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麻煩事

類別:女生頻道 作者:不一樣的火花字數:2132更新時間:24/06/26 15:41:53
    “對,我就是這個意思,目前這個人在戒毒所,爲了避免驚動他們,我已經安排人祕密的將其轉移看押。”

    “那需要我做些什麼?”

    “方圓,我們調查組在暗處,你在明處,你唯一要做的就是沉住氣做好你自己的工作,我今天之所以把你叫到這邊而不是在辦公室跟你說這些,就是要告訴你我們面對的是對手非常的不簡單,他們在金陵已經經營多年了,這裏面的關係浮出水面的只是冰山一角,肯定還有很多我們不知道的事情和人牽扯其中,這裏以後不需要你來,你現在唯一要做的就是還跟以前一樣。”

    方圓雖然不甘心,但是也明白鍾正說的是對的。

    其實鍾正之所以今天帶他來這兒,就是告訴他無論是他父母失蹤的案子還是博物館的案子,又或者是之前的毒品案,他們始終沒有放棄一直在調查。

    “行,我知道我該做什麼了,您放心,鍾哥,我明白您的意思。”

    離開這邊後方圓也是回到了隊裏。

    第二天方圓一大早就回到隊裏找顧春明報到。

    “你回來得正好,等下你去趟檢察院。”

    “啊?檢察院?怎麼了?”

    “有個案子你們組接一下,卷宗材料都在檢察院。”

    “法院打回來的?”

    “你去了就知道了,這個案子你用點心,不能疏忽了,一定要查仔細了。”

    “行,我知道了,我等下就過去。”

    聽到這個方圓即使是不知道什麼案子,也能猜到肯定不簡單,先不談其他的卷宗材料已經到了檢察院,現在又要他們介入,那說明這個案子要麼是法院打回到檢察院的,要麼是檢察院在閱卷的時候發現了什麼問題。

    無論是哪一個說明這結案報告肯定是有漏洞。

    而且聽顧春明的意思,恐怕這漏洞還不小。

    隨後方圓就帶着汪強來到了檢察院,然後找到了負責人。

    等方圓說明來意之後,對方也是跟方圓介紹了相關的情況,聽完之後方圓頓時感覺到頭皮有些發麻,這哪是什麼漏洞啊,這特麼的是個很大的麻煩啊,簡直就是燙手山芋啊。

    1990年年底,有一天的早上四點多,環衛工人在江寧區的一個公廁內發現了一具女屍,隨即分局刑偵大隊出警,經過現場勘查死者是一名女性,年齡二十五歲左右,隨身沒有任何證件,死亡原因是機械性窒息死亡,經過法醫的檢查死者脖子上有一條非常明顯的勒痕,從痕跡上看是類似於皮帶的東西,身體上有搏鬥痕跡,另外還有一些拖拽的痕跡。

    另外死者身穿一件連衣裙,但是下身沒有內褲。

    法醫檢驗死者身前有過性行爲,在連衣裙上發現了一些精斑。

    疑似遭到了侵犯。

    從現場的勘查結果看發現屍體的公廁不是第一案發現場,另外外圍搜索在離公廁五百多米的一處綠化帶裏發現了一個女士錢包,裏面沒有身份證件,只有一張使用過的電影票。

    隨後專案組立即開始調查死者身份,主要的就是失蹤人口排查,還有就是這張電影票,經過一週的時間,終於是查清楚了死者身份。

    死者吳曉霞,25歲,未婚,是江寧區一家幼兒園的老師。

    電影票確實是吳小霞的,是案發前一天晚上去看的電影,而且不是一個人,陪吳曉霞去看電影的是她男朋友張強。

    張強是吳曉霞工作的幼兒園附近的一家小學的體育老師,兩人是經別人介紹認識的,據吳曉霞的父母所說兩人已經認識很久了,而且已經在準備結婚了。

    因爲當天晚上是張強陪着吳曉霞去看的電影,自然張強也成爲了嫌疑人。

    另外在電影院警方還找到了一些目擊者,聲稱兩人當時在電影院門口曾經發生了爭吵,有了這個發現自然張強的嫌疑就更大了。

    隨後警方對張強進行傳喚,並且請求部裏的檢驗專家針對張強的DNA和吳曉霞身上發現的精斑進行檢驗比對。

    結果證實精斑確實是張強的。

    有了這些之後,警方立即對張強開始審訊。

    並且由傳喚改爲羈押,卷宗上顯示張強在被抓的三天後承認了殺人的事實,上面記錄了審訊時張強的交代。

    兩人當天看過電影之後,吳曉霞覺得還沒玩夠,而張強卻是想回去,後來因爲這個吳曉霞有些不開心,再後來兩人又扯到了一些關於結婚的事情上,漸漸地就在電影院門口吵了幾句,根據張強的交代,說是吳曉霞當時說了一些關於他父母的話讓他起了殺機。

    然後張強就有些不開心的送吳曉霞回去,到了吳曉霞的租的房子後,張強就想和吳曉霞發生關係,但是吳曉霞堅決不同意。

    於是張強就強行進屋然後強姦了吳曉霞,結束之後聽到說吳曉霞要去告他,因爲之前電影院的爭吵,想到這個之後,張強就惡向膽邊生,直接抽出皮帶就把吳曉霞勒死了。

    殺人之後張強有些慌亂,於是就將吳曉燕的屍體扔到了公廁裏,而且還將吳曉霞的身份證件都給燒了。

    隨着張強的交代,因爲這起案子的影響極大,兩人都是老師,所以很快就結案送到了檢察院,隨後檢察院以故意強姦罪和故意殺人罪對張強提起了公訴。

    法院這邊也是很快就審理了這起案件。

    可是沒想到張強在法庭上翻供了,他聲稱是被冤枉的,是警察對他實施了刑訊逼供。

    然後案件發回檢察院重新調查,三個月後檢察院以同樣的罪名公訴。

    這一次張強依舊喊冤,但是法院卻是當庭宣判張強罪名成立。

    接下來一審二審終審,張強每次都喊冤,但是最終在歷時了將近兩年半之後,張強被執行了死刑。

    本以爲這件事就到此爲止了,可是在張強被執行死刑之後,張強的父母頂着巨大的壓力連續上訪,區裏,市裏,省裏,從1993至今一直沒有停過。

    現如今二十五年過去了,張強的父親在2010年去世,張強的母親依舊還是活着,在辦理了丈夫的後事之後,依舊還是繼續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