重要的是,他想看看自己那本小說集銷路怎麼樣。

    就在方明華來申城開會時候,接到由秦省人民出版社打來的電話,說那本《明華中短篇小說集》已公開在全國發行,過兩天給他送兩本過來。

    在西京各大新華書店銷售量不會太差,不知道在千里之外的申城銷量如何?

    雖然銷量多少,與方明華本身已經沒半毛錢關係——秦省人民出版社已經給他稿費,但每個人都喜歡自己的書賣得越多越好吧?

    位於南京東路上的新華書店在申城地區是比較大的書店,足足有四層樓售書,雖然今天不是週末,但方明華進去的時候裏面人還是挺多的。

    尤其是一樓,一般出售的當下一些比較熱門的書籍,所以這裏人比較多。

    現在比較大的書店慢慢由原來的封閉式櫃檯變成半開放式,大家可以隨心所欲在書櫃裏尋找自己喜歡的書,而不必隔着櫃檯上售貨員取。

    當然,長時間看一本書也是不行的,會被一直盯着的售貨員呵斥。

    方明華也懶得找,直接問站在過道裏盯着讀者的女售貨員:“同志,請問書店裏有沒有《明華中短篇小說集》這本書?”

    女售貨員看了他一眼朝右側努努嘴:“在那。”

    方明華看過去,只見那排書架中間過道裏,有三四個人各自拿着一本書正專心看着。

    “謝謝”方明華走過去,就看到一個留着三七分頭型的男青年剛合上一本書,封面上赫然就是自己的寫的那本。

    “同志,我買這本。”男青年朝着售貨員說了聲,拿着書走了過去。

    方明華過去也從書架上抽出那本書。

    兩人擦身而過,男青年還瞅了他一眼。

    封面很素雅,純白色,寫着“明華中短篇小說集”幾個仿宋體字,下面還有一行很貼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開第一頁序頁,上面是他的簡歷,從初中寫到現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學讀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隊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業

    1980年—1982年《延河》雜誌社保衛科職工

    1982至今《延河》雜誌社編輯。

    還有一堆頭銜:什麼編輯、作協理事,當然最引人注目還是那個“國內先鋒派作家”稱號。

    看來自己這個稱號是跑不掉啊.

    方明華感嘆了句,打開書開始翻起來。

    小說集一共包括《隱入塵煙》《芳華》《太陽照常升起》三個中篇,還有《驢得水》《路邊野餐》《街上流行紅裙子》三個短篇。算下來一共三十多萬字,也是厚厚的一本書。

    方明華隨意亂翻着,想去問問售貨員這本書銷量如何,突然一擡頭,就看着一個男青年正盯着自己。

    這不是剛纔買書的那個三七分頭型的青年嘛?咱又回來了?

    自己好像不認識他吧?

    還沒等方明華開口,就聽到青年問道:“請問,您是作家明華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實讀者!”男青年一聽立刻激動起來:“您寫的小說我都看過!”

    自己的粉絲啊。

    男青年解釋說自己看過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會堂獲獎作家合影,所以認出了他。

    這男青年一嚷不要緊,旁邊幾個看書的立刻也圍上來,看着方明華神情激動。

    “明華!”

    “他就是作家明華!”

    “明華,你能在這本書上籤個名嗎?”那個男青年拿出剛纔買的那本小說集。

    “沒問題。”方明華很痛快的答應。

    “明華,也給我籤個名!”

    “給我籤個!”

    周圍頓時圍了一大讀者,手裏紛紛拿着那本小說。

    “別急,別急,我一個個來。”方明華笑着說道:“不過書上要有書店的章子啊,否則我簽字了書你也拿不走,我還落下一個破壞書籍的罪名,那罪過就大嘍。”

    方明華的話把大家逗笑了,但周圍拿着書要求簽名的人越來越多,都是拿着書到收銀處交錢以後又跑回來要求簽名的。

    不遠處站着的那個售貨員也算機靈,看到這場景,立刻跑到後面向領導彙報,沒過幾分鐘一個戴着眼鏡的中年男人匆匆走來,撥開人羣進去。

    “你好,你是作家明華同志?我是這個書店的副經理張文華。”

    “張經理,你好。”

    “明華同志,歡迎你來到我們書店,能不能到換個地方簽名?這個地方太窄,不方便。”

    “那,好吧.”

    方明華答應了。

    張經理趕忙在收銀處附近讓員工臨時安放了一張桌椅,還緊急讓人臨時寫了個牌子:“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簽名售書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