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扒皮充草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瘋神狂想字數:3943更新時間:24/06/26 16:44:27
    “三爺爺,這麼早就起來了?”

    剛走到村口,就遇到了一個老頭。

    “啊?起來了,睡不着!不對啊,你小子怎麼比我還起得早?”

    “放心,我就是出門看看之前放的套子,可沒想着跟你搶活。”

    “這就好,不對,你撿也沒什麼,外面的肥料也不是我的。”

    “哈哈,我不撿,你趕緊的吧!我看到又有人出來了。”

    說完,秦軍快速走向村子。

    “嘿,這小子收穫不小啊!”

    看着鼓鼓囊囊的麻袋,老頭嘟囔了幾句,就快步向着村子外面走去。

    此時烏蒙蒙的光線之下,本來黑沉死寂的村子,好像有了一絲活力。

    一些起得早的人家,已經升起了爐子,因爲屋頂那用磚頭和泥巴壘起來的煙筒,已經在冒煙。

    秦軍瞄準村東面的一戶煙筒已經冒煙的人家,快步走過去。

    如果說村子裏誰家最早點爐子,肯定是楚屠戶家。

    楚家三兄弟,全傳承了祖傳的殺豬手藝,而殺豬自然是一大早就開始。

    如果是原來,村子裏可沒有幾家殺豬的。

    但是現在已經快要進入八零年,任務豬已經不需要強壓硬派,村民自己都已經有動力養豬。

    雖然一年多才能出欄,但是年底殺了也能過個肥年。

    相比賣給收購點,自己殺自己賣,自然更賺錢。

    畢竟買肉的不要肉票,就算價格貴點也願意。

    殺豬肯定不是誰都會的,所以楚家祖傳的手藝就有用了。

    現在已經快要進入十二月份,距離過年已經不遠。

    一些豬養得好,可以出欄的家庭,已經開始計劃着殺年豬。

    所以,一大早,楚家人就開始忙活。

    當秦軍來到楚老三家跟前的時候,卻沒有進他們家的門,而是拐了個彎,來到了位於村子東北角的一片房子。

    這棟房子是純正的磚瓦房,而它的南邊就是隊部。

    這兩座建築是村裏唯二的磚瓦房,只不過隊部是用墓磚蓋起來的。

    而知青院卻是後來的一位知青,幫着燒了磚蓋起來的。

    現在這片房子已經空了下來,正好讓秦軍跟一羣小哥們,當做了一個活動基地。

    剛走到知青院門口,就迎面碰到一個人。

    看着她背的足有半人高的大筐,秦軍有點佩服。

    “霄花姐,你可真夠勤快的,這個時間居然已經摟了一大筐草回來?”

    楚霄花擡起頭,瞥了一眼秦軍,又看了一眼知青院。

    接着低下頭繼續向前走,當然她也不是那麼沒有禮貌。

    所以一邊走,一邊悶悶的道:“不如你們勤快,這麼早就出來玩,真是精力旺盛!”

    秦軍無語,這怨氣有點大!

    不過,這樣也沒辦法,誰讓現在這個時候的農村,普遍都有點重男輕女呢!

    這一點在小河村還算輕的,因爲他們村子裏有一批村老鎮着,很多人都不敢做的太過分。

    像是其他村子,聽說到現在還有換親的呢!

