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整件事情的完整說明
類別:
網遊競技
作者:
滾.滾字數:2240更新時間:24/06/26 14:07:24
現在是11.19上午九點四十。事情勉強算是得到解決。以下是事情的完整經過。
昨晚,也就是11.18日。晚上作者打算看下自己移動的手機號還有多少話費,點開了10086的短信對話框,結果發現多了三條新消息。三條讓作者很懵逼的消息。
上午10:41——【【充值提醒】尊敬的客戶,您好!移動信使提醒您:您於11月18日10時,通過營業廳元,繳費後餘額爲152.90元。“衆志成城、抗擊疫情。服務不中斷、愛心永在線”,中國移動手機營業廳爲您提供足不出戶、24小時在線的便捷話費查詢和充值繳費服務。】
上午10:53——【尊敬的客戶,您好!中國移動提醒您:您將於2022年11月18日10時53分52秒參加【下半年新業務直充包營銷活動(年包)】活動。1.合約內容:【辦理咪咕視頻黃金會員年包,每月贈送2G流量】。2.優惠說明:【無】。3.其他說明:【無】。4.活動結束時間:2023年11月18日10時53分53秒。 5.若申請提前終止合約,需到移動營業廳辦理並承擔違約賠付義務。【中國移動】】
上午10:54——【【訂購提醒】尊敬的客戶!您好!您已經成功參加【EN2244_晉城下半年新業務直充包營銷活動(年包)】活動,參加該活動後,將訂購新業務直充包,並連續12個月贈送您相應的流量或語音,感謝您的參與!查詢已訂業務詳情可點擊【
除了這三條外,還有一條10086900,移動分號發來的短信。
上午10:52——【尊敬的客戶您好,您11月18日在中國移動店面辦理了業務,您的感受和體驗對我們非常重要,誠邀您對本次服務進行評價
四條短信文本量不低。作者簡單概括一下就是——11.18日上午的十點五十分,我,也就是作者本人。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本人去了營業廳親自辦理了119元的咪咕包年會員業務。
這簡直就是在扯淡。作者根本就不知道這個事情,如果不是昨晚突然想起來看手機,這件事就這麼過去了。或許有人會問,這麼多條短信,作者你當時就不會點進去看一下?
這裏明確說明,作者手機尤其是移動的這個手機號,在當天根本沒有收到短信彈窗提醒。
突然遇到這麼個離譜的事,作者反應也很簡單。先按照他短信裏發來的鏈接,試圖取消這個業務。
然後就牽扯出了另一件事。
作者發現,在完全沒有短信提示的情況下,作者的手機號莫名開通了一個15元2g的流量包。從下個月開始扣費。
如果說不是因爲這個事,作者下個月會莫名其妙被扣十五。好在這個能直接取消,作者罵了兩句,就沒再管他。
然後問題來了。咪咕包年會員這個業務,不管是網站登錄,中國移動app登錄,還是智能客服提示,人工客服諮詢。均無法取消該業務。客服表示這是作者本人去營業廳辦的業務,要取消需要自己再去一躺。
這不純純扯淡。我要自己辦理的,我還打電話問什麼?
在這期間作者也問了多個朋友,他們均表示從來沒有遇到過這種事。也是感覺很莫名其妙。
於是第二天,11.19上午九點十分,作者跑了一趟營業廳,問了工作人員。
結果當地工作人員的回覆就又不一樣了。
【因爲您的這個手機號是今年新辦的。默認您自動參加這個活動。免費送了您一個咪咕視頻包年會員以及每個月兩g的流量。】
電話客服說這是業務。當地工作人員說這是活動。並一再重複說這是免費的。
昨天上午十點那會,營業廳這邊給作者手機號衝了90。今天過去之後,又給衝了29。免費這個事算是解決了。
但問題是出在這裏麼?
誠然,莫名其妙被扣29這個事,讓作者很惱火。但更憤怒的是,別人隨意用了作者的身份來做了某件事。
不管是短信還是電話客服都說的很清楚。這是作者自己去辦理的業務。
這次可以不經過本人允許,直接用作者本人名義來辦理業務。那還會不會有下次?
寄希望於營業廳的操守?我覺得他們沒有操守。
這次是免費的,那要下次扣費呢?
短信也寫的很清楚。——5.若申請提前終止合約,需到移動營業廳辦理並承擔違約賠付義務。
作者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用作者本人的名義籤了份合同。而這份合同的內容作者完全不知道。一旦違約,就需要作者賠付違約金。工作人員說這只是個免費的活動。呵呵。
作者真不需要。咪咕視頻作者別說用,聽都沒聽過。這會員有什麼用?每月兩g的流量。作者另一張聯通卡是無限流量的套餐。
作者又問營業廳工作人員,這種事爲什麼不先給我打個電話。不經過我允許,直接就給我弄了。
工作人員不說話。
呵呵。
這裏面的彎彎繞繞,作者也知道一部分。
原因也很簡單。
營業廳有業績指標。他們給我辦了這個套餐,就算他們的業績。
作者能理解,但無法接受。
爲什麼不提前打電話問我一下?
非要讓作者自己親自去跑一趟。但凡問了,在電話裏說清楚。作者也知道到底是怎麼個回事。
現在是什麼,先上車後補票。
什麼流氓行徑。
事情最後的解決辦法是,營業廳補了29元,算是免費參與這個活動。並承諾這個包年會員到期自動取消,不會續費。然後作者改了這個手機號的密碼。
也是因爲作者不懂法,也沒認識的律師朋友。它這個行爲肯定是違法的。但具體要怎麼操作申訴,作者也確實不懂。
但凡換個懂行的,甚至說換個性格堅韌較真的。這事都不會這麼算了。
出了營業廳,寫下這篇文章。只剩感慨和無奈。
作者辦的移動手機號,一不是爲了流量,二不是爲了打電話。只是需要一個歸屬地在這的手機號。因爲作者的聯通號是上學時候辦的,歸屬地不在這。有時候行程卡就刷新不出來。很不方便。所以辦了一個當地的手機號。月租也是最便宜的九元。因爲確實用不到他。
等這個號裏的話費扣光,作者就去註銷手機號。再辦理一張聯通手機卡。在此之前,作者對於三大手機運營商,感官都一樣。沒有好壞之分。沒有說哪家好,哪家不好。只是看哪家營業廳離我家最近。
現在,呵呵。