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遠水解不了近渴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瘋神狂想字數:2910更新時間:24/06/26 16:44:27
    等送走秦漢,秦軍回到工作間,繼續製作手電。

    這個東西最難弄的就是燈頭、燈座,再就是玻璃鏡片,還有就是反射杯。

    有這些東西,整個手電筒,對於秦軍就再也沒有難度。

    他也早有準備,製作手電筒的主要部件已經做好。

    鐵皮卷出來的主體,手刻的螺旋套絲。

    內外套絲都弄好,直接擰上就可以。

    其中的線路,這個就需要姐姐她們撿來的炮線。

    手電筒這玩意,就是一個小的閉合電路,算是最簡單的電路。

    做這玩意,反而是開關最難弄。

    不過這個對於秦軍來說也沒難度,不就是斷開電路和閉合電路嘛!

    中間位置的電線斷離,上面加裝推拉鐵片。

    推上去鐵片連接導線,形成閉合電路,手電筒就發光。

    開關推回來,電路斷開,燈泡自然也就不再發光。

    這玩意就這麼簡單,做起來真的沒有任何難度。

    甚至是因爲手工製作,加上秦軍手工精細,做出來反而更加有質感,看着也更加漂亮。

    也就是手電筒的外殼沒有鍍錫,不會如同工廠製作的手電筒一樣是銀白色。

    但是鐵黑色打磨拋光一下,卻有着金屬特有的質感、光感,也有一種別樣的美。

    試驗了幾次,可以點亮燈泡,取過過旁邊的氣步槍,直接卡在上面的導軌之上。

    秦軍之前準備的是一號電池使用的手電筒,這一次使用的卻是五號電池,根本就不匹配,現在也就稍微試驗一下。

    要想好用,還得去公社購買一號電池。

    而這玩意好像也要票,秦軍要想購買,還得找秦正幫忙。

    所以,秦夏送的兩節五號電池,也是一個大人情。

    搖了搖頭,把零零碎碎的東西收起來,他填裝了一個彈夾,塞入槍中,準備出去試槍。

    現在天就要黑,應該打不了幾槍。

    “這把槍的膛線,雖然有點淺,數量也不多,但是精準度應該會提升一些!”

    抱着槍走出工作間,直接下壓槍管,給槍加壓。

    之後,秦軍抱着槍,不停的瞄準。

    特製的子彈,用來打固定物體太過浪費。

    所以,秦軍還是想着打個活物。

    而此時的農村,最不缺的就是麻雀、斑鳩、喜鵲等鳥類。

    比如麻雀,此時還不是三有動物,而是屬於四害之一,是國家鼓勵捕殺的有害鳥類。

    秦軍只是稍微駐足尋找,就發現了很多。

    房檐上,樹上,牆上,到處都是亂飛的麻雀。

    夜幕就快降臨,這些家賊是回來過夜的。

    秦軍挑選了一隻落在牆頭的麻雀,快速瞄準,果斷扣動扳機。

    噗的一聲,十幾米之外的麻雀應聲落地。

    只不過,它是落在的牆外。

    秦軍走出家門,來到牆邊,發現一隻腦袋被打爆的小東西。

    撿起來一看,子彈穿透麻雀的腦袋,已經不知道飛到哪去。

    看來威力確實增強了不少,最少在十五六米範圍之內,不管是精確度,還是威力,都比第一把槍要強一些。

    這也是沒辦法,這把槍不管是槍管還是槍膛,秦軍都加長了一些。

    槍膛增加,裏面的壓力艙就會延長,加壓之時,壓力就變大。

    壓力大,威力肯定就更大!

    而槍管加長,這樣就算沒有抑制器的幫助,激發的子彈,其穩定性、準確性都會增加。

    更何況,這一次槍管內部他還拉了膛線。

    雖然膛線鉤削的不太深,也只有四條膛線,但是,只要有,就對子彈的穩定性起作用。

    對現在的這把狙擊型氣步槍,秦軍很滿意。

    最起碼,比第一把滿意的多。

    此時他倒是很盼望二哥回來,也不知道他看到這第二把槍,會是什麼感受!

    可惜,這把槍也有點名不副實,因爲狙擊型氣步槍哪裏會沒有瞄準鏡?

