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渴望

類別:都市言情 作者:三山風字數:2502更新時間:24/06/26 14:13:18
    家裏打電話,不會出什麼事了吧。

    程旭遠想着家中的情況,就有一種想要去打電話的衝動。

    但是很可惜,郵局已經下班了。

    而單位裏的電話,要開長途的話,不但要提前寫申請,還要讓人專門將長途功能打開。

    更何況文化館的兩部電話,現在都在辦公室鎖着呢。

    他們寫作組的辦公室,根本就沒有電話。

    “李大爺,說什麼事情了嗎?”程旭遠朝着老李頭問道。

    “沒有。”老李頭思索了一下道:“牛館長沒說啥事,不過他好像說打電話的人,叫什麼來着?”

    拍了一下腦袋,老李頭忍不住道:“程……程什麼東。”

    程什麼東?

    自己家的親戚裏,好像沒有叫東的。

    程旭遠突然想到了小叔程家棟,現在的電話變音厲害,是不是老李頭他們沒有聽清楚。

    “是不是程家棟?”程旭遠問道。

    “對,就是這個名字。”老李頭有點激動的一拍手道:“就是這個名字。”

    “小程,就算家裏有事,也不能着急上火,等明天上了班再回電話吧。”

    聽說打電話的是程家棟,程旭遠頓時不着急了。

    程家棟給自己回電話,應該是高考成績出來了。

    自己對於這個有信心不說,成績已經出來,自己就算再怎麼着急,也沒有任何的用處。

    “謝謝大爺,我明天就回電話。”

    老李頭朝着倉庫掃了一眼,帶着一絲感慨的道:“小程,說起來我還真的有點舍不得你走。”

    “你在這住,晚上我還有個伴兒。”

    “你這一走,整個單位又剩下我一個人了。”

    程旭遠笑了笑道:“大爺,我就算搬走,每天還是要過來上班的。”

    “等回頭我去買點酒,咱爺倆兒喝二兩。”

    老李頭閒聊了幾句,就和程旭遠告辭離去。

    重新關上房門,程旭遠越想越覺得,程家棟打電話,應該是爲了高考分數的事情。

    對於自己考多少分,程旭遠有一個估計。

    想來程家棟如此着急的讓自己回電話,也和見到自己的分數有關吧。

    端起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水,水有點涼,程旭遠覺得自己回頭應該買個暖壺,要不然,喝熱水都是問題。

    可是,暖壺的票現在沒有。

    將目光再次落在了空白的稿子上,一個醞釀了一段的想法,就出現在了程旭遠的心頭。

    他遲疑了剎那,就在稿紙上寫下了兩個字:渴望!

    《渴望》是一部引得萬人空巷,創造了收視神話的電視劇。

    引發了無數人的共鳴!

    雖然現在從時間線上而言,《渴望》的後續好像有些問題。

    但是既然當了作者,誰還不會調整一下啊!

    對於《渴望》,程旭遠不準備按照小說原著劉惠芳來寫,而是準備以電視劇爲基礎寫一個長篇。

    畢竟50集的電視連續劇,如果自己還是寫個兩三萬字,那實在是有點浪費啊!

    更何況,這裏面的幾個主人公,如果寫的太倉促,說不定就會出現畫虎不成反類犬。

    坐在椅子上,腦海中就出現了《渴望》的電視畫面。

    作爲一個喜歡電視劇的社畜,想當年,程旭遠可是將一些經典電視劇都仔細看了一到兩遍的人。

    而重生之後對前世的超強記憶,更是讓他對電視劇中的每一幀,都記得清清楚楚。

    很快,一個完整的故事大綱,就出現在了程旭遠的心頭。

    他拿起筆,在稿紙上快速的寫道:在廠子裏,劉惠芳是一個引人注目的漂亮女工,她第一次見到王滬生……

    寫東西,有時候就是一寫開,就文思如潮涌。

    坐在昏暗的燈光下,程旭遠一口氣寫了三千多字。

    感到手有些酸的他,剛剛準備活動一下筋骨,昏暗的電燈卻突然滅了。

    如果是前世,出現這種情況最大的可能就是燈泡壞了。

    但是現在,最大的可能卻是停電。

    藉着煤球爐的一點火光,程旭遠點着了用藥瓶做成的煤油燈,雖然不是太亮,卻也能夠看清楚四周。

    藥瓶是史雪紅給的,煤油是從老李頭那邊要的,文化館因爲點蠟燭太費錢,所以給老李頭每月都會弄幾斤煤油,以備停電的時候照明。

    至於燈捻,這個更簡單,他從被子裏掏了一點兒棉花做的。

    一燈如豆,雖然不亮,卻也溫馨。

    不寫了,煤油燈下寫東西毀眼睛。

    雖然心裏好像有很多的東西不吐不快,但是爲了不再戴上眼鏡,程旭遠還是簡單的收拾了一下桌子,就躺在了牀上。

    清晨,又是一陣熟悉的肚脹,程旭遠不得不冒着嚴寒,裹着棉襖來到了公共廁所。

    明天搬到筒子樓,樓上的公共衛生間,應該不會這麼冷!

    藉着矇矇亮的天光,程旭遠剛剛在蹲位上蹲下,熟悉的聲音再次響起:“來了!”

    程旭遠扭頭,就看到孟德志就好像一個幽靈一般,依舊在原來的位置上蹲着。

    他笑了笑道:“來了。”

    “今天又晚了六分鍾,年輕人,作息時間不規律,對身體不好啊!”孟德志悠悠的說道。

    程旭遠之前,還很喜歡和孟德志打打嘴仗。

    但是現在,他沒有了這個心思。

    所以他直接道:“老孟,我今天就搬走了,明天你就別在這兒等我了。”

    孟德志沉吟了一下道:“要不,你在這多住兩天,反正你一個單身漢,住在什麼地方都一樣。”

    程旭遠一陣無語,老孟這傢伙長的濃眉大眼,也算得上是相貌堂堂,氣宇軒昂,這說話怎麼就這麼損呢!

    單身狗就不應該有自己的狗窩嗎!

    有心懟孟德志兩句,但是程旭遠最終還是因爲分別,沒有說話,只是呵呵的笑了兩聲。

    呵呵就是後世的意思。

    孟德志雖然不明白後世的呵呵是什麼意思,但是他從程旭遠的笑聲中,還是能夠感覺出他的意思。

    他沒有繼續剛剛的話題,而是一本正經道:“小程,我覺得伱說的這個故事,實際上也可以發表出來。”

    “整理一下,不比《明朝那些事兒》差。”

    “而且還更有深度。”

    程旭遠擺了擺手道:“《明朝那些事兒》我寫的都有些累了,這個就算了吧。”

    發表,開什麼玩笑,人家都已經寫出來了,撞書可就不好了。

    作爲一個文抄公,最大的問題就是怕撞書吧。

    孟德志嘆了一口氣,很是哀嘆這個年輕人的不爭氣,他有心整理,可是雖然聽了不少,卻不知道該從什麼地方入手。

    停頓了一會,孟德志突然道:“小程,這個星期天來我家做客吧。”

    “你還沒有來過我家呢!”

    程旭遠道:“好啊,你家住在後面那棟樓的幾樓,我一定準時拜訪。”

    “不是後面那棟樓,是出了前面胡同口的那棟白樓,我家住在三樓東戶。”孟德志鄭重的說道。

    聽孟德志如此說,程旭遠突然愣了一下。

    那白樓距離文化館,可有五六百米的距離。

    老孟,你上個廁所,值當的跑這麼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