    這都是窮鬧的,據秦軍所知,周圍村子當中,換親還算父母有良心,聽說還有賣女兒的。

    搖了搖頭,秦軍推開了知青院的大門。

    現在天冷,這些黃鼠狼要儘快處理,所以他不由自主的加快了動作。

    先關好大門,接着打開麻袋,四隻黃鼠狼噗嗤噗嗤的掉落在地。

    “我艹!”隨着一聲驚叫,屋裏蹦出來了一個小胖子,準確的說只能算是微胖。

    畢竟相比枯樹臨風的秦軍,人家是真的有肉。

    楚玉剛纔正在房間裏烤火,突然間聽到動靜,出來就看到那一大堆黃鼠狼,自然就被嚇了一跳。

    雖然知道秦軍厲害,也聽他吹了很長時間的牛,說是要一鍋端了村外禍害人的一羣黃鼠狼。

    但是,真弄來這麼一大堆金燦燦的黃鼠狼,還是讓人驚訝。

    他不得不驚訝,因爲他一出來,看到的就是金色的陽光,正好照射在一堆黃鼠狼的身上。

    這讓一堆黃鼠狼,全部變爲金黃色。

    所以,此時的黃鼠狼金燦燦的,如同黃金澆鑄一樣,實在是太漂亮了。

    看到這樣的景象,就算是秦軍,也有點震驚。

    怪不得這東西價格昂貴,這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爲這些小東西的皮毛,看着還真讓人心生歡喜!

    此時他眼前的這堆黃皮子,通體金黃,就差發光了。

    “不要發呆了,快點處理吧!再晚了就凍僵了,不好扒皮。”

    秦軍也不過是被那堆金燦燦的皮毛,稍微震驚了那麼一小會兒,就清醒過來。

    現在還是扒皮最重要,要不然凍僵之後,扒皮容易破損皮毛。

    被驚醒之後,楚玉立即行動起來。

    他從小跟着他爸楚老三殺生,對於處理動物皮毛,可以說是十分熟悉。

    “弄進屋裏啊!外面太冷了,屋裏我早就準備好工具,從家裏弄來一幅肉架子,上面有鐵鉤,你把它們依次掛在鐵鉤之上。”

    說完,楚玉迅速行動起來。

    他們一人兩隻黃鼠狼,快速走進屋子。

    “三哥,你是真厲害啊,一晚上就弄到這麼多黃大仙。”

    “就這還厲害?以後有了經驗,每天的收穫都不會比今天少。”

    秦軍一邊胡說八道,一邊幫着掛起來。

    “你就吹吧,黃鼠狼還能越打越多?”

    鐵鉤子勾住嘴,秦楚用一把小刀,直接把四肢皮毛切斷,接着就順着黃鼠狼的嘴巴,在它腦袋上劃出一個口子。

    這時放下刀子,直接拽着黃鼠狼的頭皮,猛然向下一扯。

    只聽嗤啦一聲,整條黃鼠狼的皮就被扒了下來。

    “我艹!”這一次秦軍是真驚訝了,扒皮這麼容易的?

    “祖傳的手藝,扒皮充草!原來這麼說你們不信,認爲我吹牛,等一會我給它填上草,你就知道我從來都是誠實可靠小郎君。”

    楚玉一邊笑,一邊把手中的皮子,順手掛在了另外一個架子之上。

    就這樣,秦軍掛,楚玉扒。

    甚至秦軍掛的速度,居然還跟不上楚玉扒皮的速度快,這就沒天理了。

    秦軍只能加快動作,他可是地道的手藝人,原來就指着一雙手吃飯。

    所以不管做什麼,都講究一個心靈手巧。

    兩個人就這麼快速配合着,很快就把四隻黃鼠狼處理了。

    扔下最後一隻赤條條的黃鼠狼,楚玉有點遺憾。

    “這東西太輕了,除了皮毛最多兩三斤重,再除去內臟和骨頭,能有兩斤肉就不錯了!”

    “這也不少了,每天都有呢!”

    “也是!要不要吃?這麼多肉要是全做了,按照你的說法,那我們今天就能實現吃肉自由。”

    說完,楚玉一雙眼睛閃閃發光的看着秦軍。

    現在可是七九年,還不到八零年呢!

    就算是整個八十年代,農村地區也是整體缺肉。

    雖然是黃鼠狼肉,想着有點膈應,但是真做熟了,誰還管是什麼肉?有的吃就不錯了。

    被楚玉這小子看的心中發毛,但是秦軍可不是真正的十四歲小孩子。

    “吃個屁,聽說這東西不好吃,內臟還有毒,你要有渠道就把肉賣了,我們吃兔子。”

    “兔子太少,哪裏夠吃?”