    距離遠,瞄準鏡的作用還是很強的。

    收起這只倒黴的麻雀,秦軍繼續試槍。

    既然是試槍,自然就不以打到獵物爲目的,所以他選擇的獵物,距離越來越遠。

    圍繞着村子,只要有麻雀羣,秦軍就會湊過去開一槍。

    從剛開始的十四五米,接着是二十米、三十米、四十米。

    秦軍發現,在三十米以內,精確度最高。

    只要超過三十米,精確度就會降低。

    當然,精確度不足,也是可以通過經驗調整偏差,修整彈道,來提高命中率,而神槍手就是這麼來的。

    “我的手藝還算可以,這已經達到設計標準!”

    打了十幾槍,他已經試出這把槍的性能,最遠攻擊距離應該能達到一百米。

    準確的說,精準射擊距離是三十五米左右,而最遠攻擊距離是一百來米。

    而這把槍的原型槍,其精準射程就有九十一米,看來還是差距巨大。

    現在他做的這把槍,最遠射擊距離才能達到這個數據!

    而這肯定是因爲氣壓不足,所以才威力不夠!

    距離越遠,擊中目標的機率就越小,而這也讓他迫切的想要弄到瞄準鏡。

    “這個年代應該不缺望遠鏡,一般還都是軍用的高倍望遠鏡,就是不知道誰家有啊!”

    秦軍絞盡腦汁,也沒有從記憶庫之中想起,現在這個時候到底誰家有望遠鏡。

    他倒是知道,等到中蘇貿易開始的時候,能夠從北邊輕鬆換到各種軍事裝備,裏面就有大量軍用望遠鏡。

    可是,那得是八十年代末,遠水解不了近渴。

    彈夾裏已經沒有子彈,秦軍也就只能收工回家。

    一邊走一邊查看收穫,現在他腰上綁着十來只麻雀。

    仔細數了數,只有十一只,而一個彈夾之內可是有着二十二發子彈。

    雖然是試槍,但是這個擊殺率還真不高。

    雖然秦軍的射擊天賦不算好,但是原來他可是用無數子彈喂出來的神槍手。

    沒想到,現在初試身手,居然才這麼點命中率。

    搖頭晃腦的,秦軍回到家。

    “呀?三哥,你這是一把槍?”

    秦軍剛剛跨進院門,秦貌就跳了過來。

    秦軍擡眼看了一眼秦貌,現在他們家裏,除了大嫂和幾位侄子侄女,就這小子好看。

    他的皮膚有點白皙,加上瓜子臉,雙眼皮,濃眉大眼的,看着就有點喜慶。

    特別是在一片排骨、枯樹林中,這種十來歲的小孩子,就更加顯眼。

    “不要碰,都十一了,算是大人,怎麼還這麼不穩重?”

    眼看秦貌這小子就要抓住槍,秦軍直接一個反手,就在他腦袋上打了一巴掌。

    俗話說得好,打弟弟要趁早。

    不是以後打不過,是以後得給他留點臉。

    現在十來歲,正是沒臉沒皮的時候,還能打!

    看着一臉委屈巴巴的小弟,秦軍感受了一下,手感還是很不錯滴!

    “不要亂動,要不然還要捱打!”

    說完,秦軍直接把手中的一串麻雀,塞到秦貌手中。

    果然,剛纔還一臉委屈,想要哭的樣子,現在發現一串肉,立即開始雙眼放光。

    “怎麼吃?要不然烤着吃吧?”

    “咱媽捨不得油,肯定不肯給我們炒着吃。”

    “燉的不好吃,還不如烤!”

    一接過麻雀,秦貌的嘴就開始不停的突突。

    不過,他的建議還是很好的,這一點秦軍也有所不如。

    如果剛開始得到的那只兔子,他要是烤着吃,肯定不可能吃吐了。

    現在他已經知道,對於很多野物來說,如果沒有足夠的調料,又想快點吃掉,那唯一的辦法就是火烤。

    不管是野兔、麻雀,還是魚,烤着吃,腥味最輕。

    “會弄吧?快點處理,要不然等咱爹回來,也許就要拿着出去賣錢!”

    秦軍還是很瞭解他爹的,所以開始提醒秦貌。

    雖然中午吃了炒肥腸,但是也不耽誤他晚上吃烤麻雀啊!

    秦軍有點感慨,他這是窯廠辦起來,卻是影響了晚上的小酒。

    不幫着村裏人幹活,也就沒人請他喝酒吃肉。

    雖然中午窯廠的一頓飯,可以找補一下,但還是感覺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