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6《芳華》要改編成話劇(求收藏票票追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森外字數:2209更新時間:24/06/26 18:23:13
    今天早上按時上班,方明華先把煤爐引着,又泡了杯茶,然後坐在書桌前拿出一大沓信封,慢慢看起來。

    這些都是去甘省這段時間,各地讀者寄來的,方明華邊看邊整理,有的需要回,有的略過。

    其中一封很重要,是《解放軍》文藝編輯部的來信,信中告訴方明華,《芳華》單行本首次印刷爲5萬冊,再根據各書店和讀者反饋情況決定是否追加印刷。

    5萬冊,放在後世一本實體書能印這麼多絕對是件了不起的事,但放在這個年代,真不算多。

    隔壁陸遙的《人生》,首次印刷是13萬冊,聽說雜誌社又準備追印。

    方明華還是很客氣的回了封信,對雜誌社表示感謝。

    西大的學生李麗也來信了,信中說了她一些苦惱:“明華老師,我非常喜歡詩歌,可是我發現,我寫不出像你那樣好的詩歌,甚至連我們文學社其他同學的寫的也比不上。

    同學們都喜歡聽我朗誦詩歌,可是並不喜歡我自己寫的詩,唉.....

    方明華看到這裏笑了。

    他的眼前彷彿出現一個少女託着腮幫,坐在課桌前發呆的樣子。

    真可愛。

    得安慰安慰她。

    “李麗同學,既然同學們都喜歡聽你朗誦詩歌,那你就給他們朗誦。朗誦本來就是一件很有意義的事,可以品味詩詞文章的語言美,領略詩詞文章的節奏美,欣賞詩詞文章的韻律美,感受詩詞文章的情感美,體會詩詞文章的意境美,從而可以領略中國語言文字和語言藝術的魅力所在......這不挺好嗎?”

    “至於寫不好詩歌,未必非要成爲詩人,作爲一項業餘愛好也挺好啊,自己喜歡就行。還有詩歌這東西,多讀讀自然就會寫的好點,不一定非要讀現代詩,我國古詩詞包括《詩經》、《楚辭》寫的都很美,多讀讀古詩詞會更好。”

    看看自己洋洋灑灑寫了一整頁,方明華突然感覺在李麗面前越來越像知心姐姐了。

    用了一上午時間,方明華把所有的信件全部處理完,該回的回,該寄的寄。

    到中午快吃飯的時候,王娟又跑到後院他住的地方,說道:“小方,黃社長讓你先去他辦公室一趟。”

    “什麼事?”

    “我不清楚,社長辦公室來了兩名軍人。”

    “軍人?男的女的?”方明華趕忙問道。

    王娟瞅了他一眼才說道:“當然是男的嘍。”

    想岔了。

    “行,我馬上就去。”

    方明華趕緊整理了下儀容,就匆匆離開小院,來到前面辦公室樓三樓社長辦公室。

    敲門進去,黃社長正在和兩名中年軍人交談,看他進來立刻就笑着說道:“小方,我給你介紹了一下,這兩位是總政話劇團的趙幹事、楊幹事。”

    “這位就是《芳華》的作者,方明華同志。”

    “年輕,比我想象的還年輕。”趙幹事年紀稍大點,和方明華握手道:“真沒想到,年紀輕輕就能寫出這麼好的小說。”

    “你過獎了。”

    幾人寒暄了幾句,趙幹事就說出來的目的:“小方同志,我們這次來是找伱商量商量,想把你這部《芳華》改編成話劇,不知道你是否同意?”

    同意,怎麼不同意?

    總政話劇團啊。

    現階段國內最牛逼的話劇團之一,何況這是軍旅題材他們也最擅長的,肯定同意啊。

    “我同意。”方明華立刻表態。

    “那就好,一會我們就簽署協議。”趙幹事說道:“還有,小方同志,將這部小說改編成話劇,你個人有什麼好的意見和建議?”

    算了吧。

    在朱霖面前,自己還能說兩句,在人家專業人士面前,還敢班門弄斧?

    “趙幹事,你客氣了,我可不懂話劇。”方明華說道。

    “我聽說黃社長說,你還給你寫的那部小說《隱入塵煙》編寫劇本。”

    是啊......

    不過電影劇本和話劇劇本兩碼事。

    其實方明華也知道對方只是客氣幾句,表示對作者的尊重。

    幾人又了聊會,當場就簽署了改編協議,最後趙幹事又說道:

    “小方同志,我們話劇排練還之後公演時,我們將邀請你去燕京觀看。”

    這是好事啊。

    又可以公差去一趟燕京了?

    方明華愉快接受了邀請。

    兩位軍人連飯都沒吃匆匆離開,說是趕緊得趕回燕京準備話劇。

    還留下100元。話劇改編版權費用。

    方明華的生活悠閒下來。

    上班就是喝喝茶,看看書報,然後出去溜達一圈美其名曰是巡邏檢查,然後又貓在自己房間喝茶,看書報。

    只不過,報紙上怎麼都刊登陸遙《人生》的各種評論?

    從甘省回來,方明華發現報紙雜志的《人生》熱,不僅沒有降溫,反倒愈演愈烈。

    對“高加林”的是非評判,不同層次的讀者從不同的角度上展開了激烈交鋒,理解的聲音、肯定的聲音,和完全對立的譴責的聲音、批判的聲音,沸沸揚揚,熱鬧非凡,成爲當代文化生活中的一個奇特景觀。

    方明華看的直搖頭。

    其實,陸遙根本都沒那麼想吧?

    只是讀者過度解讀而已。

    沒辦法,文壇向來如此。

    估計也夠陸遙忙活的了,難怪後來沒見到他。

    這天中午在單位食堂吃完飯,方明華看天氣挺好,陽光溫暖,就在街上溜達一圈後返回單位,剛走到大門口就看到陸遙手裏夾着一根煙向這邊匆匆走出來。

    “陸大哥。”方明華笑着招呼道:“雜誌社還沒上班呢。”

    “我是來找你的,去你宿舍你不在。”

    “我出去溜達了一圈,你找我有事?”

    “前段時間不是借你15塊錢嗎?最近事情多我差點就忘,這不現在才想起。”

    說着陸遙就從兜裏掏出錢來。

    方明華客氣了兩句也就接下了,又說道:“陸大哥,我看那報紙雜志上面都在討論你寫的《人生》,陸大哥,你現在可是大名人了。”

    沒想到陸遙聽了嘆口氣:“唉......沒出名的時候想出名,出了名一堆破事,我現在就煩死了。”

    “怎麼了?”方明華關心問道。

    “走.....去我家聊聊,你嫂子上班,茗茗一人在家我不放心,我得過去回去看着。

    “好。”

    方明華答應了聲,反正自己現在沒啥事,就跟着陸遙向作協大院方向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