    楚玉感覺十分可惜,因爲就算他家是殺豬的,也沒法經常吃肉。

    也就是過年的時候,他爸幫人殺豬,才能多吃幾次肉。

    因爲殺豬的酬勞,就是一掛豬小腸加一根豬尾巴。

    不能實現吃肉自由,楚玉也就沒了心思,他轉身就開始進行下一步工作。

    現在那些黃鼠狼只是扒了皮,還沒有充草。

    只有填上草,撐起來,形成一個皮筒子,才能晾曬。

    只不過,在晾曬之前還需要稍微處理一下那些皮子。

    剛纔楚玉是害怕屍體凍住,所以扒皮的速度儘可能的快。

    現在就不能追求快了,他需要刮盡粘在皮面上的殘肉、脂肪。

    之後才能充草,這樣撐好後的皮子,掛在通風處吹乾。

    需要注意的是,不可放在陽光下曝曬。

    待皮子充分乾燥後,將皮卸下,即可向收購部門出售。

    接下來的事情,秦軍也幫不上忙,他此時的注意力,已經轉移到屋子裏面竈臺上。

    竈臺燒的旺旺的,特別是上面的一隻大鍋,裏面散發出誘人的香味。

    從進門開始,他的注意力就一直集中在黃鼠狼身上。

    加上黃鼠狼那味道,直接遮住了所有香味,所以他居然沒有發現爐子上還燉着兔子呢!

    掀開鍋蓋,直接下手快速撈起一隻兔腿,秦軍立即咬了一大口。

    接下來他卻不着急了,而是慢慢的咀嚼起來。

    兔肉燉煮的時間長了,味道已經入肉。

    這麼一口下來,濃郁的肉香,夾雜着一絲絲麻辣,瞬間讓他的味蕾得到極大的滿足。

    秦軍眯着眼睛,仔細品嚐着這難得的美味。

    鹹、鮮、麻、辣,各種滋味融合在一起,讓秦軍瞬間變得十分幸福。

    也可以說,忙碌的半個月,每次也就是在吃到美味的時候,秦軍才感覺最幸福!

    如果每天都能夠這樣,好像八十年代的生活,也不是那麼難熬。

    當然,這得有個前提,那得是楚玉做的肉食!

    不得不說,對於處理肉食,楚玉是行家。

    就算秦軍兩世爲人,他做的兔子也沒法跟楚玉相比。

    之前半個月,他傍晚出來搜索黃鼠狼族羣,雖然沒打黃鼠狼,但也有意外收穫。

    十天之前,他就在村裏果園的圍欄上,套住了一隻兔子。

    當時餓的狠了,就直接來到知青院,想着先好好吃一頓,補一補。

    秦軍會做飯,而且自認爲做的還不錯。

    但是,當他折騰了兩個小時,最終燉出來的兔子,卻是一言難盡!

    這也是沒辦法,因爲原來他就從來沒有吃過兔子。

    雖然秦軍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但他就是從來沒有打到過野兔。

    後來他出門打工的時候,除了幹活,就是看小說、刷視頻打發時間。

    看的小說多了,他才知道年代文裏套兔子很容易!

    他也不知道小說中的主角,是不是都有守株待兔的待遇!

    反正他是不行,就算是重生歸來的他,也只能依靠後來專門學習過的狩獵經驗,才能套着一隻兔子。

    到現在半個月了,就弄到了兩隻,這跟原來看過的小說,可一點都不一樣。

    這裏要劃重點,他使用的狩獵經驗,是從專業人士那裏學到的,可不是小說之中學到的。

    真要按照小說之中描述的那樣抓兔子?那是想屁吃。

    而這還沒算完,他是真沒想到,兔子處理不好,吃起來是那麼的難吃。

    就算他現在的身體始終處於飢餓狀態,感覺只要是肉,就算是生的,他也應該能一口氣啃三斤。

    但是,真正面對煮熟了的兔子肉的時候,他卻難以下嚥。

    那感覺真的難以言表,如果真要形容一下,感覺就像是吃到了種豬的肉。

    還不懂是什麼滋味?那就是騷,不是腥,因爲就連腥味都不能遮住那種騷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