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無名屍骨10

類別:女生頻道 作者:不一樣的火花字數:2067更新時間:24/06/26 15:41:53
    一開始方圓還不覺得有什麼,只可能是人家石門的同行太客氣了。

    到了地方方圓就知道有些不妙了,這哪是客氣啊,這分明是想搞自己啊。

    臥槽,方圓看着那桌子上擺的白酒,心裏就大感不妙。

    我去,這特麼的是想灌死自己的節奏嗎,方圓看看傅隊看着自己的眼神,也是有些明白過來了,不是吧,你一個副支隊長跟我這麼個小兵計較有意思嗎?

    “小方,來來來,快坐下來,這是我們刑偵支隊一大隊的隊長馬軍,之前那個胡大全在我們這兒的那個滅門案就是馬隊負責的,是吧,馬隊,我回來之後你不是一直唸叨誰幫你破案了嗎?這位就是金陵刑偵支隊的方圓,之前的那個胡大全就是他從夏都親自押解回金陵的,今天見到人了,怎麼樣?這是不是得招待好。”

    我去,這不是拉仇恨嘛,方圓嘴裏有些發苦。

    “傅隊,那必須招待好啊,我今天必須好好感謝一些小方同志。”

    “那,那什麼,傅隊,馬隊,我這還有案子呢,要不您看我們要不意思一下,明天我還得辦案呢,您不知道,這個案子我都跑了好久了,好不容易找到了點線索,我。。。。。。”

    “行了,你就別說了,你們鍾支隊把案子都跟我說了,我已經把這個事情交給馬隊了,你沒到的時候馬隊已經派人下去了,人,保證給你找到,而且不需要你操心,這人一找到,立馬給你審出來,今天晚上好好吃好好喝,我可告訴你啊,這桌子上的酒不喝完是絕對走不了的。”

    不是吧,你直接弄死我算了。

    當天晚上方圓怎麼回去的都不知道,和汪強兩個人是真的豎着進來的橫着出去的。

    這幫人矛頭就是衝着他來的,至於汪強那是實在看不過去一幫人欺負一個人,所以自告奮勇地站出來了。

    不過方圓知道這幫人也沒好到哪兒去,反正自己倒下之前,對方去接他們的李衛國和另外的一個民警已經倒下去了。

    酒量方面方圓還是有些信心的,另外汪強也挺厲害的。

    一斤下去基本上看不出什麼異樣。

    第二天早上方圓醒過來的時候,頭也是有些難受。

    晃了晃腦袋,剛準備去洗漱,房間門被敲響了,隨即打開門之後發現是李衛國。

    “李哥,早啊!”

    “你小子酒量還是可以啊,我這要不是昨天晚上媳婦弄的醒酒湯今天肯定爬不起來,怎麼樣?沒事吧,我們馬隊說了,高低地把你弄到我們石門來,酒量又好,本事又大。”

    “別別別,李哥,您可千萬別這麼說,我有什麼本事啊,對了,那個案子的事情怎麼樣了?人找到了嗎?”

    “我就是爲這個事情來的,人找到了,而且我們找到她一提金陵,她就自己交代了,人現在已經在回市局的路上,馬隊讓我過來接你去市局。”

    “行,那你稍微等一下。”

    聽到這個方圓也是非常開心,連忙將汪強叫起來,然後簡單的洗漱之後就跟着李衛國一起去往市局。

    在車上李衛國也是將資料給了方圓。

    洪燕,冀省石門人,今年46歲,張梅就是她的女兒,她丈夫叫張大龍,在張梅三歲的時候就車禍去世了,從那之後她就一個人帶着張梅。

    “根據她自己說的,她是07年的時候就帶着孩子去了金陵,本來是一個老鄉介紹她去工作的,哪知道去了之後才知道是個洗頭房,但是那個時候養孩子是個很大的負擔,沒辦法她就只能硬着頭皮幹了,因爲這個來錢快,很快孩子上學的錢也有了,而且洪燕人也因爲漂亮所以很多回頭客照顧她的生意,再後來幹了兩年,因爲和店裏的其他小姐搶客人鬧了矛盾,所以就從原來的地方走了,再後來就是去了紅星村。”

    “她有說殺的是誰?爲什麼殺人嗎?”

    “她就說是個客人,因爲那天她來那個了,接待不了,就讓客人走,哪知道這個人喝了酒來的,就是不走,甚至還打了她,然後對方還拿孩子威脅她,她就起了殺心,然後就把前幾天買的毒藥放到了飲料的杯子裏讓那個人喝下去了,然後等那個人死了之後,就把屍體埋在房間裏了。”

    聽上去和方圓分析得差不多,無論是殺人的方式,還是埋屍都一樣。

    另外之前方圓推斷也對得上。

    “那她女兒現在在哪兒?”

    “她女兒還是挺厲害的,人家都是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她女兒現在在京都的清北大學,她交代的時候說了,只要我們不去打擾她女兒,她願意配合。”

    喲,聽到這個方圓也是非常的驚訝,應該說是震驚,能考上清北這樣的大學是真的很了不起。

    很快方圓就到了石門市局。

    洪燕已經在審訊室了,方圓和汪強走進了審訊室。

    雖然生活給了這個女人很多的苦難,但是確實像之前李衛國說的那樣,洪燕看上去年輕的時候應該長得很漂亮。

    不過生活的磨難以及歲月還是讓她臉上多了一些遠超於年齡的痕跡。

    “洪燕,我自我介紹一下,我是金陵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方圓,這位是我的同事汪強,我們今天過來找你,是因爲你涉嫌一件兇殺案,上個月的17號,我們在成山路發現了一具無名屍骨,根據我們的調查,可以證實這具屍骨所埋藏的位置就是你當年在紅星村所租住的房間,對於這個你有什麼要和我們說的嗎?”

    “人是我殺的,我認。”

    “那好,那你總得告訴我們被你殺害的那個人,叫什麼吧。”

    “我也不知道叫什麼,他之前也來過我那兒,我問過他,他讓我叫他虎哥。”

    “多大年齡?”

    “四十幾歲吧,警察同志我真的不認識他,你們也知道我在紅星村的時候是做什麼的,沒辦法,他就是個客人,要不是他拿我女兒威脅我,我也不可能殺他。”

    “那他被你殺害的那天,是他第幾次去你那兒?”

    “第三,不,第四,也不對,警察同志我真的不記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