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不在場證明

類別:女生頻道 作者:不一樣的火花字數:2107更新時間:24/06/26 15:41:53
    拿到了所有的租客資料之後,方圓看了一下之後隨即繼續問道。

    “你最後一次見到劉希月是什麼時候?”

    “好久了,好像還是上次空調壞了我見過她,平時我很少來這邊,房租他們都是準時轉給我,所以一般沒什麼事情我很少來這邊。”

    “那你二十日晚上8點到10點在什麼地方?”

    “不是,警察同志,你不會懷疑我吧,我自己的房子我怎麼可能殺人呢。”

    “你回答我的問題就行了。”

    “二十號,二十號晚上我在麻將館打麻將打到三點多。”

    “那劉希月房間的鑰匙都有誰有?”

    “沒人有,警察同志,是這樣的,一般來我這租房子的時候,一開始我就會交給他三把鑰匙,一旦這個房間租客搬走了,這把鎖我就會換了,除非他們自己把鑰匙給別人,要不然別人是不可能有鑰匙的。”

    接下來方圓又問了一些關於劉希月的問題,房東是一問三不知。

    隨後方圓先是對房東所講的進行了走訪求證,事實也證明房東所說不假,這個房子是個拆遷安置房,他本人不住在這邊,而且也極少到這邊來。

    另外案發當天晚上他也確實在麻將館打麻將。

    排除了房東的嫌疑之後,方圓開始逐個的對房子的其他租戶進行走訪調查。

    這個房子五個房間全都住人了,除去劉希月之外還有四個房間,最大的一個房間是一對年輕的夫妻,另外還有一個房間是兩個附近的大學生,還有兩個房間住的都是單身女性,一個在附近的一家移動營業廳上班,還有一個則是房產銷售。

    接下來在派出所同志的協助下,方圓分別將這些人都叫到了市局進行問詢。

    按照現場的痕跡檢查,熟人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一個被叫過來的是那對夫妻,按照資料顯示這對小夫妻是所有租客裏時間最長的,已經在這個房子裏住了快四年了,兩人在附近經營着一家小吃店。

    “你們最後一次見到劉希月是什麼時候?”

    “就出事的那天,她下班在我們店裏吃了點東西。”

    “幾點?”

    “八點左右吧,具體八點多少沒注意,哦,等一下,有付款記錄,我看一下,找到了,是她付款的時間是八點十三分。”

    “你們平時關係怎麼樣?”

    “關係還好,她經常到我店裏吃東西,很照顧我們生意,其實在家裏我們很少見面,因爲時間的原因,我們一般都營業到晚上十二點才關門回去,然後早上很早就要去準備原材料,所以在家我們很少碰到,反倒是經常晚上她會過來吃東西。”

    “那出事那天她到你們店裏吃東西的時候,有沒有什麼異常?比如說心情怎麼樣?或者說有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奇怪的地方?沒有,心情看上去跟平時差不多,要說奇怪也就是時間上比之前早,以往正常的話她都是加完班到十點多才來,我還問過她怎麼今天這麼早,她說身體不舒服就提前回來了。”

    “她經常加班嗎?”

    “嗯,經常,反正一週總有個三四天會加班,絕大部分都是十點多才會到我那兒。”

    “都是一個人去嗎?”

    “對,都是一個人,吃完她就回去了,然後等我們到家的時候,房子裏大部分都休息了。”

    “那你們知道她和房子裏其他人關係怎麼樣?有沒有和誰有矛盾的?”方圓開口問道。

    聽到這個問題兩人先是愣了一下,然後開始有些猶豫了起來。

    “你們放心大膽地說,真假我們會去證實,另外你們所說的話我們也會保密,我希望你們不要有隱瞞,要知道配合警方辦案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說謊或者隱瞞事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聽到方圓的話之後兩人對視了一眼之後說道。

    “具體的我們也不太清楚,就是在劉希月剛剛搬來不久,有一次晚上我們倆回去後發現她在和陳欣紅吵架,好像是因爲陳欣紅吵到她了。”

    “吵到她了,怎麼吵到她了?”

    聽到陳欣紅這個名字,方圓想起來這個名字,這是五個房間的其中一個租客,是個單身女性,就是那個做房產銷售的。

    “這個陳欣紅除了上班之外,晚上還會做直播,其實因爲她直播的事情不光是劉希月和她吵過,那個江偉光和劉晨也爲此和她吵過,其實江偉光和劉晨之前就是住的劉希月住的那間房子,就是因爲那間房間和陳欣紅的房間最近就隔着一道牆,後來他們兩個人才搬到現在的那個房間的,我們其他人其實都對她直播的事情有些不滿,只不過我們兩人受影響最小,因爲我們回去的時候基本上她直播都結束了。”

    “劉希月出事當天你們營業到幾點?”

    “跟平時一樣,十二點關門的。”

    “你們店裏有監控嗎?”

    “有,吧檯有一個。”

    “等下能不能把出事當天晚上六點到十二點之間你們店裏的監控拷貝給我們。”

    “可以,沒問題。”

    隨後通過監控排除了這對夫妻的嫌疑,監控顯示劉希月當天確實在這對夫妻的店裏吃了點東西,然後八點十分結賬之後離開的,而且吃完東西之後根據這個小吃店周邊的監控顯示,劉希月是走的回家的路。

    這也佐證了一個,那就是劉希月從小吃店回去之後可能就遇害了。

    而且監控裏劉希月的表情看上去沒什麼問題,不像是遇到什麼麻煩的樣子。

    另外通過李明偉那邊對劉希月社會關系的調查,劉希月確實是經常加班,而且正常都是加班到十點左右,之所以那天七點多就從公司離開,公司的人反應劉希月那天例假來了,肚子疼得厲害就提前離開了。

    這一點法醫那邊也是很快證明了這個說法。

    排除了這對夫妻之後,方圓很快通知了第二個租客,那位在移動營業廳上班的單身女性楊英,但是很快也是排除了楊英的嫌疑,因爲楊英當天下班之後就沒回出租屋,而是住在了她男朋友那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