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3 改稿(求收藏票票追讀)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森外字數:2452更新時間:24/06/26 18:23:13
    依然是十字路口的老馬家,你別說,大熱天的吃羊肉泡的還不少。

    一人一碗,配上白饃和辣椒醬,兩人大口吃起來,這一次沒要酒。

    才吃了幾口,方明華就感覺身上出汗,熱氣騰騰不過感覺很爽。

    陸遙也是滿頭大汗,不過邊吃飯也沒忘記討論那篇稿子的事。

    “小方,你已經看完小說,說說你的感覺?哪些地方沒寫好?”陸遙點上一支煙問道。

    “那我就說了啊,說錯了別介意。”方明華謙虛了句,才說道:

    “首先,我覺得你這部小說的名字不太好,《生活的樂章》過於普通,沒有體現這部小說的精髓。”

    “哎.....給書起名太費腦殼了。”陸遙接過話茬,說道:“最初我起名叫《高加林的故事》非常直白,後來也覺得不妥,寫完之後改成這個名字的。”

    哦......

    方明華點點頭,剛準備說出自己的意見,卻又聽到陸遙說道:“要不改名叫《你得到了什麼?》,蘇聯作家柯切託夫不是寫了一本《你到底要什麼?》我很喜歡,乾脆就仿照他的名字。”

    “不好,那還不如《生活的樂章》呢。”方明華搖搖頭。

    “哎.....起名真難啊。”陸遙抓了抓有些紛亂的頭髮。

    “陸大哥,乾脆叫《人生》怎麼樣?”方明華用試探的口氣說道。

    “《人生》?”陸遙聽了,慢慢抽着煙,似乎在琢磨。

    突然大腿一拍:“這個名字好,我非常欣賞柳青老師在《創業史》的一段話:

    “人生的道路雖然漫長,但要緊處常常只有幾步,特別是當人年輕的時候。沒有一個人的生活道路是筆直的,沒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個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伱走錯一步,可以影響人生的一個時期,也可以影響人生。”

    “《人生》這個名字好啊......我咋就沒想到呢。”陸遙哈哈大笑。

    《人生》這名字就是這樣來的?

    方明華不敢肯定。

    “小方,謝謝你啊。”

    謝我什麼?

    受之有愧。

    應該是謝謝你自己,或者是幫你起這個名字的某個朋友吧?

    “小方,文章內容還有什麼不如意的地方,你儘管提。”陸遙又問道。

    這一次方明華沒再琢磨而是直截了當:“陸大哥,你文章中高加林在農村生活部分寫的非常好,相比較而言他進城以後就寫的遜色些,還有就是不要過分糾纏於男女主角的愛情主線,應該加強主人公傳統的農村生活方式與現代觀念間的心理衝突,”

    “你說的這個問題,我把小說給我一個朋友,叫李小巴,他看了也提出這兩個問題,看來你們是英雄所見略同啊。”陸遙說道。

    “哪裏哪裏,陸大哥你過獎了。”方明華趕緊謙虛。

    他聽過李小巴這個名字,也是秦省的一位作家,不過年齡比陸遙還要大快五十的人了。

    “走,回去!”陸遙匆匆吃完羊肉泡,抹抹嘴就要往外走。

    “幹嘛?”

    “稿子還放在你那呢,我要拿回來晚上改!”

    “陸大哥,急啥嘛,先休息休息,身體養好再說。”方明華勸道。

    “我身體好着哩,你這個人啊,別的都好,就是有時候像個女人一樣婆婆媽媽的。”

    沒辦法,方明華也趕緊吃完飯,兩人出小飯館向單位方向走去。

    陸遙拿回他的文稿匆匆走了,方明華也沒繼續寫作,身體是革命本錢,還是悠着點好。

    人一旦不專注某事,方明華就感到渾身不舒服起來。

    先去理個發,儀表還是注意的,於是方明華騎車到建國路口一家理髮店先理了個發,標準的三七分,然後回去後又準備衝個涼,渾身汗唧唧難受。

    這年頭洗澡是個大問題,不過夏天好解決,反正現在單位人都下班了,後院很安靜,方明華乾脆騎着自行車跑回家,拿來臉盆毛巾,又帶了件換洗的內褲,回到單位後,脫掉衣褲,穿着褲衩就在後院的水龍頭打水衝了個涼。

    頓時感覺舒服好多。

    出去逛逛......換換腦筋。

    方明華鎖好門,穿着背心大褲衩拖鞋,晃晃悠悠出了單位大門。

    現在是夏夜,華燈初上。

    古城西京,大街上人來人往,熱鬧非凡,還有街頭小販的叫賣聲,充滿了煙火氣息,方明華突然想到南疆,想到那個烽火連天的世界,想到周順來、宋棠棠。

    海子曾經寫過一句詩:

    有人在夜市或小吃攤的煙火氣中長歌縱酒;

    也有人眼波流轉,迎面撞進夏日晚風。

    可這些都不屬於周順來宋棠棠他們。

    也不屬於陸遙他們。

    創作要緊,但函授課也得上,到了週六一大早起牀,方明華騎着自行車帶着妹妹前往西大,夏日的晨風吹在臉上很舒服。

    你別說,不碼字的日子就是爽啊......

    方明麗坐在自行車後面,很開心的哼着歌。

    “哥,最近我們文學社活動可多呢。”姑娘突然說道。

    “有些啥活動?”

    “我們準備文學社正在籌辦自己的刊物,號召大家都積極投稿。”方明麗說道。

    “這是好事啊,你可以寫。”

    “那.....我寫好了讓你看,給我把把關。”

    “沒問題。”

    “還有,我們組織一次文學講座,一次詩歌朗誦會,專門去城南公園朗誦,旁聽的人可多啦。”

    “你朗誦了沒有?”

    “朗誦啦,朗誦的是《青春萬歲》裏的那首詩,但最好聽還是李麗朗誦的《祖國啊,我親愛的祖國》。”

    方明華馬上想到初次見到李麗。

    站在西大草坪上大聲朗讀《致橡樹》,穿着白色襯衣藍色揹帶裙,一頭短髮在風中微微飛揚,簡直像一幅油畫。

    樣子很美。

    想到這裏笑了笑,隨口回答道:“我聽過她朗誦詩歌,的確不錯。”

    “給你說啊,哥,李麗特別喜歡你寫的那兩首小詩,在講座上還專門提到呢,稱你爲明華老師。”

    “真的?”

    “真的,我不騙你,她以爲你是個中年大叔,真好笑,可我就不告訴她你其實今年還不到21呢,比她大不了多少。”

    呵?

    “對了,妹妹,千萬別因爲文學影響正常學業,還是要學好你的專業課——數學!”方明華叮囑了句。

    “放心吧,哥,我上學期拿了三等獎學金,這學期爭取拿二等!”方明麗語氣有些傲嬌。

    “有志氣!”

    兄妹倆說說笑笑,騎着自行車趕到西大,方明麗要去上自習做作業,方明華則去上課。

    一進教室,就發現趙紅軍正坐在教室後面,就過去一屁股坐在他身邊,問道:

    “怎麼,不翹課了?”

    “瞧你說的,我現在每次都來按時上課,你說的對,學點知識總有用,特別是英語,哥們還準備將來和外國人做生意呢。”

    “志向遠大!”

    方明華翹起大拇指。

    “喂,明華,你去南疆怎麼樣?見到棠棠沒有?有沒有啥危險?”趙紅軍關心問道。

    “見到了。”方明華也沒啥隱瞞,把去南疆經過簡單說了一遍。

    “什麼?竟然差點犧牲?那麼危險?”趙紅軍聽了驚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